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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井:木入东井,主秦国,留守之,以仁致天下。木犯东井,人主有行仇水之事,大将恶之,其国内乱,有兵起。木犯井钺,刑罚用,兵起。木乘守东井,人主有法令水术之事,逆臣为乱,将军死,人君有忧。
鬼:木犯鬼锧,人君有忧,斧锧用,大臣诛。木入鬼,留十日已上,令散于诸侯,期六十日,若十月。木逆行抵舆鬼中央者,其君主之。木守鬼,为大人有祭礼之事。木守鬼,出于左右,贵亲坐之。木守舆鬼西南,为秦汉有反臣,以赦令解之。木干犯守天尸,国有丧。天尸,鬼中粉白者是。
柳:木犯柳者,有木功事,若名木见伐者。木经柳,国多义兵。木守柳,贵臣得地,有德令,不出九十日。木逆守柳,为反臣,中外兵起,以德令解之。
星:木入七星,有君置太子者。木留七星,为天下大忧。木守七星,多火灾,旱,万物五谷不成,有兵饥。木入若守七星,盗贼有兵。
张:木入张,旱,多火灾,万物百谷不成。木逆行张,其君用乐淫泆。木处张西,岁大水;东,为大旱。木守张,天子有庆贺事。木守张十日,其岁大丰,五谷成;三十日不下,天下安宁;守之留百日,其主升平,君臣同心。木逆行守张,人民疾疫,多心腹病。木犯张,若守之,王者政事,若有千里之行。
翼:木入翼,人多死流亡,五谷伤于风,期一岁中。木出入留舍翼,荆楚有急,岁多大虫,六十日不下,小人失功。木守翼,王者应天,又方术之士大用,翼辅正政,天下符瑞,不出九十日。木守翼,主圣,天下和,五谷登,人民乐,礼义兴。
轸:木入轸中,伺其出日而数之。期二十日,皆为兵发,伺始入处数之,率一日,期十日,军罢。(二十八宿中外官,同有此占。)木逆行至轸,及守之,其国有丧,人君改服,天下更主之令,期二年,王者以赦除害。一曰所舍七日不移,有杀君者。木逆行至轸,及守之,其国有丧人君者。木在轸,王者忧疾病,若有丧,不出九十日,改服,王者修宗庙,赦三万里内,灾消。木处轸东,籴贵。木处轸西,有女丧,若有水。木守轸南,六畜及车贵。木守轸北,为多疾病。
岁星干犯中外官占第二十七
木入五车,兵大起,五谷大成。
木入建星,诸侯有谋入关者,期六十日,若百五十日。
木守天关,有兵起,期三年。
木行南河戒中,为四方兵起,百姓疾病。木乘南河戒中,出南河,为中关兵起。岁星乘北河戒中,若出北河,戒北为胡王死。
木在轩辕中,有女子反谋君者。木行犯守轩辕,女主失势。一曰大臣当之。若有黜者,期二年。木中犯乘守轩辕太民星,大饥,大流皇太后宗。木乘犯守轩辕少民星,小饥,小流皇后宗,有诛者,若有罪戮。
木入少微,君当有求贤佐;不求贤佐,则失威夺势。木犯守少微,名士有忧卒,王者任用小人,忠臣被害有死者。
木逆来犯帝座,其色白者,有赦。岁星守黄帝座,大人忧。
岁星犯平星,凶。木守平星,执政臣忧,若有罪诛者,期一年。
木守入羽林,诸侯悉发兵,强臣谋主,王者有忧,期三年。
荧惑占第二十八
荧惑,一名罚星。南方火德,朱雀之精,赤熛怒之使也。其性礼,其事视察,其时夏,其日丙丁,其辰巳午,其音徵,其数七,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其虫羽,其味苦,其臭焦,其卦离。主视明罚祸福之所在,荧惑伺察而行殃罚。《易》曰:相见乎离。又曰:重明以丽,大人以继明照乎四方。主逆,共主灾旱,主察狱,主死丧,为礼,以为理官,敕举纠察,以明奸凶所在,而垂示应变。为人君,常以夏时修荧惑之政,则君正臣忠,父慈子孝,咸得其理,不失礼节矣。
荧惑之政者,人君命大臣,三公赞杰俊,遂贤良,举长大,行爵出禄,必当其位;断薄刑,决小罪,出轻系,宽重囚,益其食,祈祀山川,雩请谷实,则荧惑顺轨而无变异。其国有礼,咸得其宜,炎气长物,以成百实。
若人君兴土功,合诸侯,起兵动众,举大事以摇养气,坏隳我众,伐大树,失农时,烧燔布暴,芟刈草木,用火于南方,则荧惑怒而芒角变常,行度错逆。大臣反,国相诛,人君忧。天殃罚之,民不昌,谷不成,万物不长,兵旱灾火并起。
人君以夏行秋令,则太白之气干之,色白而昧,若雨数至,水涝,五谷不滋,四鄙入堡,草林零落,果实早成,民多疾疫,孕女多灾,有大丧。以夏行春令,则岁星之气干之,色青而变,人君有忧,蝗虫为灾,暴气未格,秀草不实,五谷晚熟,百螣时起,其国乃饥,谷实鲜落,民乃迁移。以夏行冬令,则辰星之气干之,色黑而怒,年兵起,有患死丧,草木枯落,后乃大水败其城郭,雹冻伤谷,道路阻塞,暴兵来至。
人君失时令,则荧惑错乱逆行。乘凌守犯,芒角动摇,句巳环绕,无所不为。或下化为人,童子妖言并作,惑乱人民,人君忧之,宜修德以谢其灾。
荧惑,火星也。火性炎上,而为礼察观政焉。人君视正,明察教令,决断清审,则分别贤愚,政理明哲,以应天心,则荧惑明而小,光而不怒,炎暑之气,长养万物,百殃息矣。人君若佚豫骄怠,狱讼不止,贤人在野,小人在位,视听不明,贤愚莫辨,则荧惑大而明,怒而芒角,以告罚焉,则灾旱疾疫,非时失宜,反罚俱作矣。是故荧惑所在,伺察人君,国分主者得失,以罚之也。其示罚,灾旱凶祸并至,怒动芒角,为大兵起,盗贼不止,国将死亡。
荧惑小而赤,主兵罢,行成句巳,战,凶,国有军。
火始出色赤而芒角,军在必战,无兵兵起,随芒所指,破军杀将之象也。
火芒角,火盛大动摇者,利为客攻声有威。
火不动,兵战凶,有诛将。
火留三日已上,大将死;留五日,军败亡地,留十日,君死国亡之象也。
火去复逆行其宿,有破军死将,亡国死王者。
火所留逆之国,起兵战斗,杀将乱军,亡国破家,父子相去,至于流血,谓顺度所留也,其越度留者益甚。
火所乘凌守犯宿,其国必当死亡。
凡用兵战者,宜背荧惑。如荧惑行在鹑火之次,宜背午以战,及以月将加时。背胜光而战,大胜。
火犯木土,为大战;太白傅之,亡偏将;荧惑环太白,偏将死;与太白相逆而斗,破军杀将;荧惑入太白中上出,破军杀将,客胜。金火相犯大战,金在南,南邦败,在北,北国败。所斗之野,破军杀将。火所在,不利先起。
火所行之处留守之,皆为大祸,君死国亡。若其君修德,则不为咎而加福矣。(犹宋景公荧惑守心,景公出三善言,荧惑退三舍,而延二十一年矣。是故人君视荧惑之所在,而修德以禳之矣。)
月与火相犯,贵人死。
凡火行复迹,名曰烧迹。大凶旱饥,兵败国亡。
荧惑平见,入冬至初日,减二十五日,后六日减五日去二十五日。余者以冬至后平见日毕,于小寒入大寒,三日加两日,于平见日毕惊蛰初日。毕于谷雨,均加二十九日。自入立夏初日,加二十九日,后三日减一日,计日减去二十九日。余者以加平见日,毕于大暑日,入立秋依平。自入处暑日,四减一日,毕于立冬日,入小雪日,毕于大雪日,均减二十五日,初见去五日十七度,行星法在岁星占内。荧惑见在冬至初日,率百四十一日行一度,一百六十七度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