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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无上乘品第七
无上乘今当说
无上乘三处,修行及境界。
亦说聚集起
无上有三种。大乘中因此三义乘成无上。何者三义。一修行无上。二境界无上。三集起得无上。此中何者名修行无上。十波罗蜜修行中应知:
修行复六种
此十波罗蜜中随一有六种。
无比及思择,随法与离边。
别及通六修
如是六修。一无比修。二思择修。三随法修。四离边修。五别修。六通修。此中无比十二种。何者为十二。
广大及长时,增上体无尽。
无间及无难,自在及摄治。
极作至得流,究竟无比知。
此处无比义,知十波罗蜜。
如是十二种无比修行。一广大无比。二长时无比。三增上。四无尽。五无间。六无难。七自在。八摄治。九极作。十至得。十一胜流。十二究竟。何者广大无比。不欲乐一切世间及出世富乐故。是故广大无比应知。何者长时无比。一一处三阿僧祇劫修习得成故。何者增上无比。一切众生遍满利益事故。何者无尽无比。由回向无上菩提故。最极无穷无尽故。何者无间修无比。由得自他平等乐修故。因一切众生施等功德能圆满。成就十波罗蜜故。何者无难无比。随喜他所行诸波罗蜜。自波罗蜜得圆满故。何者自在无比。由破虚空等诸禅定力故。施等波罗蜜得满足成就。何者摄治无比。由一切波罗蜜无分别智所摄治护故。何者极作无比。地前方便愿乐行地中。最上法忍及道品随一所成故。何者至得无比。于初地中得未曾见出世法故。何者胜流无比。离初地应知:余八种上地中。何者究竟无比。第十地及佛地中应知:何以故。菩萨道及佛果圆满故。此处无比义。知十波罗蜜者。如是十二无比义。于十法中皆悉具有。是故十法通得名波罗蜜多。何者名十波罗蜜。为显此十法别名故。说偈言:
施戒忍精进,定般若方便。
愿力及阇那,此十无比度。
此十波罗蜜别事云何
财利不损害,安受增功德。
除恶及令入,解脱与无尽。
常起及决定,乐法成熟事。
如是十波罗蜜次第事应知。由施故菩萨能利益众生。由持戒故不损害众生寿命财物及眷属等。由忍辱故若他起损恼等事安心忍受。由精进故生长他功德。损减他罪障等。由禅定故因神通等诸功德。令他众生背恶归善得入正位。由般若故显说正教令他解脱。由方便故回向善根趣大菩提。施等功德令流无尽。由愿力故能受住舍随乐生处。于彼生中能事诸佛及闻正法。于施等中恒行不息利益众生。由思择修习力故。伏灭对治。决定能行施等诸度利益众生。由智故灭离如言法无明。施等诸行及施等增上缘法得共受用。此二菩萨能成熟众生。无比修行已说。何者思量修行。
如言说正法,思量大乘义。
是菩萨常事,依三种般若。
依十种施等波罗蜜。如诸佛所安立所说修多罗等。诸法大乘中如理思惟数数听闻思量修习故。闻思修慧恒思惟行若因三慧修行思惟生何功德。
为长养界入,为得事究竟。
若人因闻慧修行思惟者。一切善根界性得增长。若因思慧修行思惟者。如所闻名句义。此理得入意得生显现故。若因修慧修行思惟者。如所求正事得成就。为入地为治净故。此修行思惟有伴应知:
十种正行法,共相应应知。
此思惟修行者。十种正法行所摄持应知。何者十种法行
书写供养施,听读及受持。
广说及读诵,思惟及修习。
大乘法修行有十。一书写。二供养。三施与他四若他读诵一心听闻。五自读。六自如理取名句味及义。七如道理及名句味显说。八正心闻诵。九空处如理思量。十已入意为不退失故修习。
无量功德聚,是十种正行。
此十种正行有三种功德。一无量功德道。二行方便功德道。三清净功德道。云何大乘中佛说最极大果报。声闻乘等法不如是说。云何如此有二种因。
最胜无尽故,利他不息故。
最胜者小乘经。但为自利故。大乘自利利他平等。是故最胜。第一为自利故。第二为利他故。是故有下有上。是故说胜。大菩提者至无余涅槃。他利益事如因地中无息故。故说无尽。无尽故胜小乘。思惟修行已说。何者随法修行。
随法有二种,不散动颠倒。
随法修行者如是二种。一无散动修行。二无颠倒变异修行。此中散动有六种。灭除此六种散动故说无散动。何者六种散动。一自性散动。二外缘散动。三内散动。四相散动。五粗惑散动。六思惟散动。此六散动何者为相。应知故说。
起观行六尘,贪味下掉起。
无决意于定,思量处我慢。
下劣心散乱,智者应当知。
如是为相。六种散动菩萨应知:应离。何者六相。一从禅定起散动。由五识故。是名性散动。六尘中若心行动是名外散动。是禅定贪味忧悔掉起。是名内散动。下地意未决未息。是名相散动。因此相入定故。有我执思惟定中所起。名粗散动。因此粗思惟生我慢起行故。下劣品思惟。名思惟散动。下乘思惟起行故。前两散动未得令不得。次两已得令退。第五令不得解脱。第六令不得无上菩提应知。此中无倒十种处应知。何者十。
言辞义思惟,不动二相处。
不净及净客,无畏及无高。
此中何法名无倒。无倒者。如理如量知见。此无倒十种处。一者名句味无倒。如偈说。
聚集数习故,有义及无义。
是言辞无倒
若名句味若有相应。名言无间不相离说故。此物是其名。数数习故。名句等有义。若翻此三无义。若有如此知见名。名句味无倒。何者义无倒。
显现似二种,如显不实有。
是名义无倒,远离有无边。
诸义显现有二。一显所执。二显能执。由二相生故。如是无所有。如所显现义中。若生如此知见。是名义无倒。云何如此义者远离有相。能执所执无有故。远离无相似能似所散乱有故。何者思惟无倒。
此言熏言思,彼依思无倒
为显二种因
所执能执言。所熏习言语思惟。是能执所执虚妄分别依处。若起如此知见一切处。是名思惟无倒。何者思惟为能执。所执虚妄作显现。因此思惟言语名句味两法所生故。为二法作依处。离此思惟无倒境故。何者不动无倒。
如幻等不有,亦有义应知。
是不动无倒,有无不散故。
是义亦有亦无。如前已说。此有无譬如幻化。幻化者为象马等实体故。无有非无唯似象等。散乱有故义亦如是不有。如所显现能执所执故非不有。唯相似散乱相有故。等者如野马梦幻水月等譬。如是道理应知。已见幻等譬义故心不僻行。是名不动无倒。因此无倒心。有无执中心不散动故。何者二相无倒。
一切唯有名,为分别不起。
是别相无倒
一切诸法唯有名言。何者名。一切眼及色乃至心及法。如此知见。
一切虚妄分别。为对治故说名别相无倒。何者名别相。为虚妄为真实。
此相名真实真实别相中是无倒。云何如此。若为俗谛故。一切诸法不但有名。如是执故。何者通相无倒。
出离于法界,更无有一法。
故法界通相,此智是无倒。
无有别法离无我真实有体。是故法界一切通相。体平等故。如是知见是名通相无倒。何者净不净无倒。
颠倒邪思惟,未灭及已灭。
此不净及净,是彼不颠倒。
颠倒不正思惟在及未尽。是名法界不清净。若不在及尽。是名法界清净。若有此知见。是名不净及净无倒。如次第。何者客无倒。
法界性净故,譬之如虚空。
此二种是客,是彼不颠倒。
复有法界如真虚空自性净故。是二种法非旧法故名客。先不净后及净。若有此知见。是名客相无倒。何者无怖及无高无倒。
染污及清净,法人二俱无。
无故无怖慢,是二处无倒。
人者无染污无清净法。亦如是。先无染污后无清净。云何如此人及法非实有故。是故二中无有一物。是净品及不净品。不净品时无有一法被损减。清净品时无有一物被增益。为此二法生怖畏生高慢。若有如此知见。是名无怖畏无高慢无倒。如是十种无倒。十种金刚足中。如次第应安立。何者名十种金刚足。一有无无倒。二依处无倒。三幻化譬无倒。四无分别无倒。五自性清净无倒。六不净无倒。七净无倒。八如真空譬无倒。九不减无倒。十不增无倒。已说随法修行。何者远离二边修行。如宝顶经中佛为迦叶等说无相中道。何者二边为远离此故。此中道应知:
别异边一边,外道及声闻。
增益与损减,二种人及法。
非助对治边,断常名有边。
能取及所取,染净有二三。
分别二种边,应知有七种。
有无及应止,能止可畏畏。
能取所取边,正邪事无事。
不生及俱时,有无分别边。
色等诸阴立我别异。一边立我与色一。一边为离此二边。佛说中道。不见我。不见人不见众生。及不见寿者。云何如此。若人执我见者不离此二边。寿者别异身亦别异。若不取执。异即是寿。名即是身。此二见决定有为。此中道此二执不得起。色等常住是外道边。无常是声闻边。为离此二边故佛说中道。色等诸法不观常及无常故。是名中道。有我者增益边毁谤。无我者损减边毁谤。有假名人故。为离此二边故佛说中道。有我无我二。彼中间非二。所触无分别故。心实有是增益法边。不实有损减法边。为离此二边故佛说中道。此处无意无心无识无作意。一切不善法名不净品名非助道。一切善法等是净品名对治边。为离此二边故佛说中道。佛说此二种边不去不来无譬无言。有者名常边人及法。无者名断边人及法。离此二边故佛说中道。是二种中间名中道如前说。无明者。所取一边能取第二边。如无明明亦如是。一切有为法所取一边能取一边。无为法亦如是。如无明乃至老死所取能取。老死灭所取一边。能取第二边。是灭道者所取能取。如是所取能取二边。由黑分白分别异故。为离此二边故佛说中道。佛说无明及明此二无二无。如经广说。云何如此。无明及明等所取能取体无故。染污有三种。一烦恼。二业。三生染污。
烦恼染污复有三。一者诸见。二者欲嗔痴起相。三更有生愿。为对治此三佛说。知空解脱门。知无相解脱门。知无愿解脱门。业染污者。善恶造作。为对治此业佛说。智慧无造作。生染污者。更有中生已生意心及心法念念生有生相续不断。为对治此佛说。智慧无生。智慧无起。智慧无自性。如是三种染污灭除名清净。知空等者。及染污空等。是名境界清净。智及一切对治。名行清净因此行烦恼除不更起。名果清净。此三种清净染污空等。如三种清净所作空等。诸法自性无故。法界自性无别异故复有智慧空等诸法非染污所造及非智所造作。云何如是空等诸法自性有故。法界自性无染污故。若人思惟分别法界有时染污有时清净。是边自性无染污。法自体无染净故。此执成边。为远离此边故。佛说此中道非二空作空。令诸法空诸法自体空。如是等如宝顶经广说。复有七种分别二边。何者七。一有中分别一边。二无中分别一边。有真实人为灭此人。是故立空。有真实无我。为灭此法。是故立不空。因此二分别起有执无执。为离此二边故佛说中道。空者不灭人等。何所为无所为。一切诸法自然性故。如经广说。一切无明等诸惑应止令灭。明等诸法道应生。能令止灭如此分别。应止及能止故。空中生怖畏。为离此二种分别边。佛说空譬。可怖畏分别一边。因此可畏起怖畏。复是一边分别所作色等诸尘。起怖畏及起苦怖畏。为离此二种怖畏分别边。佛说画师譬。前譬者依小乘人说。今譬依菩萨说。所取分别一边。能取分别一边。为离此二边佛说幻师譬。云何如此。唯识智所作无尘智。无尘智者灭除唯识智。尘无体故识亦不生。此中是相似正位分别一边。邪位分别一边。分别真实见为正位分别邪位。为离此二边佛说两木截火譬。譬如两木无火相从此起火。火起成还烧两木。如是不正位相及正位相。真实见正通达为相。圣智根起成已。是真实见相正位。复有了灭此中譬与其相似真实见。邪位相无有邪位相。邪位亦无随顺真实位故。分别有事一边。分别无事一边。有事者。智慧先分别作意。复有分别无功用。为离此二种功德边佛说灯光譬。分别无生一边。分别等时一边。若分别对治道无生。分别烦恼长时。为离此二边佛说第二灯光譬。离十四二边修行已说。
云何胜有等修行
胜有等修行,应知于十地
何者胜有等修行。十地中随一此中波罗蜜最胜无比。此波罗蜜名胜修行。若一切处同无差别。是名有等修行。修行无上已说。何者境界无上
安立及性界,所成能成就。
持决定依止,通达及广大。
品行及生界,最胜等应知:
如是境界有十二。何者十二。一安立法名境界。二法性境界。三所成就境界。四能成境界。五持境界。六决持境界。七定依止境界。八通达境界。九相续境界。十胜得境界。十一生境界。十二最胜境界。此中第一者。波罗蜜等诸法。如佛所安立。第二法如如。第三第四此二如前次第。通达法界故。得行波罗蜜等诸法故。第五闻慧境界。第六思慧境界。云何名决持。已知此法能持故。第七修慧境界。依内依体得持故。第八初地中见境界。第九修道境界乃至七地中。第十是七种地中世及出世道。如品类诸法得成故。第十一八地中。第十二九地等三处是。第一第二境界如前说。处处位中平等境界。所余境界者。前二所显差别。境界已说何者习起。
具足及不毁,避离令圆满。
生起及坚固,随事无住处。
无障及不舍,十习起应知。
如是习起有十种。此中因缘具足名性习起。不毁谤大乘法是名愿乐习起。避下乘法是名发心习起。修行圆满波罗蜜名修行习起。生起圣道名入正位习起。坚固善根长时数习故。名成熟众生习起。心随事得成名净土习起。不住生死涅槃中。得不退位授记。不退堕生死涅槃故。灭尽诸障名佛地习起。不舍此等事名显菩萨习起。如是此论名中边分别了中道故。复有分别中道及二边故。是中两边能现故。离初后此中两处不着。如理分别显现故。故名中边分别论。
此论分别中,甚深真实义。
大义一切义,除诸不吉祥。
此中边分别论名义如前说。甚深秘密义。非觉观等境界故。真实坚义诸说不可破故。无上菩提果故。大义自他利益事为义故。一切义因此论三乘义得显现故。能除一切不吉祥。不吉祥者。三品烦恼及三品生死。能离灭此生死及烦恼不吉祥故。能灭四德障故。能摄持四德故。故说除不吉祥。无上众义者。略说无上有三种。一正行。二正依持。三正行果。此修行如品类无比。如方便。如佛所立诸法大乘中思惟等。如前说。如道理无散动无倒若修奢摩他无散动。若修毗婆舍那无颠倒变异。如所为为出离随中道故。如处十地中。如胜有等行。无倒众义者。名句无倒故。通达禅定相义无倒故。通达智慧相思惟无倒故。得远离颠倒因缘故。无不散动颠倒故。是中道相分明所得。令成就别相无倒故。依此起对治得生死分别道通相无倒故。得通达净品自性不净及净无倒故。惑障未灭及灭。得智各无倒故。不净及净如实见。无怖畏无高慢无倒故。灭除诸障得出离故。
空涅槃一路,佛日言光照。
圣众行纯熟,盲者不能见。
已知佛正教,寿命在喉边。
诸惑力盛时,求道莫放逸。
此中边分别论。无上乘品究竟。婆薮槃豆释迦道人大乘学所造。
我今造此论,为世福慧行。
普令一切众,如愿得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