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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四六)现在也许有人要问我:既然真理是自明的,何以我不首先将自然的一切真理依照它们的固有次序揭示出来呢?我可以答复他,并且同时我要警告他,不要将他偶尔在这里或那里所发现的貌似矛盾的话全都认为谬误而加以拒绝:他必须首先用心考虑我证明这些论点的次序,这样他才不至于怀疑我们已经获得了真理。这就是我所以首先提出方法问题来讨论的原因。
(四七)这时如果仍然还有人怀疑这最初的真理本身,以及依照这真理为规范而推演出来的一切,那么如果不是由于他不说真心话,故意辩难,则我们便不能不承认世界上也有一些人,或者由于秉赋,或者由于成见,亦即由于偶然遭遇,深深陷于心灵的盲目。象这样的人是自己不知道自己的人。假如他们承认或怀疑任何东西,他们也不知道他们是在承认或怀疑。他们说,他们一无所知;甚至对于他们的一无所知,他们说,他们也不知道。甚至对于这一点他们也不敢十分肯定地说,因为当他们是一无所知时,他们是害怕承认他们是存在的。因此最后,他们简直应当闭口无言,以便不致偶尔假设出一些带真理气味的东西。
(四八)象这类的人,我们是绝对不能同他们谈论科学的。因为凡是与生活需要及社会交际有关的东西,他们为情势所迫,都不能不假定其存在,只要对自己有利,他们常常不惜指天誓地般承认这些,否认那些。但是如果有人要向他们证明什么理论,他们也不知道这个证明是正确的或谬误的。当他们承认、否认或争辩时,他们也不知道他们是在承认、否认或争辩。所以竟可说他们是全无心灵的自动机器。
(四九)让我们现在总括前面所讨论的要点如下:
一、我们曾经找到了我们一切思想所应当集中的目标;
二、我们认识了最好的知识方式,借此种知识的帮助,可以达到我们的完善。
三、我们又曾经发现了心灵所应当遵循的基本途径,以便有良好的出发点;这就是以一个真观念作为规范,依照一定的次序去进行研究。为了进行研究正确无误起见,我们的方法必须满足下列的条件:
(1)必须将真观念与其余的表象辨别清楚,使心灵不要为后者所占据。
(2)必须建立规则,以便拿真观念作为规范去认识未知的东西。
(3)必须确定适当的次序,以免枉耗精神于无用的东西。
知道了上述的方法,于是我们便可以见到——
四、当我们具有最完善的存在的观念时,我们的方法也就最为完善,因此我们首先必须特别注意的,就是我们要尽可能快地达到这种存在的知识。
[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荷兰]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