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但是有一层我却体验到了,就是,当我的心灵在默念上述的道理时,它就不为那些欲念所占据,而从事于认真考虑新生活的目标。这种体验给我很大的安慰,因为我确实见到这些病痛并不是绝对不可医治的。虽说这种私欲消散、心安理得的境界,起初是很稀少而短促的;但是我愈益明确见到真正的善所在,这种境界显现在我心中,也就愈加经常、愈加持久。特别是当我确切认识到,如果把追求财富、荣誉、肉体享乐当作自身目的,而不把它们当作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实在有百害而无一利时,则我的心灵便愈觉沉静不为所动。但是,反之,如果只认对于财富、荣誉及快乐的追求为手段而非目的,即它们就会受到一定的节制,这不但没有什么妨害,而且对于我们所以要把它们作为手段去追求的那个目的的实现,也有很大的帮助。这一点我得便将加以适当的说明。
(一二)现在简略解释一下我所谓“真善”(verumbonum)的意义和“至善”(summumbonum)的性质。为了正确理解这一点,首先必须注意,所谓善与恶的概念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所以同一事物,在不同的观点之下,可以叫做善,亦可以叫做恶,同样,可以叫做完善,也可以叫做不完善。因为没有东西,就其本性看来,可以称为完善或不完善,特别是当我们知道万物的生成变化皆遵循自然永恒的秩序及固定的法则的时候。
(一三)但是人既然薄弱无力,不能在思想中把握这种法则,只能设想一个远较自己坚强的人性,而又见到自己并没有不能达到这种人性或品格的道理,于是便从事于工具的寻求以引导他达到这种完善境界,而认为凡是足以帮助他达到这种完善的工具为真善。但至善乃是这样一种东西,人一经获得之后,凡是具有这种品格的其他个人也都可以同样分享。至于这种品格是什么性质,我将于适当地方指出,简单说来,它是人的心灵与整个自然相一致的知识。①(①关于这点别处我另有详细解释。)
(一四)因此这就是我所努力追求的目的:自己达到这种品格,并且尽力使很多人都能同我一起达到这种品格,换言之,这也是我的一种快乐,即尽力帮助别人,使他们具有与我相同的知识,并且使他们的认识和愿望与我的认识和愿望完全一致。为了达到这种目的,①(①这里我着重在列举足以达到吾人目的的必要科学的名称,而不着重排列各科学的次序。)我们必须充分了解自然,以便足够使我们达到上述品格,并且还有必要组成这样一种社会,以便利于促尽可能多的人尽可能容易而且确定地达到这种品格。
(一五)此外,我们还必须致力于道德哲学与儿童教育学的研究。再者,健康既然对于达到我们的目的不是一个不重要的手段,所以不可不充分讲求医学。又凭借技术可以使得许多繁难的工作变成简易,并且可以节省生活中不少的时间和劳力,因此机械学也不可忽视。
(一六)但我们首先必须尽力寻求一种方法来医治知性,并且尽可能于开始时纯化知性,以便知性可以成功地、无误地、并尽可能完善地认识事物。由此人人都可以见到,我志在使一切科学皆集中于一个最终目的。②(②一切科学所应该企求的目的只有一个。)这就是要达到我们上文所说过的人的最高的完善境界。因此,各门科学中凡是不能促进我们目的实现的东西,我们将一概斥为无用;换言之,我们的一切行为与思想都必须集中于实现这唯一目的。
(一七)但是当我们正在努力达到我们的目的,并指导知性使趋向正确途径的时候,我们必须生活下去,所以我们首先必须规定一些被认为很好的生活规则如下:
一、言语必须使众人可以了解。一切不妨害于达到我们的目标的事情,都必须尽力去做。因为我们如果能充分照顾到众人的理解力量,也可以获益不浅。这样就可以使得众人欣然接受真理了。
二、享受快乐必须以能保持健康为限度。
三、最后,对于金钱或任何其他物品的获得,必须以维持生命与健康为限度。对那些不违反我们目标的一般习俗,都可以遵从。
[商务]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荷兰]斯宾诺莎《知性改进论》
第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