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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译者序言
——斯宾诺莎的方法论和认识论评介——
《知性①(①“知性”的拉丁文为intellectus,与德文的derVerstand,英文的un-derstanding或intellect同义,在这里主要是理解力,理性认识的能力,思维、分析、推理的能力的意思,在斯宾诺莎时代,知性与理性还没有象在康德和黑格尔那里有严格的区别。我把intellectus有时译作知性以表示它是与理性、感性并列的认识能力,有时译作理智以表示它是与意志、情感、直觉有区别的理智作用。)改进论》是斯宾诺莎关于方法论和认识论的著作。这书大约是他在1661年冬天到1662年春天所写的。因为他在1662年4月左右给奥尔登堡的一封信②(②参看《斯宾诺莎通信集》第六号信。)里曾提到这篇文章的手稿。
这是一本没有完成的著作。虽说没有完成,却仍然是一篇可以告一段落的、内容丰富的独立的论文,并且可以当作他的中心著作《伦理学》的导言来看。在本篇他自己所加的小注中,有几处常常提到“我将于我的哲学中加以说明”。这里所说的“我的哲学”即指他当时胸有成竹、计划要写的《伦理学》一书而言。
《知性改进论》作为方法论来看,是斯宾诺莎在这一段期间认真学习和研究培根的《新工具》(1620年初次出版)和笛卡尔的著作,特别是他的《方法谈》(1637年初次出版)所提示的方法问题的继承、发展与批判。
《知性改进论》与《新工具》的关系首先表现在篇名《知性改进》(De
IntellectusEmendatione)上,因为在《新工具》中培根常常提到“校正知性”、“净化知性”或“医治和净化知性的方式”。但差别在于:培根从经验主义出发,认知性本身有病,须加医治,且须注重经验或实验,而斯宾诺莎则从理性主义出发,认知性为自然之光,本身无病,只须扩充发展。当然,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都各有其片面性。其次,本篇所说的来自泛泛经验的第二种知识,而“泛泛经验”(exAperientiavaga)一词也是从培根那里得来(见《新工具》第一○○箴言),不过在这里他说这种知识“本身不甚确定,无有必然性”,含有贬低经验方法的意思。又如本篇第三十及三十一节所说的知识工具与物质工具的比喻,也是借用培根所说的“心的工具”和“手的工具”(见《新工具》第一卷第二箴言)。此外本篇第四十五节反对成见(prejudicia)显然是继承培根攻击偶象(idola)的精神,因为培根有时也称偶象为成见,而本篇第八十八和八十九节之攻击名词,则是与培根攻击“市场的偶象”意思基本上相同。不过斯宾诺莎指出,培根与笛卡尔相同,都认“人的意志是自由的”①(①见《斯宾诺莎通信集》第二号信。),或者用培根自己的话说,“人的理智不是干燥的光,而是有意志[和情感]浸透在里面”②(②同上。)。所以,在斯宾诺莎看来,培根和笛卡尔都把认识论建筑在意志自由论上面,而斯宾诺莎则是从决定论出发来谈认识,这是他对于培根和笛卡尔的认识论的深刻的批评。
斯宾诺莎的这册《知性改进论》,与笛卡尔的关系尤其密切。最显著的,如笛卡尔在他的《方法谈》第三部曾提出“一个暂行的行为守则”,包含有三项条规,注重表示他“服从我国的法律和习惯,笃守上帝恩赐我从小就领受到的宗教信仰。”①(①《十六一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1958年三联书店版,第111页。)并保证“始终只求克服自己,不求克服命运,只求改变自己的欲望,不求改变世界的秩序。”②(②同上书,第112页。)其目的在于表示服从反动的政府和教会,以免受到迫害。斯宾诺莎在本书第十七节中亦订立了三条“被认为很好的生活规则”性质约略相同。斯宾诺莎在第三条末也写上“对那些不违反吾人目标的一般习俗,都可以遵从。”(重点是笔者加的)这里表示他只是在“不违反自己目标”的情况下,才有条件地遵从习俗。这表示两人对宗教权威的态度有所不同。《方法谈》和《知性改进论》在篇首都同样亲切地讲述自己生活体验和思想过程,不过斯宾诺莎研究哲学的强烈的伦理动机,把寻求真理当作病人之寻求药剂,与寻求至善、寻求理想的生活结合起来,在斯宾诺莎,真理是经过思想斗争、理性与欲望的斗争然后达到的至善、幸福生活。
而笛卡尔则主要从理智的求知和玄思出发。他为理智上的“怀疑和错误所困扰”。他读过“人们认为最奇异、最稀有的学问的书籍”,他认为“一般人如果[在实践方面]判断错了,他的推论所产生的后果就会立刻来处罚他,而一个读书人所作的关于思辨的推理,则不产生任何结果”。①(①以上几句引文均见笛卡尔著《方法谈》第一部。)因此他保证他“只求改变自己的欲望,不求改变世界的秩序”。由此足见笛卡尔思想中虽有很光辉的唯物论一面,但作为一个二元论者,他却不像斯宾诺莎那样企图把知识、真理与生活实践结合起来,他的方法论和认识论是缺乏斯宾诺莎那种伦理倾向的。当然斯宾诺莎哲学中这种伦理倾向有其注重知识与生活实践相结合的积极一面,以及“尽力帮助别人使他们具有与我相同的知识,并且使他们的认识和愿望与我的认识和愿望完全一致”②(②本书第十四节。)的宣扬真理,使真理接近群众的热忱,但也有认为静观真理即可达到永恒无上的快乐的神秘主义趋势。
斯宾诺莎继承和发展笛卡尔,最主要的方面乃在于几何学方法之广泛的运用。可以说,《知性改进论》从方法论这个角度来看,乃在于具体详细地阐述几何学方法的性质及如何运用几何学方法来寻求科学知识,特别是寻求关于唯一存在的知识。这完全是笛卡尔的方法论的继承与发展。笛卡尔曾说,“我当时顶喜欢数学,因为数学的推理确切而且明白;但是我那时还没有觉察到它的真正的用处,当我想到它只不过用在机械技术上时,我觉得非常奇怪,它的基础既然这样稳固,这样坚牢,人们竟然没有在上面建造起更高大的建筑物。”③(③《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1958年三联书店版,第105页。)笛卡尔这里所说的要在几何学的基础上建造起更高大的建筑物,就是要运用数学方法,主要地是几何学方法来建造哲学体系。笛卡尔曾运用几何学方法来论证他的哲学思想,而斯宾诺莎“依几何学次序证明”的《伦理学》就是建筑在几何学方法基础上的高大建筑物——哲学体系。这正是响应笛卡尔的号召。但他们两人最主要的差别在于:笛卡尔只应用几何学方法于研究自然(在他的《哲学原理》中,他声称要把物理学当作几何学来处理),不应用它来研究心灵,因为他认为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不能采取与研究自然同样的方法,而斯宾诺莎却宣称:“我将要考察人类的行为和欲望,如同我考察线、面和体积一样。”①(①斯宾诺莎:《伦理学》,1958年商务印书馆版,第90页。)此外,从观点上来看,笛卡尔从“我思故我在”,亦即从我思即我在的唯心主义观点出发,来推演论证他的体系,而斯宾诺莎的体系则建筑在“唯一无限的实体必然存在”这一唯物主义的观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