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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太和篇第一
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沈、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絪缊、相荡、胜负、屈伸之始。其来也几微易简,其究也广大坚固。起知于易者干乎!效法于简者坤乎!散殊而可象为气,清通而不可象为神。不如野马、絪缊,不足谓之太和。语道者知此,谓之知道;学易者见此,谓之见易。不如是,虽周公才美,其智不足称也已。
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至静无感,性之渊源,有识有知,物交之客感尔。客感客形与无感无形,惟尽性者一之。
天地之气,虽聚散、攻取百涂,然其为理也顺而不妄。气之为物,散入无形,适得吾体;聚为有象,不失吾常。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然则圣人尽道其间,兼体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彼语寂灭者往而不反,徇生执有者物而不化,二者虽有间矣,以言乎失道则均焉。
聚亦吾体,散亦吾体,知死之不亡者,可与言性矣。
知虚空即气,则有无、隐显、神化、性命通一无二,顾聚散、出入、形不形,能推本所从来,则深于易者也。若谓虚能生气,则虚无穷,气有限,体用殊绝,入老氏「有生于无」自然之论,不识所谓有无混一之常;若谓万象为太虚中所见之物,则物与虚不相资,形自形,性自性,形性、天人不相待而有,陷于浮屠以山河大地为见病之说。此道不明,正由懵者略知体虚空为性,不知本天道为用,反以人见之小因缘天地。明有不尽,则诬世界乾坤为幻化。幽明不能举其要,遂躐等妄意而然。不悟一阴一阳范围天地、通乎昼夜、三极大中之矩,遂使儒、佛、老、庄混然一涂。语天道性命者,不罔于恍惚梦幻,则定以「有生于无」,为穷高极微之论。入德之途,不知择术而求,多见其蔽于诐而陷于淫矣。
气坱然太虚,升降飞扬,未尝止息,易所谓「絪缊」,庄生所谓「生物以息相吹」、「野马」者与!此虚实、动静之机,阴阳、刚柔之始。浮而上者阳之清,降而下者阴之浊,其感(遇)[通]聚(散)[结],为风雨,为雪霜,万品之流形,山川之融结,糟粕煨烬,无非教也。
气聚则离明得施而有形,气不聚则离明不得施而无形。方其聚也,安得不谓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谓之无?故圣人仰观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无之故」。盈天地之间者,法象而已;文理之察,非离不相覩也。方其形也,有以知幽之因;方其不形也,有以知明之故。
气之聚散于太虚,犹冰凝释于水,知太虚即气,则无无。故圣人语性与天道之极,尽于参伍之神变易而已。诸子浅妄,有有无之分,非穷理之学也。
太虚为清,清则无碍,无碍故神;反清为浊,浊则碍,碍则形。
凡气清则通,昏则壅,清极则神。故聚而有间则风行,[风行则](而)声闻具达,清之验与!不行而至,通之极与!
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气化,有道之名;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合性与知觉,有心之名。
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圣者,至诚得天之谓;神者,太虚妙应之目。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尔。
天道不穷,寒暑(已)[也];众动不穷,屈伸(已)[也];鬼神之实,不越二端而已矣。
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
感而后有通,不有两则无一。故圣人以刚柔立本,乾坤毁则无以见易。
游气纷扰,合而成质者,生人物之万殊;其阴阳两端循环不已者,立天地之大义。
「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岁成。」神易无方体,「一阴一阳」,「阴阳不测」,皆所谓「通乎昼夜之道」也。
昼夜者,天之一息乎!寒暑者,天之昼夜乎!天道春秋分而气易,犹人一寤寐而魂交。魂交成梦,百感纷纭,对寤而言,一身之昼夜也;气交为春,万物糅错,对秋而言,天之昼夜也。
气本之虚则湛(本)无形,感而生则聚而有象。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故爱恶之情同出于太虚,而卒归于物欲,倏而生,忽而成,不容有毫发之间,其神矣夫!
造化所成,无一物相肖者,以是知万物虽多,其实一物;无无阴阳者,以是知天地变化,二端而已。
万物形色,神之糟粕,性与天道云者,易而已矣。心所以万殊者,感外物为不一也,天大无外,其为感者絪缊二端而已[焉]。物之所以相感者,利用出入,莫知其乡,一万物之妙者与!
气与志,天与人,有交胜之理。圣人在上而下民咨,气壹之动志也;凤凰仪,志壹之动气也。
参两篇第二
地所以两,分刚柔男女而效之,法也;天所以参,一太极两仪而象之,性也。
一物两体,气也;一故神,两故化,此天之所以参也。
地纯阴凝聚于中,天浮阳运旋于外,此天地之常体也。恒星不动,纯系乎天,与浮阳运旋而不穷者也;日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者也。地在气中,虽顺天左旋,其所系辰象随之,稍迟则反移徙而右尔,间有缓速不齐者,七政之性殊也。月阴精,反乎阳者也,故其右行最速;日为阳精,然其质本阴,故其右行虽缓,亦不纯系乎天,如恒星不动。金水附日前后进退而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镇星地类,然根本五行,虽其行最缓,亦不纯系乎地也。火者亦阴质,为阳萃焉,然其气比日而微,故其迟倍日。惟木乃岁一盛衰,故岁历一辰。辰者,日月一交之次,有岁之象也。
凡圜转之物,动必有机;既谓之机,则动非自外也。古今谓天左旋,此直至粗之论尔,不考日月出没、恒星昏晓之变。愚谓在天而运者,惟七曜而已。恒星所以为昼夜者,直以地气乘机左旋于中,故使恒星、河汉因北为南,日月因天隐见,太虚无体,则无以验其迁动于外也。
天左旋,处其中者顺之,少迟则反右矣。
地,物也;天,神也。物无踰神之理,顾有地斯有天,若其配然尔。
地有升降,日有修短。地虽凝聚不散之物,然二气升降其间,相从而不已也。阳日上,地日降而下者,虚也;阳日降,地日进而上者,盈也;此一岁寒暑之候也。至于一昼夜之盈虚、升降,则以海水潮汐验之为信;然间有小大之差,则系日月朔望,其精相感。
日质本阴,月质本阳,故于朔望之际精魄反交,则光为之食矣。
亏盈法:月于人为近,日远在外,故月受日光常在于外,人视其终初如钩之曲,及其中天也如半璧然。此亏盈之验也。
月所位者阳,故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弦则光为之食,精之不可以二也。
日月虽以形相物,考其道则有施受健顺之差焉。星月金水受光于火日,阴受而阳施也。
阴阳之精互藏其宅,则各得其所安,故日月之形,万古不变。若阴阳之气,则循环迭至,聚散相荡,升降相求,絪缊相揉,盖相兼相制,欲一之而不能,此其所以屈伸无方,运行不息,莫或使之,不曰性命之理,谓之何哉?
「日月得天」,得自然之理也,非苍苍之形也。
闰余生于朔,不尽周天之气,而世传交食法,与闰异术,盖有不知而作者尔。
阳之德主于遂,阴之德主于闭。
阴性凝聚,阳性发散;阴聚之,阳必散之,其势均散。阳为阴累,则相持为雨而降;阴为阳得,则飘扬为云而升。故云物班布太虚者,阴为风驱,敛聚而未散者也。凡阴气凝聚,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阳在外者不得入,则周旋不舍而为风;其聚有远近虚实,故雷风有小大暴缓。和而散,则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则为戾气曀霾;阴常散缓,受交于阳,则风雨调,寒暑正。
天象者,阳中之阴;风霆者,阴中之阳。
雷霆感动虽速,然其所由来亦渐尔。能穷神化所从来,德之盛者与!
火日外光,能直而施;金水内光,能辟而受。受者随材各得,施者所应无穷,神与形、天与地之道与!
「木曰曲直」,能既曲而反申也;「金曰从革」,一从革而不能自反也。水火,气也,故炎上润下与阴阳升降,土不得而制焉。木金者,土之华实也,其性有水火之杂,故木之为物,水渍则生,火然而不离也,盖得土之浮华于水火之交也。金之为物,得火之精于土之燥,得水之精于(水)[土]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铄之反流而不耗,盖得土之精实于水火之际也。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终也,地之质也,化之终也,水火之所以升降,物兼体而不遗者也。
(冰)[水]者,阴凝而阳未胜也;火者,阳丽而阴未尽也。火之炎,人之蒸,有影无形,能散而不能受光者,其气阳也。
阳陷于阴为水,附于阴为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