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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如症候不一。多所变怪者。和解汤主之。
如瘴止后腰痛脚软者。加减五积散主之。
如瘴止后汗多者。黄建中汤主之。
如瘴止后食少体倦者。异功散主之。
如瘴止后多痰及食入而心下饱闷者。香砂六君汤。或吞养脾丸。
如瘴止后虚烦不得眠。心胆虚怯。触事易惊者。温胆汤主之。
热瘴其病身发大热。神气沉昏。昼夜如卧炭火中。腰痛脚弱。大渴欲饮冷水。上脘痞闷。神昏妄语。头痛或不痛。或呕逆或不呕逆。小便赤涩或频数。或遗尿。大便或秘或自利。
舌黑面赤目红。或吐血衄血。兼见之症。不能尽述。惟以其单热不寒。谓之热瘴。其热多不间断。
因阳气尽发泄于外而然。谚云。热瘴久不死。此瘴之重者也。治得其道。得生者多。其脉洪弦数。
或来七八至。亦有见阴者。治法先刺之。
南人治热瘴。初起不用药。只挑草子之法。广中之处有人能之。凡有瘴发一二日。卷其上下唇之里。以针刺其血。正中用手捻去紫血。又以楮业擦舌出血。又令病患并足而立。于两足后腕横缝中。青脉刺之。出血如注。乃以青蒿水与服。应手而愈。
若冷瘴与杂病。决不可刺。热瘴之所以刺而得愈者。即太阳伤寒症。邪气在表。当汗之法也。刺出其血。
即是得汗而其效速于得汗。盖人身之上下唇。是阳明胃脉之所经。足后腕。是太阳膀胱脉之所经。
太阳受病三日。而阳明受病。南人之针。可谓暗合。若患热瘴而不即刺。及其三阳传遍。邪气入里。
虽刺而血已凝。非惟无益。或至重伤。又南人针法。别有不可晓者。发瘴过经已入里而将死。刺病人阴茎而愈。窃意其通五脏。刺之或可去内腑之热耳。然少壮者。尚可用此法。苟施于怯弱者。岂不危哉。
按黄帝内经。九针从南方来。刺热论曰。病未见赤色而刺之。是谓治未病。然则南方挑草子之法。不可废也。但南人未知辨赤色之道。愚谓热瘴初起。刺病患两足腕出血。又刺舌下出血。头痛两额角脉胀者与两额角脉上刺之出血。其病势果衰大半。次服不换金正气散。又服和解汤七八服。得间断一日一发。然后截之。若间断作二日一发尤妙。不来之日。服和解汤七八服。和解后热势稍缓。服养胃汤吞截疟丸。酒送。日服六七次。
如未止。服四兽饮。此平常之法也。如变症不一。当与治冷瘴方法。互治之。
如其症未解。或疑有热。亦不宜服发汗及凉药。但取嘉禾散服之。若果蕴热但冷。服无害。
盖嘉禾散治下虚中满。能升降阴阳。正与秋冬作热之地为宜。服二三日则寒热之症自判矣。然后随症调治。自无不效。
如呕逆以养胃汤。来复丹。治中汤。二陈汤。选而用之。
如兀兀欲吐而不吐者。二陈汤主之。
呕而热不退者。藿香正气散主之。
呕而膨胀二陈汤下感应丸。
呕而头痛。来复丹兼如圣饮子。
呕而胸膈不快。下虚中满。嘉禾散主之。
呕而大便秘。嘉禾散加蜜主之。
呕而腹痛。红丸子及乌沉散。
呕而痰逆。头痛身痛。脚痛脚弱。大汗多。烦躁引饮。大便自利。小便赤涩者。姜附汤主之。
吞养正丹。或灵砂散。
如发热烦躁。手足冷。鼻尖凉二症。病患因热大烦躁。多不自知。医者须以手扪其手足与鼻尖。
方知之。身重脚腰痛。舌生黑苔。大渴引饮。自利呕逆。自汗恶风者。干姜附子汤主之。
如大热咽嗌干渴。烦躁不解者。冷香汤主之。
如热大烦渴大作。饮水无度者。既济汤主之。
甚者合夺命散。
如热大神昏。不知人事。妄语遗尿。吐血衄血。舌黑面红。目赤烦渴。脉弦而七八至。以手扪之。额上极热。胸腹热。腰以下不热而冷。虽狂言妄语。病患心蜷卧。叉手扪心。或引衣自盖。
阴症具于隐微之中。况脉只以五六至。为数。为实热。若七至八至是内阳尽出于外之脉。腹内则空虚矣。若误用寒凉。攻外热。其毙也可立而待。急用沉附汤主之。吞黑锡丹。稍缓者。二陈汤合沉附主之。
轻者养胃汤合沉附汤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