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江苏省通志稿(二十六)>第7章
十月壬寅,赈上元等六州县灾民,免漕粮、漕项有差。
十二月庚辰,改常州府海防同知为淮、徐、海六塘河、盐河水利同知。
三十年正月戊申,以南巡免江苏历年因灾未完地丁漕项及借款银两。辛亥,谕江苏分设各县本年各选拨一人充贡。癸丑,调明德为江苏巡抚,永泰为江宁布政使。
二月乙酉,免江苏经过州县本年额赋十分之三,以宿迁、桃源、清河、铜山四县土地薄瘠免十分之五。戊子,上奉皇太后渡河,阅清口东坝、木龙、惠济闸。壬辰,免江苏布政司所属州县乾隆二十八年以前熟田地丁杂款旧欠,并免经过州、县本年额赋十分之五。以两淮商人办差踊跃,予加级。丁酉,阅京口水师。
闰二月丙午朔,幸苏州府,谒文庙。己酉,免江宁、苏州附郭诸县本年地丁银。庚戌,增江苏文童取额有差。壬子,减江苏军流以下罪。乙丑,除两淮丰利场坍没落灶地额赋。乙亥,免上元等五县上年水、旱灾额赋。
三月丙子朔,幸焦山。己卯,免太湖等州县卫上年水灾民屯额赋。壬午,上诣明太祖陵奠酒。幸尹继善署。乙酉,授江苏进献诗赋之举人郑澐等遇缺即补内阁中书,赐拔贡生鲍之锺等九人举人,授内阁中书。庚寅,以尹继善奏定京口驻防出旗汉军参领,防御改补游击、守备各缺,无论陆路、内河预保人员轮补例。乙未,祭淮神。阅高家堰堤。祭河神。奉皇太后渡河。召尹继善入阁办事,以高晋为两江总督,仍统理南河事务。调李宏为江南河道总督。吴嗣爵为淮徐河道。巴灵为淮扬道。
四月庚申,裁淮徐海道,以地方分巡事务归淮徐、淮扬两河道兼管。
五月己丑,勘丈两淮丁溪、庙湾熟地,征课除荒地课。
六月壬申,定两淮各商棍窝预行分定、销引章程。
七月丙申,定江南苇荡营事宜。
八月庚午,改淮扬、淮徐两河务道兼巡地方,以海州所属隶淮扬道。
九月丁酉,禁占种清口五套旧堰荡地。戊戌,修宝山塘工。
十月辛酉,禁江南等省贩运奉天粮石。除丹徒坍地额赋。丙寅,除甘泉等八州县卫挖废地亩额赋。
十一月癸酉,免海州等六州县本年旱灾额赋。
十二月甲寅,除元和等五县坍地田赋。丙辰,定江南巡防海洋事宜。
三十一年正月壬申,免江苏应输漕粮一次。辛巳,以高晋审拟段成功一案瞻徇,逮治江苏按察使朱奎扬等。李永书为江苏按察使。癸未,谕责庄有恭以段成功原奏有心欺饰,高晋扶同率结,均下部严议。己丑,以段成功容家人、书役婪赃案,高晋革职留任。
二月辛酉,庄有恭论斩,朱奎扬、孔传炣革发军台。
四月甲辰,参革苏州同知段成功,处斩。
六月辛亥,高晋请改水师战舰式样,以资巡缉。下部议。
七月庚午,浚山阳、盐城之涧河,高邮运盐官河。
八月庚申,铜山等韩家堂河溢。
十月壬寅,裘日修、高恒查勘淮徐支河官堤。辛亥,韩家堂漫口合龙。
十一月戊寅,李永书解任,杨重英为江苏按察使。
十二月甲寅,浚江苏韩家堂迤下之房村等河。
三十二年二月乙卯,吴虎炳为江苏按察使。
三月丙子,移苏松粮道驻苏州,兼巡苏州府。改设分巡松太道。庚寅,江苏按察使杨重英以按察使衔留云南,派办军营事务。吴坛为江苏按察使。
五月壬辰,以江苏涨出滩地分隶通州、崇明。
六月丁酉,以高晋奏江苏举人蔡显等刊刻逆书,命治其罪,壬于,卓尔岱为江宁布政使。
七月壬申,定江苏查驻小羊山棚厂樵果事宜。戊寅,定江苏各府州漕粮分年轮免办法。
九月庚申,修吴江等十县塘工。
十月癸亥,分泰州属东台镇为东台县,裁东合同知缺为知县、泰州州判缺为东台水利县丞。
十二月辛巳,允淮商捐滇省运一百万两。
三十三年正月庚子,胡文伯为江苏布政使。戊申,改江南武乡试归总督主考。
二月乙亥,召明德来京,命高晋兼管江苏巡抚。甲申,减定江宁将军盐规等得项。丙戌,调彰宝为江苏巡抚,容保为江宁将军。
四月戊辰,江苏巡抚明德奏:“通州向有海门县,明季裁归通州管辖。现因屡涨沙洲,其东南与崇明接壤,两处民争抢沙地,通州、崇明均碍难断理。应将苏州海防同知裁改海门同知,移设沙洲适中之地。凡通州、崇明新涨各沙归并海门同知管理。原设通州沙务州同知即裁。崇明县原设半洋巡检,移驻豹貔镇。”从之。癸酉,金山海防同知驻金山县洙泾镇。癸未,移宜兴县丞驻杨港镇。
六月辛巳,彰宝奏:两淮历年提引,各商共获利银,千九十余万两,办贡、备差银四百六十七万两。壬午,尹继善,高晋以未劾两淮盐务营私舞弊,均下部严议。
七月戊子,裁减江南水师战船及舵手兵丁。定江南巡察海口商船事宜。
八月己卯,设江苏东台县学。
九月丙戌朔,裁京口军标马步守兵。壬辰,刘统勋等奏:审讯江南解到割辫人犯张四儒,与初供不符。戊戌,吴嗣爵等以历任两淮盐运使查办提引一案革留。高恒、昔福以侵蚀盐引余息论斩。壬寅,梁国治为江宁布政使。己酉,苏尔德以在苏省割辫案发并不陈奏,发往新疆办事。以匪犯偷割发辫,各省查办滋扰,高晋等交部议处。
十一月丁亥,裁两淮西亭、小海二场盐大使。戊戌,以宿迁修城浮估,申谕各省督抚详慎勘核,勿致浮糜。
十二月戊午,加筑华亭等三县海塘坦坡。己未,杨锡绂卒,梁翥鸿为漕运总督。辛巳,定两淮盐务备贡交办等用章程。
三十四年正月丙午,苏松粮道仍驻常熟。
二月乙亥,宥两淮商人黄元德等动用公款办差罪,仍令按所用分数依限加缴。辛巳,命江苏上年被水各州、县平粜。
三月乙巳,允尤拔世请,淮北食盐壅滞,仍五分融纲、五分运食。丙午,彰宝丁忧免,明德降补江苏巡抚,高晋暂兼管。
五月丙戌,移嘉定县城驻南翔镇,移原设巡检驻诸翟镇。己丑,裁江宁副都统。
六月乙丑,傅显为漕运总督,现着黄登贤代理。
七月己亥,陈辉祖为江宁布政使。丁未,漕运总督傅显卒于军。
九月辛卯,命清查江宁各属积欠。
十月乙卯,永德为江苏巡抚。甲子,姚成烈为江苏布政使。乙亥,定两淮解宗人府银两仍解交户部查收例。
十二月辛亥,姚成烈为江宁布政使。
三十五年三月甲午,以两淮提引一案获咎商人,率众赴津祝厘,赏原革职衔。戊戌,萨载署江苏巡抚。李湖为江苏布政使。再展缓淮商赔缴公项六年,免输课一年。壬寅,添给两淮盐政养廉银四千两。
六月丙戌,砀山等县蝗。
七月己巳,谕江宁、苏州布政使年终汇奏加展带征年限、查明钱粮已完数目。癸酉,浚江苏白茆等河。
八月戊戌,裁金山同知,复改为苏州府海防同知。
九月甲子,高晋为漕运总督。
十月壬午,李湖护江苏巡抚。辛丑,谕听两淮盐商等恭办庆典。
十二月丙子,崔应阶为漕运总督。辛卯,吴坛为江苏布政使。胡季堂为江苏按察使。
三十六年二月癸未,允两江总督高晋奏,禁武职子弟在随任省份应试入伍,乙未,闵鹗元为江宁布政使。
五月壬戌,以高晋为大学士,仍留两江总督任。
六月壬申,定江苏报坍涨沙地确勘例。
八月庚午,江南河道总督李宏卒。庚寅,召高晋来京,萨载兼署两江总督。
十月己卯,高晋等奏桃源厅陈家道口漫工合龙。上嘉之。命高晋、裘日修、杨廷璋查勘南运河工。
十一月丁酉朔,允萨载请,令吴县等七县劝民续耕可垦之地。辛亥,续展两淮盐商赔缴提引案内银两。丙寅,命增、减两淮盐价。
三十七年正月癸卯,崔应阶迁,嘉谟署漕运总督。
二月甲申,增福为江苏布政使。乙酉,免苏州等属逋赋。
三月丙申朔,免金坛等十一州县六年至十年逋赋。癸丑,磔金山县逆犯严金龙父子。
五月,浚山阳、盐城之涧河。
八月庚午,停江苏收买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