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江苏省通志稿(二十九)>第3章
八月己卯,曾国荃致电枢垣,报告分批运兵赴台湾。乙酉,曾国荃奏订购大炮及枪弹。又奏办理吴淞堵口情形。
九月甲辰,谕曾国荃严防崇明。庚申,李家乐为江苏按察使。丁卯,两江总督曾国荃革职留任。戊辰,卫荣光奏:金山邦屯租津贴,仍悬拨给。得旨:户部议奏。
十月丙子,曾国荃奏准此新商票费。下户部知道。又奏挑练苏松镇标兵丁名数。
十一月甲寅,曾国荃奏:“候选知县王元超所密陈江防可虑四条,据称长江下游炮台多不坚固,江阴口系唐定奎驻守,又令张景春分统,事权不一。长江布置宜专守下游总口,乃节节分防兵力单弱,倘沿江有警,土匪势必蠢动等语。王元超独切杞忧,而未能洞悉机宜。查筹办防务历有年所,顾不能丝毫无疏。而所虑四条实无关弘要。”报闻。
十二月戊寅,曾国荃奏九年份冬漕经费支销免造报。
十一年正月丁巳,曾国荃奏购买洋铜脚价,请抵京饷。
二月庚寅,卫荣光奏苏省额设铺兵仍旧安设。辛卯,曾国荃奏冬漕仍由河运拟办章程。两申,崧骏为漕运总督。
五月丁巳,曾国荃奏:上海机器局四年至八年各款,悉照津局核销。
六月癸未,曾国荃奏:部议开源节流各案内,有江南防营各款,分别酌拟。又奏江宁至镇江添设电线经费数。丁亥,曾国荃奏江南被水筹赈情形。丙申,卫荣光奏裁并局卡经费情形。下户部知。
七月甲辰,户都会议:淮军报效欠饷,请加江、安两省文武乡试中额。
九月乙巳,曾国荃奏筹添河运漕粮,修治河道。裕禄奏新添税关分别裁减。庚申,曾国荃奏试造钢板轮船工竣,酌定薪水。
十月己丑,王嵩龄为江苏布政使。
十一月庚戌,曾国荃奏江苏各郡滨江要隘营伍布置情形。
十二月壬午,易佩绅为江苏布政使。
十二年二月辛未,曾国荃奏江南留防各营棚帐核销。丙子,崧骏奏邳、宿以下济漕各工情形。丁亥,曾国荃奏筹议河运章程。下部知之。己丑,曾国荃奏太、镇、宝山塘工加展摊征经费。从之。卫荣光奏酌提厘金,办理善后款目。
三月丁未,李鸿章奏:上海招商局十余年来不特本息不增,而官款洋债欠负累累,利权尽归中饱。该局既拨有官款,又有津贴,即应官为稽查。请旨饬南北洋大臣,彻底清查,认真经理。
五月庚子,崧骏为江苏巡抚。卢士杰为漕运总督。辛丑,张富年为江苏按察使。
六丹癸酉,易佩绅任江苏布政使。庚辰,田国俊署江宁布政使。壬午,许振祎为江宁布政使。
七月庚子,曾国荃奏织造丝价,仍照十年份减价办理。
八月己卯,曾国荃奏遵筹添增苏省河运米数。庚寅,曾国荃购买外洋军火各款报销,及金陵洋火药局添建机器各厂工竣。
九月壬辰,卢士杰奏:与督臣曾国荃面商,拟来年运河再添苏漕五万石,合原办共成十五万。癸巳,曾国荃奏诛幅匪朱景余。
十月丙子,曾国荃奏金陵火药局添购碾盘机器、增建厂屋奏销经费。又奏筹解加饷银数。设宁镇下关电线。定支江南新造一凫轮船银数。
十一月甲辰,曾国荃奏:准新漕河运籼米仍按石抵收。戊申,曾国荃奏:准邳、宿济漕各工拨款赶办。江南记名提督张景春所部春字八营,酌改炮队两营。
十二月辛酉,曾国荃奏增提漕米河运章程。乙丑,曾国荃奏查勘江北旧黄河情形。丙寅,许振祎任江宁布政使。
十三年二月戊辰,曾国荃奏江苏、安徽两省不便分期乡试。下礼部议。
三月壬辰,曾国荃奏江北各漕仍由河运办理。
四月甲子,曾国荃奏:吴淞、江阴两处增筑洋式大炮台,工程已得十之八九告成,约实银三十五、六万两。崧骏奏:抚署不戒于火,自请议处。
五月庚申,曾国荃奏勘估大石湾炮台经费。
七月乙丑,曾国荃奏:吴淞、江阴两处建筑洋式大炮明台,分设八百磅子炮八尊,现已工竣。即将各项用款预先筹定,以便开支。戊辰,御史刘纶奏:江南乡试,两省合开,请添派副考官。甲戌,裕禄署两江总督,兼通商事务大臣。
八月癸巳,谕:海州青伊镇一带,有倪道武等勾结匪类数百人,倡为哥老会,抢掠伤人,委员戴德明查办不力,着曾国荃等妥查严惩。
九月庚申,曾国荃回任。癸亥,曾国荃奏:黄河漫溢入淮,拟挑挖成子河、碎石河,以为分泄大溜,引水入海之计。允之。
十月癸卯,陈钦铭署江苏按察使。甲辰,曾国荃奏:“本年漕粮改为折色,以四成解豫备赈,以六成分济皖、江。丁未,曾国荃奏:分泄黄流,现就杨庄以下旧黄河二百余里,一律挑浚,以分沂、泗之水。腾出中运河,豫备洪河盛涨挟黄北行,堪以容纳。并宣泄里下河,使水顺轨,则田庐民命可以保全。”得旨:如所请行。
十一月丙寅,江苏布政使易佩绅病免。丁卯,黄彭年为江苏布政使。丁丑,曾国荃奏淮南照收川盐加厘。从之。
十四年正月壬申,曾国荃奏江南铭、武、春字等营操练田鸡炮。
三月癸亥,地震。
七月甲子,江苏学政王先谦奏:刊刻《皇清经解续编》告成。
八月己丑,陈钦铭为江苏布政使。庚子,截留漕米赈抚江苏扬州、镇江、徐州、江宁等处饥民。
十月乙未,刚毅为江苏巡抚。
十一月戊辰,李瀚章任漕运总督。
十五年正月壬子,镇江租界因洋捕殴毙平民,激成众怒,遂烧毁领事署。两江总督拨营派员会同地方官宪弹压之。壬戌,曾国荃电总署:两江案请转英、美使,令驻镇领事在外议结。丁卯,曾国荃奏:海运酌改河运,为期已迫,赶办不及。从之。
二月甲午,豁免江淮各属积欠钱粮。
四月己卯,刘树棠为江苏按察使。辛卯,谕黄彭年惩办奉贤知县及统带等,以江苏盐捕营哨弁恃势抢劫、灶民被烧毙命案。
七月丁巳,曾国荃奏修理机器厂屋工程。
八月丁酉,崧骏、黄彭年奏拟定缉私章程八条。
九月已酉,曾国荃奏:上海制造局旧有成大帆船一只,拨归招商局,改作趸船。
十月丁亥,以苏州等处被水,拨银五万两赈抚。
十一月甲辰,徐文达奏伏汛安澜。曾国茎奏运河堤工筹款修筑。乙丑,徐文达奏堵筑刘老涧滚坝。辛未,曾国荃奏酌提新漕河运并筹议章程。
十二月壬午,曾国荃奏以上年赈捐余款,修理扬州府届南运东、西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