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年(乙卯、五五)
夏五月戊辰,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癸酉晦,日有食之。
秋九月甲辰,诏死罪下蚕室,其女子者宫。
鲜卑大人于仇贲率其种人贡献。封贲为王。鲜卑亦东胡之余也,别居鲜卑山,因号焉。其言语习俗与乌桓同。自为冒顿所破,远窜辽东,未有名通于汉,而与乌桓接。当是时南北单于更相攻伐,而鲜卑遂以彊盛。
中元元年(丙辰、五六)〔一〕
〔一〕通鉴胡注:“洪氏隶释曰:成都有汉蜀郡太守何君造尊犍阁碑,其末云‘建武中元二年六月’。按范史本
纪,建武止三十一年,次年改为中元,直书中元元年。观此所刻,乃是虽别为中元,犹冠以建武,如文、景中元、后元之类
也。又祭祀志载封禅后赦天下诏,明言‘改建武三十二年为建武中元元年’。东夷倭国传,‘建武中元二年,来奉贡’,证据甚明。宋莒公纪元通谱云:‘纪志俱出
范史,必传写脱误,学者失于精审,以意删去。梁武帝大同、大通俱有‘中’字,是亦宪章于此。’司马公作通鉴,不取其说。余按考异,温公非不取宋说也,从
袁、范书中元者,从简易耳。”今按胡说是也。又惠栋曰:“沈约撰符瑞志,亦言‘建武中元元年’。”
春正月,天子览河图会昌符〔一〕,而感其言。于是太仆梁松复奏封禅之事〔二〕,乃许焉。
〔一〕续汉祭祀志载其文曰:“赤刘之九,会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于承。诚善用之,奸伪不萌。”按此符及赤伏符均系承旨杜撰之文,所谓“神道设教”者也。
〔二〕范书及续汉志“太仆”均作“虎贲中郎将”。按松任太仆乃明帝永平元年事,袁纪误。
二月辛卯,上登封于太山,事毕,乃下。是日山上云气成宫阙,百姓皆见之。
甲午,禅于梁父。
袁宏曰:夫天地者,万物之官府〔一〕;山川者,云〔雨〕(气)之丘墟〔二〕。万物之生遂,则官府之功大;云雨施其润,则丘墟之德厚。故化洽
天下,则功配于天地;泽流一国,则德合于山川。是以王者经略,必以天地为本;诸侯述职,必以山川为主。体而象之,取其陶育;礼而告之,归其宗本。书云:
“东巡狩,至于岱宗,柴〔三〕。”传曰:“郊祀后稷,以祈农事。”夫巡狩观化之常事,祈农抚民之定业,犹洁诚殷荐,以告昊天,况创制改物,人神易听者乎!
夫揖让受终,必有至德于〔天下〕(万物),〔征伐革命,则有大功〕〔于万物〕〔四〕。是故王者初基,则有封禅之事,盖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一〕“官”原误作“宫”,据黄本及续汉祭祀志注引袁纪之文改。
〔二〕据续汉志注引袁纪改,下文正作“云雨”。
〔三〕范书张纯传“柴”亦作“柴”,而标点本改作“祡”。按说文曰:“祡,烧柴焚燎,以祭天神,从示此声。虞书曰:‘至于岱宗,祡。’”校者当本于此。然今本尚书亦作“柴”,续汉祭祀志注引袁纪亦同,故不必改。
〔四〕据续汉志注引袁纪补。
夫东方者,万物之所始;山岳者,灵气之所宅。故求之物本,必于其始;取其所通,必于所宅。崇其坛场,则谓之封;明其代兴,则谓之禅。然则封禅
者,王者开务之大〔礼〕(体)也〔一〕。德不周洽,不得拟议斯建〔二〕;功不弘济,不得髣佛斯礼。旷代一有,其道至高。故自黄帝、尧、舜,至于三代,各一
封禅,未有中修其礼者也。虽继体之君,时有功德,此盖率复旧业,增修前政,不得仰齐造国,同符改物者也。夫神道贞一,其用不烦;天地易简,其礼尚质。故藉
用白茅,贵其诚素,器用陶匏,取其易从。然则封禅之礼,简易可也。若夫石函玉牒〔三〕,非天地之性也。
〔一〕据续汉志注引袁纪改。
〔二〕续汉志注引袁纪“建”作“事”。
〔三〕续汉祭祀志曰:时使泰山郡及鲁趣石工,取完青石,刻方石,皆方五尺,厚一尺。并用玉牒书藏方石,牒厚五寸,长尺三寸,广五寸,有玉检。
三月丙辰,司空张纯薨。
纯字伯仁,京兆杜陵人。父放,袭爵〔富〕(昌)平侯〔一〕。成帝时以游宴得幸,而纯以学行称。哀、平世为侍中、诸曹校尉。王莽时为九卿,遭乱
世,保全侯爵。建武初,以先诣阙,复封故国,拜太中大夫,迁五官中郎将。有司奏列侯非宗室不宜复国,上以纯宿卫久,弗夺也。更封武始侯,食富平之半。纯历
事先朝,明习故事。是时朝廷草创,旧典多阙,每有疑议,辄访问纯,自郊庙冠婚之礼,多所正定。纯重慎周密,时有上书,辄削□草。上甚重之,一日至数引见。
及为宰相,务存无为,慕曹参之迹,所辟召皆当世通儒。
〔一〕汉书张汤传、范书张纯传均作“富平侯”,袁纪下文亦作“
富平”,故正之。
纯临薨,敕家丞曰〔一〕:“司空无功劳于国,猥蒙大恩,爵不当及子孙,其勿绍嗣。”纯长子根常被病,大行问嗣〔二〕,家上小子奋。奋辞让曰:
“先臣遗令,臣兄弟不得袭爵,故臣不即是正。猥闻诏书,惊愕惶怖。臣兄哀臣幼小,故讬称疾病〔三〕。”不听。奋字〔稚〕(释)通〔四〕,谦约节俭,阖门雍
睦,租税赈给宗族,常自困乏,官至司空。
〔一〕聚珍版东观记“家丞”下有“翕”字。按翕乃家臣之名,而姚之骃所辑东观记及类聚、书钞所引衡无“翕”字,此恐是四库馆臣据张奋所上书之文而补,奋书见〔三〕注。
〔二〕
“大行”即大鸿胪。汉书百官公卿表曰:秦时称典客。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又续汉百官志曰:其职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及拜诸侯、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
〔三〕东观记曰:“奋上书曰:‘根不病,哀臣小称病,令翕移臣。臣时在河南家庐,见纯前告翕语,自以兄弟不当蒙爵土之恩,愿下有司。’
帝以奋违诏,收下狱。奋惶怖,乃袭封。”按此文怪谲,子直呼其父之名,尤谬。
〔四〕据东观记、续汉书、范书改。
夏四月己卯,大赦天下。复梁父、奉高、嬴勿出今年田租〔一〕。
〔一〕范书光武帝纪除袁纪所述三县外,尚有博县。
戊子,上幸长安,祀长陵。
是时醴泉出,京师百姓痼疾饮者皆愈。又有赤草生于泉侧。郡国三十一上言甘露降。有司奏曰:“孝宣帝时,每有嘉瑞,辄为之改元,故有神雀、五凤之号,所以奉答神祗,表彰德信也。”天子拒而不纳,是以史官不得而记焉。
六月,卫尉冯鲂为司空〔一〕,赐爵关内侯。
〔一〕冯鲂时以太仆行卫尉事。
冬十月甲申,使司空鲂告礼高庙曰:“高帝与群臣约,非刘氏不得王。吕太后王诸吕,灭亡三赵〔一〕,赖神灵诸吕伏诛,国家永宁。吕后不宜配食地祗高庙。薄太后慈仁,孝文皇帝贤明,子孙赖之,福延至于今,宜配食地祗高庙。今上薄太后尊号为高皇后,迁吕后尊号为高后。”
〔一〕据汉书高五王传,高祖崩,吕后征赵王如意到长安,鸩杀之。吕后七年,又幽杀赵幽王友。吕产女复鸩杀其夫赵共王恢。故称灭亡三赵。
袁宏曰:夫越人而臧否者,非憎于彼也。亲戚而加誉者,非优于此也。处情之地殊,故公私之心异也。圣人知其如此,故明彼此之理,开公私之涂,
则隐讳之义着,而亲尊之道长矣。古之人以为先君〔之〕体,犹今为君之体〔一〕,推近以知远,则先后之义均也。而况彰其大恶,以为贬黜者乎?
〔一〕据续汉祭祀志注引袁纪补。
是岁起明堂、辟雝、灵台。
初议灵台位,上问议郎桓谭曰:“吾欲以谶决之,何如!”谭默然良久曰:“臣不读谶。”上问其故,谭复言谶之非。上大怒曰:“
桓谭非圣人无法〔一〕,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乃解。谭以屡不合旨,出为六安太守丞,失意,忽忽不乐,道病卒,时年七十余。
〔一〕孝经五刑章作“非圣人者无法”注曰:“圣人制作礼乐而敢非之,是无法也。”
南阳人尹敏,字幼季。才学深通,能论议,以司空据掾校图谶。敏言于上曰:“谶书圣人所作,然其中多近语〔别〕(以)字,〔颇〕(取)类俗人之辞
〔一〕,虚实难识,恐误后生。”上不然其言,敏因书之阙,因增之曰:“君无口,为汉辅。”上读怪之〔二〕,召敏问其故。敏曰:“臣见前人多增损图书,是以
因自着,罪无状。”上深非之而不罪,但令削去之。然以是沈滞,官止长陵令。
〔一〕皆据东观记及范书改。
〔二〕“怪”原作“得”,据南监本迳改。
敏性恬淡,不慕功名,专好圣哲之书。初与班彪相善,每相与谈,常日晏不食,昼即至夜,夜即至旦。彪曰:“相与久语,为俗人所怪。然钟子期死,伯牙破琴〔一〕;惠施没,庄周杜门〔二〕。相遇之难也。”
〔一〕吕氏春秋孝行览曰:“伯牙鼓琴,志在泰山,钟子期曰:‘
巍巍乎若泰山。’复在流水,曰:‘汤汤乎若流水。’钟子期死,伯牙绝弦破琴,不鼓也。”
〔二〕庄子送葬,遇惠施之墓,对从者言郢斫之事,叹曰:“自夫子之死,吾无以为质矣。”事见庄子徐无鬼。
二年(丁巳、五七)
春正月辛未,初起北郊,祀后土。
丁丑,倭奴国王遣使奉献〔一〕
〔一〕范书东夷列传曰:“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日本天明四年(公元一七八四年)于志贺
岛的叶崎出土“汉委奴国王”印,可为佐证。目前日本学界关于此印颇有
歧见,总括有松浦道辅的伪印说、三宅米吉的真印说和栗原朋信的私印说等三种观点。问题尚待进一步考证。
二月戊戌,帝崩南〔宫〕前殿〔一〕。遗诏曰:“朕无益百姓,如孝文帝制度,务从约有,刺史二千石长吏皆无离城郭,无遣使因督邮奉奏。”
〔一〕据范书补。
第3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