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陵迟,斯道替矣。上之才不能以至公御物,率以所好求物。下之人不能博通为善,必以合时为贵,故一方通而群方塞矣。夫好恶通塞,万物之情
也;背异倾同,世俗之心也。中智且犹不免,而况常人乎?故欲进之心,斐然向风,相与矫性违真,以徇一时之好,故所去不必同而不敢暴,则风俗迁矣。
春秋之时,礼乐征伐,霸者迭兴,以义相持。故道德仁义之风,往往不绝,虽文辞音制,渐相祖习,然宪章轨仪,先王之余也。战国纵横,彊弱相
陵,臣主侧席,忧在危亡,无不旷日持久,以延名业之士,而折节吐诚,以招救溺之宾。故有开一说而飨执珪,起徒步而登卿相〔一〕,而游说之风盛矣。
〔一〕指苏秦、张仪、范睢、蔡泽之徒。
高祖之兴,草创大伦,解赭衣而为将相〔一〕,舍介胄而居庙堂〔二〕,皆风云豪杰,屈起壮夫,非有师友渊深,可得而观,徒以气勇武功彰于天
下,而任侠之风盛矣。逮乎元、成、明、章之间,尊师稽古,宾礼儒术。故人重其学,各见是其业,徒守一家之说,以争异同之辨,而守文之风盛矣。自兹以降,主
失其权,阉竖当朝,佞邪在位,忠义之士,发愤忘难,以明邪正之道,而肆直之风盛矣。
〔一〕英布、季布、夏侯婴、张苍之属。
〔二〕周勃、王陵、樊哙、灌婴之类。
夫排忧患,释疑虑,论形势,测虚实,则游说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犹尚谲诈,明去就,间君臣,疏骨肉,使天下之人专俟利害,弊亦大矣。轻货财,
重信义,忧人之急,济人之险,则任侠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竖私惠,要名誉,感意气,雠睚眦,使天下之人,轻犯叙之权,弊亦大矣。执诚说,修规矩,责名实,殊
等分,则守文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立同异,结朋党,信偏学,诬道理,使天下之人奔走争竞,弊亦大矣。崇君亲,党忠贤,洁名行,厉风俗,则肆直之风有益于时
矣。然定臧否,穷是非,触万乘,陵卿相,使天下之人,自置于必死之地,弊亦大矣。
古之为政,必置三公以论道德,树六卿以议庶事,百官箴规讽谏,闾阎讲肆,以修明业。于是观行于乡闾,察议于亲邻,举礼于朝廷,考绩于所莅。
使言足以宣彼我,而不至于辩也;义足以通物心,而不至于为佞也;学足以通古今,而不至于为文也;直足以明正顺,而不至于为狂也。野不议朝,处不谈务,少不
论长,贱不辩贵,先王之教也。传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一〕“天下有道,庶人不议。”〔二〕此之谓矣。苟失斯道,庶人干政,权移于下,物竞所能,
人轻其死,所以乱也。至乃夏馥毁形以免死,袁闳灭礼以自全,岂不哀哉!
〔一〕见论语泰伯。
〔二〕见论语季氏。
时诸黄门无功而侯者,大将军窦武上表曰:“陛下即位以来,梁、孙、邓、亳贵戚专势〔一〕,侵逼公卿,略驱吏民,恶孰罪深,或诛灭。相续以常侍黄
门,窃弄王命,欺罔竞行,谤讟争入。如忠臣李固、杜乔在朝,必竭忠奉之节,觉其奸萌,因造妖言,陷之祸门。陛下不察,加以大戮,冤感皇天,痛入后土,贤愚
悲悼,大小伤摧。固等既没,宦党受封,快凶慝之心,张豺狼之口,天下咸言:‘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封公侯。’谣言之作,正为于此。陛下违汉旧典,谓必
可行,自造制度,妄爵非人。今朝廷日衰,奸臣专政,臣恐有胡亥之难,在于不久,赵高之变,不朝则夕。臣实怀愚,不惮瞽言,使身死名着,碎体粪土,荐肉狐
鼠,犹生之年,虽尊官厚禄,不以易之也。谨冒死陈得失之要,凡七十余条,伏惟陛下深思臣言,束骸候诛。”武数进忠言,辞旨恳恻,李膺等被赦,由武申救之也。
〔一〕范书窦武传作“梁、孙、寇、邓”。注曰:“梁冀、孙寿、寇荣、邓万代,见桓纪也。”按邓万代即邓万世,贤避唐讳而改。万世乃亳后之从父,据
范书之说,则既列邓氏,下不必再有亳氏,似当以作“寇”为是。然寇氏未尝以贵戚专势,反被诸贵戚排斥诬陷,以至族灭,故不当与梁、孙同伍。又前已考邓香非
邓禹之后,则与邓万世同姓不不同宗,若邓万世之为亳后从父,何尝不是梁冀必以亳后冒姓梁之故伎重演呢?而亳氏又何尝不想冒认邓禹之后以抬高自己的身份呢?
故武之表一则作邓,一则作亳,以相区别。当以袁纪为是。
元康元年〔一〕(丁未、一六七)
〔一〕“元康”系“永康”之误。
春正月,西羌寇三辅。夫余夷王寇玄菟。
夏四月,中郎将张奂以南单于车儿不能治国事,上言更立左鹿蠡王都绀为单于。诏曰:“春秋大居正〔一〕,车儿一心同向化,何罪而黜?其遣还廷摄部落。”
〔一〕隐公三年公羊传曰:“故君子大居正。”疏曰:“君子之人,大其适子,居正,不劳违礼而让庶也。”
五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六月甲寅,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一〕。
〔一〕范书系五月日食后,不如袁纪之细密也。
颍川荀爽对策曰〔一〕:“臣闻火生于木,故其德孝〔二〕。汉之谥,帝称孝者,其义取此也。故汉制使天下皆讲孝经,选〔吏〕能〔三〕,举孝廉,皆
以孝为务也。夫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二千石不得终三年丧,恐非所以为孝道而称火德也。顷者胤嗣数乏,本枝不繁,其咎未必不由此。往者孝文劳谦自约,行过
乎俭,故有遗诏,以日易月〔四〕。此谓夷惠激俗,适身而已,不可贯之万世,为后嗣德者也。虽古今损益,未能谅阴,可存其礼,以示天下。又公卿二千石皆辅主
宣化,政之本也。而使不赴父母之丧,人义替矣。春秋传曰:‘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五〕上使不为,民或为之,是以加罚;假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向其
化也,又何诛焉?假使大臣皆不行三年之丧,何以责之?古者臣有大丧,则君三年不呼其门〔六〕。可如旧礼,以美风俗。
〔一〕范书本传作延熹九年太常赵典举爽至孝,拜郎中,对策陈便宜,与此稍异。
〔二〕
范书本传爽言此语闻之于师。按裴注引虞翻别传曰:“颍川荀谞号为知易,臣得其注,有愈俗儒。”谞,爽之别名也。范书儒林传曰荀爽作易传,自是费氏兴。则此语当出自费氏易也。
〔三〕据范书改。
〔四〕王先谦引王补之说曰:“汉文遗诏,并无以日易月之语,此爽误会诏意也。诏云:以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已下,谓已葬,其
葬前固有服,不尽于三十六日。且古丧服二十七月,不闻三十六月,何谓以日易之乎?蔡邕上封事云:孝文皇帝制丧服三十六日。此尚可通,以葬前无改也。朱子答
余正甫书:汉文葬后三易服,三十六日而除。读汉书最审。”
〔五〕见襄公二十一年左传,乃臧武仲之语。
〔六〕见宣公元年公羊传。
臣闻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义〔一〕。故夫妇之始,王教之端也。孔子曰:‘天尊地卑,干坤定矣。’〔二〕书曰‘
厘降二女于妫汭’〔三〕,言虽帝尧之女,下嫁于虞,犹屈体降下,妇道于虞氏也。春秋之义,王姬嫁齐侯,使鲁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诸侯也〔四〕。今汉承秦
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失阳唱之义,以卑临尊,违干坤之道。今诚改尚主之制,称尊卑之性,则嘉瑞降天,吉符出地,是以万物各得其叙矣。”书奏,即弃去之〔五〕。
〔一〕出易序卦。原文“有父子”下接“然后有君臣”,下接“有君臣,然后有上下”。范书亦然,袁纪恐脱之。
〔二〕见易系辞。
〔三〕出尚书尧典。
〔四〕见庄公元年公羊传。又惠栋引京房易传所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
〔五〕范书作“弃官去”。
庚子,大赦天下〔一〕。
〔一〕范书桓帝纪作“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党锢,改元永康”。六月癸丑朔,无庚子,袁纪恐误。
秋八月,黄龙见巴郡。
初,民就池浴〔一〕,相戏曰:“此中有黄龙。”因流行民间。太守上言,时史以书帝纪。是时政治衰缺,所居多言瑞应,皆此类也。本志曰:“瑞兴非时,则为妖孽,为言虽虚,此为龙孽也。”
〔一〕范书桓帝纪注引续汉志“池”作“沱”。按今本续汉志与袁纪同,范书注误。
第5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