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匈奴叛,中郎将张奂击降之。
太常韩縯为司空。
二年(丙申、一五六)
春正月,初听中常侍行三年丧〔一〕。
〔一〕范书桓帝纪作“中官”。李贤曰:“中官,常侍以下。”
七月,鲜卑寇云中。
十月,京师地震〔一〕。
〔一〕范书及续汉五行志均作“十二月”,袁纪恐误。
三年(丁酉、一五七)
春正月癸未,大赦天下〔一〕。
〔一〕范书桓帝纪作“春正月己未”。徐绍桢曰:“永寿三年正月癸未朔,纪有己未,疑误。”
六月,司徒尹颂薨。司空韩縯为司徒〔一〕。
〔一〕范书桓帝纪系此事于“冬十一月”。
是时有人上书言人所以贫困者,货轻也,欲更铸钱。事下群臣及太学之士。
时刘陶等在太学议曰:“夫读铸钱之诏,下及幽微,不遗穷贱,是以藿食之人〔一〕,敢悬书象魏〔二〕,听罪绛阙〔三〕。盖以为当今之忧,不在于
此,在民有饥劳之怨,海内无耳目之变,乃箕子所谓佯愚而对也。臣不达殷人佯愚之虑,欲于不问而言甲子之事〔四〕。故念生鲜死久,复不敢极谏陈其要,请粗言生民之业。
〔一〕
李贤引说苑曰:“有东郭祖朝者,上书于晋献公曰:‘愿闻国家之计。’献公使人告之曰:‘肉食者已虑之矣,藿食者尚何预焉?’祖朝曰:‘肉食者一旦失计于庙堂之上,若臣等藿食,宁得无肝胆涂地于中原之野?其祸亦及臣之身,安得无预国家之计乎?”
〔二〕周礼天官大宰曰:“乃悬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郑司农曰:“象魏,阙也。”即宫外之阙也。
〔三〕绛阙,宫阙也,犹言丹墀、紫宸。
〔四〕甲子事,指纣兵甲子日败于牧野,纣赴火而死。事见史记殷本纪。
夫食者,有国之大宝,生民之至贵也。窃见比年以来,良苗尽于蝗螟之口,杼轴空于公孙之衣,野无青草,室如悬罄〔一〕,所急朝夕之餐,所患靡监之
事,岂谓钱之锲薄、铢两轻重哉?今议者不达农殖之本〔二〕,多言铸钱之便。或欲因缘行诈,以贾国利。国利将尽,取者争竞,故造铸钱之端,于是乎生。万人铸
之,一人夺之,犹不能给;设令一人铸之,则万人夺之,虽以阴阳为炭,万物为铜〔三〕,役不食之民,使不饥之士,犹不足无厌之求也。陛下圣德,愍海内之忧,
感天下之难,欲铸钱齐货,以救其厄,此犹养鱼于沸鼎之中,栖鸟于烈火之上。
〔一〕出僖公二十六年左传载齐侯之语。“室如”四字本在“野无”句之上。
〔二〕“今”字原阙,据黄本补。
〔三〕“阴阳为炭,万物为铜”八字出贾谊服赋,见汉书贾谊传。
夫火土汤水,鱼鸟之所生,用之不时,必也焦烂。当今地广而不得耕,民众而无所食,群小竞逐,吞噬无厌。诚恐卒有役夫穷匠,起于板筑之间〔一〕,
投斤攘臂,登高大呼,则愁怨之人,狼跳虎骇,响应云会,八方分崩,中夏鱼溃〔二〕。虽方尺之钱,不能救此,若不早寤,恐将及之。”上从之。
〔一〕胡三省曰:“贤曰:‘役夫,谓如陈涉起蕲也。穷匠,谓如骊山之徒也。’余谓陈涉、黥布皆可以言役夫,穷匠则山阳铁官徒苏令等是也。”
〔二〕
僖公十九年公羊传曰:“梁亡,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鱼烂而亡也。”注云:“梁君严刑峻法,一国之中无不被刑者,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状若鱼烂,鱼烂从内发,故云尔者。”
延〔熹〕(嘉)元年(戊戌、一五八)〔一〕
〔一〕据东观记、续汉书、范书及汉碑改。
夏五月甲戌晦,日有蚀之。京师蝗。
六月,大赦天下。
丙戌,初置博陵郡。
诛侍中寇荣。荣,恂之曾孙,辩洁自善,少与人交,以此见害于贵宠。荣从兄子尚益阳长公主,帝又娶其从孙女于后宫。左右益恶之,乃陷荣以罪,宗族
遂免归故郡。吏持之急,荣惧不免,奔阙自讼。未至,刺史张敬追劾荣以擅去边,有诏捕荣。荣亡命数年,会赦令,不得免,穷困,乃亡命山中上书曰:
臣闻天地之于万物也好生,帝王之于万民也慈爱。陛下统天理物,作民父母,自生育已上,咸蒙德泽。而臣兄弟独为权门所嫉,以臣昏姻王室,谓臣
将抚其背,夺其位,退其身,受其势。于是造作飞章,被以臣荣〔一〕,欲使坠于万仞之坑,践于必死之地。陛下忽慈母之仁,发投杼之怒〔二〕,有司承旨,驱逐
臣门。臣辄奔走本郡,没齿无怨。臣诚恐卒为豺狼横见噬食,故冒死诣阙,披布肝胆。
〔一〕“荣”字据蒋校补,黄本作“宗”。
〔二〕借曾参母听三人误传曾参杀人,惧而投杼下机,逾墙而走一事,以喻桓帝听信谗言,陷其于死地。
刺史张敬好为谄谀,张设机牢,令陛下复兴雷霆之怒。司隶校尉应奉、河南尹何豹、洛阳令袁腾三官并驱,若赴雠敌,威加亡罪,罚及朽骨,但未掘
圹出骸,剖棺露胔耳。残酷之吏,不顾无辜之害,欲使圣朝必加罚于臣荣〔一〕,是以不敢触突天威,而自窜山林,以陛下发神圣之听,启独见之明,距谗慝之谤,
绝邪巧之言,救可济之民,援没溺之命,臣不意滞怒不为春夏息,淹恚不为顺时怠,布告远迩,求臣甚切,张罗海隅,置罝万里〔二〕,逐者穷人迹,追者极车轨,
虽楚购伍员,汉求季布〔三〕,无以复过也。
〔一〕“荣”字亦据蒋校补。
〔二〕置,音苴,免网也。见说文。
〔三〕楚平王诛杀伍奢,奢子员奔吴。楚悬赏粟五万石、爵执珪以购员。又汉初刘邦以曾数窘于项羽将季布,故购季布以千金,令敢藏匿者罪三族。事并见史记。
自臣遇罚以来,三蒙赦令,无〔验〕(厌)之罚〔一〕,足以蠲除。而陛下疾臣逾深,有司咎臣〔甫〕(转)力〔二〕,止则见埽灭,行则为亡虏,
苟生则为穷民,极死则为怨鬼,天广而无以自覆,地厚而无以自载,蹈陆有沈沦之忧,〔远〕岩墙有镇压之患〔三〕。精诚足以感天,而陛下不悟。如臣元恶大憝,
足备刀锯,陛下当班之市朝,坐之王庭,使三槐九棘平臣之罪〔四〕。无缘〔至〕万乘之前〔五〕,永无见信之期也。
〔一〕据黄本及范书改。
〔二〕据黄本及范书改。
〔三〕据黄本及范书补。
〔四〕
周礼秋官朝士曰:“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后。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后。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长众庶在其后。”棘者,取其赤心而外刺;槐者,怀也,取其怀来人而与之谋。三槐九棘,实指在朝之三公九卿诸大臣。
〔五〕据范书补。
勇者不逃死,智者不毁名〔一〕,岂惜垂尽之命,愿赴湘沅之波〔二〕。故假须臾之期,不胜首丘之情,欲犯主怒,触帝禁,伏于两观之下,陈写痛
毒之冤,然后登金镬,入沸汤,虽死而不恨。悲夫!久生亦复何聊赖!愿陛下使臣一门颇有遗类,以崇天地宽厚之惠。谨先死陈情,临章泣血。
〔一〕国语鲁语申生曰:“吾闻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范书“毁名”作“重困”。名者,孝名也。
〔二〕欲效屈原赴湘沅而死。
上不省,遂灭寇氏〔一〕。
〔一〕范书作“上省章益怒”。又范书寇荣传作“延熹中被罪”,又言“遇罚以来,三赦再赎”,则荣被诛不当在元年。
袁宏曰:寇荣之心,良可哀矣,然终至灭亡者,岂非命也哉!性命之致,古人岂肯明之,其可略言乎?易称“天之所助者〔顺,人之所助者〕信”〔一〕,然
则顺之与信,其天人之道乎,得失存亡,斯亦性命之极也。夫向之则吉,背之则凶,顺之至也。推诚则通,易虑则塞,信之极也。故顺之与信,存乎一己者也。而吉
凶通塞,自外而入,岂非性命之理,致之由己者乎?夫以六合之大,万物之众,一体之所栖宅,犹秋毫之在马背也。其所资因,小许处耳。而贤者顺之以通,不肖者
逆之以塞,彼之所乘,岂异涂辙哉?致之在己,故祸福无门之殊应也。
〔一〕语见易系辞上,袁纪多有脱文,据以补。
夫松竹贞秀,经寒暑而不衰;榆柳虚挠,尽一时而零落。此草木之性,修短之不同者也。廉洁者必有贪浊之对,刚毅者必遇彊勇之敌,此人事之对,
感时之不同者也。咸自取之,岂有为之者哉?万物之为,莫不皆然,动之由己,应之在彼,犹影响形声,不可得而差者也。故君子之人,知动静,为否泰,致之在己
也。缮性治心,不敢违理,知外物之来,由内而至,故得失吉凶,不敢怨天。夫然遇泰而不变其情,遭否而不愠其心,未尝非己,夫何悲哉!
二年(己亥、一五九)
三月甲午〔一〕,绝刺史、二千石三年丧。
〔一〕三月辛丑朔,无甲午,或系甲子之错误。
六月,鲜卑寇辽东。度辽将军李膺击破之。
膺字元礼,颍川襄城人。初为蜀郡太守,威德并行。后转护乌桓校尉,会匈奴攻云中〔一〕,杀略吏民。膺亲率步骑,临阵交战,斩首二千级,羌寇远退
〔二〕,边城安静。后以公事免官。天子贤刘陶之言,而嘉膺之能,迁度辽将军。先时疏勒、龟兹数抄张掖、酒泉、云中诸郡,吏民苦之。自膺在边,皆不复为害。
匈奴、莎车、乌孙、鲜卑诸国,常不宾附者,闻膺威名,莫不威服。先时略取民,男女皆送还塞下。迁河南尹、司隶校尉。膺风格秀整,高自标持,欲以天下风教是
非为己任,后进之士有升其堂者,皆以为登龙门。
〔一〕范书李膺传“匈奴”作“鲜卑”。
〔二〕疑“羌”系“虏”之误。
七月,太尉黄琼免,太常胡广为太尉〔一〕。
〔一〕范书作延熹元年七月甲子以日食免。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献梁皇后。
于是梁冀专权,其同己者荣显,违忤者劾死,百僚侧目,莫不从命,省中咳唾之音,冀必知之,台阁机事,先以闻冀乃得奏御。内外恐惧,上下钳口,而
帝不得有所亲任,上既不平之矣。冀以私憾,专杀议郎邴尊〔一〕,上益怒之。于是亳贵人见幸〔二〕,冀嫉其宠,遣客夜盗其家,欲刺贵人母〔三〕。母入宫求哀,因言冀之罪。
〔一〕邴尊,邓猛之姊婿也。冀恐其沮败猛易邓姓为梁姓,迺遣刺客杀尊于偃城。
〔二〕
亳,黄本作“豪”,蒋本此作“毫”,下文仍作“亳”。龙溪精舍本、学海堂本并作“亳”。按续汉书邓猛立为后,恶梁氏之姓,改姓亳。范书皇后纪作“薄”。亳乃薄之俗字,其以薄太后家谨良故改而为姓。黄本误,蒋本此作“毫”亦误,迳改。
〔三〕贵人母名宣,初适邓香,生桓帝邓皇后猛。后改嫁梁纪,猛遂冒姓梁氏。
第4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