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提学童子礼
公名羲时,宣城人,明嘉靖进士浙江提学副使,
易曰,蒙以养正,圣功也,而养正莫先于礼。盖人之自失其正,以自外于圣人之途者,率以童幼之年。不闻礼教。则耳目手足,无所持循,作止语默,无所检束。及其既长,沿习偷安,徇情任气。如已决之水。不可堤防,已放之条,不可盘郁,何所不至哉。是故朱子小学,必先洒扫应对之节,程子谓即此便可达天德,信非诬也。世之父兄,既以姑息为恩。而为之师者,日役役焉以课程为急。故一切礼教,废阁不讲,童蒙何赖焉。兹本曲礼,内则,少仪,弟子职,诸篇。附诸儒训蒙要语,辑为童佣Y。
弘谋按童子之礼,集中前编已载之矣。兹篇自饮食坐卧,以及待人接物,皆有法度。比前诸条,更为切近。童子所不可一日无者也。其所定仪节,悉本诸礼经,非同臆说。童子循而习之,其心安焉。所以检束身心者在此,所以引之于爱亲敬长者,亦即在此矣。
晨兴,即当盥栉以饰容仪。凡盥面,必以巾帨遮护衣领,卷束两袖,勿令沾湿。栉发,必使光整,勿散乱。但须敦尚朴雅,不得为市井浮薄之态。
凡着衣,常加爱护。饮食须照管。勿令点污。行路须看顾,勿令泥渍。遇服役,必去上服,只着短衣,以便作事。有垢,破,必洗浣补缀,以求完洁。整衣欲直,结束欲紧。毋使偏斜宽缓。上自总髻,下及鞋履,加意修饰,令与礼容相称。其燕居及盛暑时,尤宜矜持,不得袒衣露体。能如此,虽服布素,亦自可观。今世父母,华其子之衣履,而不能约之以礼,竟亦何益。
凡乂手之法,以左手紧把右手大拇指。其左手小指向右手腕。右手四指皆直。以左手大指向上。以右手掩其胸。手不可太着胸。须令稍离方寸。礼称手容恭教,童子乂手有法,则拜揖之礼,方可循序而进。
凡揖时,稍阔其足,则立稳。须直其膝,曲其身,低其首。眼看自己鞋头,两手圆拱而下。凡与尊者揖,举手至眼而下。与长者揖,举手至口而下。与平交者揖,举手当心而下。手随身起,乂于当胸。
凡下拜之法,一揖少退,再一揖,即俯伏。以两手齐按地,先跪左足,次屈右足。顿首至地,即起,先起右足,以双手齐按膝上,次起左足。仍一揖而后拜。其仪度以详缓为敬,不可急迫。
低头拱手。稳下双膝。腰当直竖,不可蹲踞。以致恭敬。跪者,卑幼事尊长之常礼。请问献进,俱当长跪。或尊长有咈意怒色,则不待呵斥,先跪以听戒责,
凡立,须拱手正身,双足相并。必顺所立方位,不得歪斜。若身与墙壁相近,虽困倦,不得倚靠。
凡坐,须定身端坐,敛足拱手。不得偃仰倾斜,倚靠几席。如与人同坐,尤当敛身庄肃,毋得横臂,致有妨碍。
凡走,两手笼于袖内,缓步徐行。举足不可太阔,毋得左右摇摆。致动衣裙。目须常顾其足,恐有差误。登高必用双手提衣,以防倾跌。其掉臂跳足,最为轻浮,常宜收敛。寻常行走,以从容为贵,若见尊长,又必致敬急趋,不可太缓,
凡童子常当缄口静默,不得轻忽出言。或有所言,必须声气低平,不得喧聒。所言之事,须真实有据,不得虚诳。亦不得亢傲訾人,及轻议人物长短。如市井鄙俚,戏谑无益之谈,尤宜禁绝。言者,人所易放,苟有所畏惮收敛,则久久亦可简默,今之父母,见其子资性聪慧者,于学语之时,往往导其习为世俗轻便之谈,以相笑乐,此性一纵,必不可反,是教以不谨言也,切宜禁之。
凡视听,须收敛精神,常使耳目专一。目看书,则一意在书,不可侧视他所。耳听父母训诫,与先生讲论,则一意承受,不可杂听他言。其非看书听讲时,亦当凝视收听,毋使此心外驰。童子聪明始开,发于耳目。耳目无所防禁,则聪明为外物所诱。而心不存矣。故养蒙者谨之。
凡饮食,须要敛身离案,毋令太逼。从容举箸,以次着于盘中。毋致急遽,将肴蔬拨乱。咀嚼毋使有声。亦不得恣所嗜好,贪求多食。安放碗箸,俱当加意照顾,毋使失误坠地。非节假,及尊长命,不得饮酒。饮亦不过三爵。礼始诸饮食,君子慎之。童子之于饮食,尤所易纵而失礼者也。惟父母毋溺爱,而与之有节。师长毋避怨,而教之以礼。非惟可以养德,亦可以养神,此为最要,
以上初检束身心之礼。
以木盘置水,弟子职,所谓凡拚之道。实水于盘是也,拚音偾。左手持之,右手以竹木之枝,轻洒堂中。先洒远于尊长之所,请尊长就止其地,然后以次遍洒。毕,方取帚于箕上,两手捧之。至当埽之处,一手执帚,一袖遮帚,徐步却行,不使尘及于尊长之侧。埽毕,敛尘于箕,出弃他所。
凡尊长呼召,即当随声而应,不可缓慢。坐,则起。食在口,则吐。地相远,则趋而近其前。有问,则随事实对,且掩其口。然须听尊长所问,辞毕,方对,毋先从中错乱。对讫,俟尊长有命,乃复原位。呼问未及之先,常察尊长颜色所向,庶几不失。
凡见尊长,不命之进,不敢进。不命之退,不敢退。进时当鞠躬低首,疾趋而前。其立处,不得逼近尊长。须相离三四尺,然后拜揖。退时亦疾趋而出。须从旁路行,毋背尊长。且当频加回顾,恐更有所命。如与同列共进,尤须以齿为序。进则鱼贯而上,毋得越次紊乱。退则席卷而下,毋得先出偷安。
夏月侍父母,常须挥扇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蝇蚊。冬月,则审察衣被之厚薄,垆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牕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务期父母安乐方已。
十岁以上,侵晨先父母起。梳洗毕,诣父母榻前,问夜来安否。如父母已起,则就房先作揖,后致问。问毕,仍一揖退。昏时,候父母将寝,则拂席整衾以待。已寝,则下帐闭户而后息。
家庭之间,出入之节,最所当谨。如出赴书堂,必向父母兄姊之间,肃揖告出。午膳与散学时,入必以次肃揖,然后食息。其在书堂时,或因父母呼唤,有所出入,则必请问先生,许出方出,不得自专。至入书堂,虽非作揖常期,亦必肃揖,始可就坐。童子之性,难敛而易放。苟父母以姑息为爱,不谨出入之节。为师者,复无以制御之,鲜有不流于纵肆者矣。
凡进馔于尊长,先将几案拂拭,然后双手捧食器,置于其上。器具必干洁。肴蔬必序列。视尊长所嗜好而频食者,移近其前。尊长命之息,则退立于傍。食毕,则进而彻之。如命之侍食。则揖而就席。食必随尊长所向。未食不敢先食。将毕则急毕之,俟其置食器于案。亦随置之。馈馔乃子养父母,弟子养师长之礼。今童子多以躬执馈为耻,则无以养其孝敬之心,而折其骄傲之气,最不可略。
凡侍坐尊长。目则常敬候颜色。耳则常敬听言论。有所命则起立。尊长有倦色,则请退。有请与尊长独语。则屏身于他所。弟子分当侍立,或尊长命之坐,则亦当遵命而坐。
侍尊长行。必居其后。不可相远,恐有所问。有问,则稍进于左右,以便应对。目之瞻视,必随尊长所向。有所登陟,则先后扶持之。与之携手而行,则以两手捧而就之。遇人于途,一揖即别。不得舍尊长而与之言。
凡遇尊长于道,趋进肃揖。与之言,则对,命之退,则揖别而行。如尊长乘车马,则趋避之。或名分相悬,不为己下车马者,则拱立道傍,以俟其过。
凡尊长有所事,不必待其出命,即当趋就其傍,致敬服役。如将坐则为之正席拂尘。如侍射与投壶,则为拾矢授矢。如盥洗,则为之捧盘持帨。夜有所往,则为之秉烛前导。如此之类,不可尽举。但当正容专志,毋使怠慢差错。尊者宜逸,卑者宜劳,故劳役之事,皆卑幼任之,弟子之职当如是也,
以上入事父兄,出事师尊,通行之礼。
受业于师,必让年长者居先,序齿而进。受毕,肃揖而退。其所受业,或未通晓,当先叩之年长,不可遽渎问于师。如欲请问,当整衣敛容,离席前告曰。某于某事未明,某书未通,敢请。先生有答,即宜倾耳听受。答毕,复原位。受业时,不以智愚为后先,而以齿为序者,示童子以礼也。今世师或于弟子之聪慧者,令其先长者而进,是教以傲而导之骄也,可乎哉,
端身正坐,书籍笔砚等物,皆令顿放有常。其当读之书,当用之物,随时从容取出,不得信手翻乱。读用已毕,复置原所,毋使参错。其借人书物,当置簿登记,及时取还,毋致遗失。
凡先生有宾客至,弟子以次序立。俟先生与客为礼毕,然后向上肃揖。客退,仍肃揖送之。先生与客,命无出门,即各入位凝立,俟先生返。命坐,则坐。若客与诸生中,有自欲相见者。亦必俟与先生为礼,乃敢作揖。退亦不得远送。非其类者,勿与亲狎。
凡读书,整容,定心,看字,断句,慢读,务要字字分晓。毋得目视他处。手弄他物。仍须细记遍数。如遍数已足而未成诵,必欲成诵。遍数未足,虽已成诵,必满遍数,犹逐日带温,逐旬逐月通理,以求永久不忘。读书不在多,能下精熟工夫,积久自然有得。今子弟多勉强记诵,为师者,又假此为功,以取悦父兄。遂不计生熟,慢令加读,旋即遗忘。所宜戒也。
凡写字,未问工拙,切要专心把笔,务求字画严整。毋得轻易怠惰,致有潦草欹斜,并差落涂注之病。研墨放笔,毋使有声,及溅污于外。其戏书砚面,及几案上,最为不雅,切宜戒之。
以上书堂肄业之礼
第1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