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华阳国志(下)>第15章
叔纪,霸承上文,当作伯饶。女孙也。适广汉王遵,旧各本作尊。廖本依《目录》改作遵。至有贤训,事张本脱事字。姑以礼。生子商,钱写作。海内名士。广汉周干、古朴、彭勰、汉中祝龟为作颂曰:少张本作小。则为家〔室〕家当作室,说在注释。之孝女。长则为家之贤妇。老则为子之慈亲。终钱本此下有空位。温且惠。秉心塞渊。宜谥曰孝钱、刘、李、《函》各旧本作化。廖本作孝。明惠母。
公乘锺本误秉。氏张,张本倒作张氏。两髦义崇。
公乘会妻,广都张氏女也。夫早亡,无子。姑及兄弟欲改嫁之。张誓不许,而言之不止,乃断发割耳。养会族子,事姑张本脱姑字。终身。
助陈抚孩,节笃分充。助陈,临邛陈氏女,犍为杨凤珪妻也。凤珪亡,养遗生子守节。兄弟必欲改嫁,乃引刀割咽,宗族骇之,几死,遂全其义。
二常茕茕,颓构《函海》本有讳笔。再隆。
元常、靡常,江原人也。张本无也字。元常,广都令常良女,适广汉便敬此字有误,当阙之,说在注释。宾,早亡。元常无子,养宾族子。父母欲嫁,乃祝刀誓志,此下当有脱文。而死。靡常,仲山女,适成都殷仲孙。家遭疫气死亡,惟靡常在。〔年〕十八。廖本注云:此二字当在死亡下。读死亡十八,四字为一句。今按:此说非也。惟靡常在,则非死亡十八。但脱年字耳。靡常时年十八,遭此而不改嫁也。收葬诸丧,养遗生子,立美〔义〕旧各本作美。兹改作义。说在注释。成家。
纪常哀哀,精感昭融。
纪常,常侍常洽女,赵侯〔谦〕当补此字,以别谦、温与典。夫人也。父遇害〔在〕廖本无在,据他本补。长安,其二〔一〕廖本原作二,他本作一,审文意作一是。兄皆先没。钱写作殁。遣父门生翟旧各本作瞿。廖本作翟。登、张顺迎丧。时寇贼蜂起,昼夜悲哀。顺、登得将丧无恙还,时人皆以纪常精诚所感。
贡罗誓志。
贡罗,郫罗倩女,景奇《函海》注云:李本无奇字。惠校加之。妻也。奇早亡,无子。父愍其年壮,以许同郡何诗。贡罗白书钱写本与《函海》作昼。张、刘、李、廖、浙本作书。誓父,不还家。父使诗乃因下乃字衍。白州。州告县,逼遣之。罗乃诉州。刺史高而许之。
玹何忘生。玹何,郫何氏女,成都赵宪妻也。宪早亡,无子。父母欲改嫁。何恚愤自幽,乃字当衍。不食,旬日而死。郡县为立石表。
昭仪殉身。
昭仪,新当衍。说在前注。繁张氏女,广汉朱叔贤妻也。贤为郡督邮。建安十九年,刘主围刘璋于成都,贤坐谋外降。璋以昭仪配兵。将见逼,昭仪自杀。三军莫不哀叹。
二钱写本作三。姚见灵。
广柔长郫姚超二女,姚妣、饶,未许嫁,随父在官。值九种夷反,杀超。获二女,欲使张本脱使字。牧羊,二女誓不辱,乃以衣连腰,自沈水中死。见梦告兄慰曰:姊妹之丧,当钱写脱当字。以某日至溉下。慰寤哀愕。如梦日得丧。郡县图象府庭。
峨峨淑媛,表图铭旌。淑,善。媛,婉娩也。言此十二女,皆图象列传。述蜀郡列女。五字各本行款同前。
右《蜀郡士女赞》第一志古堂影刻题襟馆本讹作第十。他各本皆作第一。又此下,各本皆只空格。题襟馆本独另行低五格。兹仍旧本式。
凡五十五人。此下九字,各本皆有,作双行小字。浙本补刻全作大字。当作大字。(四十三人士,十二人女)。
四巴郡士女旧各本全阙《巴郡士女赞》注。廖本补此四字,作阴文。并注一百六十九字云:旧本自此脱去,乃阙赞之第二也。今仅能知其标题,而无从补其文矣。近人见旧本较张佳胤以来所刻(按,此指吴本及何、王等《汉魏丛书》本)多第十之上、中两卷,谓为完书,其实不然。又案,卷末云:“二州人士二百四十八人。”今存蜀、广汉、犍为、汉中、梓潼共一百九十四人。所阙,巴郡士女凡五十四人也。“士一百九十七。”所存者一百五十。所阙,巴郡四十七人士也。“女五十一人。”今存四十四。所阙,巴郡七人女也。姓名必具在《目录》;而无赞者亦并列,故不可推知。今但考得其凡如此。顾观光校勘记亦补有此标目四字,作阳文。并注二十四字云:
此下,宋本亦脱。今依《目录》补此标题,而以诸书所引逸文附之。(所附辑逸文七条。见下文。)附
巴郡士女赞注残文辑佚凡各类书所引,皆非全文。大抵各依所为部类,摘录一事。凡与该部类无关之部,即节删之,但存姓名、籍贯备查勘而已。例如《太平御览》卷四百二十六清廉,八百二十四园,九百三豕,九百七十五芋,皆引《华阳国志》何随事。皆取于本书《后贤何随传》之一段。又卷四百三阴德,卷四百六十五歌,七百七被,八百十一金皆引《益部耆旧》。合之,几可得其全传,甚至有所重复。分条则各述一事,且多节录,非原文。兹故称为残文,足被参考而已。惟仍作大字正文,按前各篇校注例校订夹注,以通其意。凡两书同引者,取文字较多一种为正文。
〔范目〕事载《巴志》,此篇当有赞注。原佚,今无可补。但存其名。下仅存名各条同。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一〕。
〔洛下闳〕同上注。之注〔二〕。
任文孙此条据《太平御览》卷四百三十二(《人事部》七十三,智)原只记述任文公智无双一谣,不干其父任文孙事,而必引作任文孙子云者,足知原文系其父子合赞之注语。字文公三字当移后。字作子。阆中人……《后汉书》卷一百十二《方术上任文公传》云:父文孙,明晓天官风星秘要,文公少修父术。以前汉人,故略之。《益部耆旧》记任文公事(《御览》卷五十一、二百六十五、七百五十七并引)皆在前汉。《常志》当是合赞。〔子文公〕《常志目录》子作弟,《范史》本传作子。而《御览》刻作字。显系子字之讹。说详《目录》2章注〔四〕。……此下当有任文公事迹甚多。《御览》引文仅其末段耳。初,《蜀志》作公孙述时。武担山石折,文公曰:噫!西方智士死,吾其应之。遂卒。《蜀志》作岁中卒。益部为之谚《艺文类聚》卷二十一同引,谚作谣。《蜀志》无谚。曰:任文公,智无双。
徐诵,字子产。此条据《北堂书钞》卷九十八,《御览》卷六百十六(《学部》十。读诵)引《华阳国志》。《常志》各卷无此文,故知在阙赞注中。……当脱有阆中人等字句。少读书,日不过五十字,诵千遍乃得,终成儒学。……脱官历行事。
谯隆,此条据《艺文类聚》卷四十八,《御览》卷二百十九引《华阳国志》。《常志》各卷无此文。故知在阙赞注。……为上林令。《类聚》令上有苑字。武帝欲广上林。《类聚》有苑字。隆言:尧舜至治,广德,不务林苑。帝后思其言,征为侍中。……当更有后文。今无考矣。
〔谯玄。〕已着《巴志》。当有赞注。原阙之。行事详《士女目录》2章之注〔八〕。
〔赵珜。〕同上。参《目录》2章之注〔十〕。
〔赵宏。〕赵温柔,已着《巴志》。当有赞,注其行事。原阙。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十三〕。
〔严遵。〕严王思见咏《巴志》。当有赞注。参看《士女目录》2章之注〔十四〕。
玄贺,此条据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百六十二《潼川府路渠州人物》引《华阳国志》。《常志巴郡总序》着玄文和,《宕渠郡》着大司农玄贺,别无此文。故知为所阙赞注文也。字文若,《巴志》与《目录》作文和。《东观汉记》作文宏。宕渠人也。第五伦命为主簿,《后汉书伦传》云:为宕渠令。显拔乡佐玄贺。贺后为九江、沛二郡守,以清洁称。所在化行。终于大司农。袁安辟掾。袁安,《后汉书》卷七十五有传。永平末为河南尹。后代第五伦为司空。章和元年为司徒。其辟玄贺为掾,惟见于此。历九江、沛郡太守,所在着德,吏民皆涕泣送之。《东观汉记贺传》残文云:迁邺令,政化大行。为九江太守,行县,赍持干糒,但就温汤而已。临去日,百姓扶车叩马,涕泣随之。迁大司农,为时名卿。按:此条引文首尾全。惟不能视为《常志》原文如此。查王象之时,行世之《华阳国志》已脱此篇,故元丰、嘉泰两刻以及旧校均阙之。《舆地纪胜》他州收列人物,亦更无引及《华阳国志》者。此条与此下所引冯绲等宕渠人物各条,盖皆宋初已有之《渠州图经》所引。王氏转引之耳。转引至再,颇有删削。如第五伦命为主簿句上,必有县令或蜀郡太守字。袁安辟掾句上,亦必有司空或司徒字。吏民皆涕泣送之句上,亦必有临去或每当迁转字,始成文理。然以其删省不大,无害于义。故仅以注文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