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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南阳宗珠林引作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曰:“谁?”鬼曰:“鬼也。”鬼曰:“卿复谁?”定伯欺之,言:“我亦鬼也。”鬼问:“欲至何所?”答曰:二句依珠林引补“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共行数里。鬼言:“步行大亟;可共迭相担也。”定伯曰:“大善。”御览广记引并作定伯乃大喜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大重!将非鬼也?”四字珠林引有定伯言:“我新死,故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其再三。定伯复言:“我新死,不知鬼悉何所畏忌?”鬼曰:“唯不喜人唾。”于是共道遇水,定伯因命鬼先渡;听之了无声。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耳。勿怪!”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至头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着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便化,乃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于时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御览八百八十四又三百八十七珠林六广记三百二十一。
北地傅尚书小女,尝拆荻作鼠,以狡狯放地。鼠忽能行,径入户眼土中。又拆荻更作,咒之云:“汝若为家怪者,当更行,不者不动。”放地,便复行如前。即掘限内觅,入地数尺,了无所见。后诸女相继丧亡。广记三百六十。
昔番阳郡安乐县有人姓彭,世以捕射为业。儿随父入山,父忽蹶然倒地,乃变成白鹿。儿悲号追,鹿超然远逝,遂失所在。儿于是不捉弓终身。至孙复学射。忽得一白鹿,乃于鹿角间得道家七星符,并有其祖姓名年月分明。视之惋悔。乃烧去弧失。御览八百八十八。
北海营陵有道人,能使人与死人相见。同郡人妇死已数年,闻而往见之曰:“愿令我一见死人,御览引作亦不恨。”遂教其见之,于是与妇人相见,言语悲喜,恩情如生。良久时乃闻鼓声悢悢,不能出户,掩门乃走;其裾为户所闭,掣绝而去。后岁余,此人死。家葬之,开见妇棺,盖下有衣裾。文选江淹杂体诗注御览八百八十四。
陈留史均字威明,尝得病,临死,谓其母曰:“我得复生,埋我,杖竖我瘗上;若杖拔,出之。”及死,埋杖如其言。七日往视,杖果拔,即掘出之,便平复如故。御览七百十。
济北弦超神女来游,车上有壶○青白琉璃五具。御览七百六十一案此嘉平中事见珠林五引搜神记
有神王方平降陈节方家,以刀二口,一长五尺,一长五尺三寸,名泰山环,语节方曰:“此刀不能为余益,然独卧,可使无鬼,入军不伤;勿以厕溷,且不宜久服。三年后求者急与。”果有戴卓以钱百万请刀。御览三百四十五。
东海君以织成青襦遗陈节方。御览六百九十五。
神仙麻姑降东阳蔡经家,手爪长四寸,经意曰:“此女子实好佳手,愿得以搔背。”麻姑大怒;忽见经顿地,两目流血。御览三百七十。
蔡经与神交,神将去,家人见经诣井上饮水,上马而去。视井上,俱见经皮如蛇蜕,遂不还。御览三百七十五。
田伯为庐江太守,移郡淫鬼;命尽到府,一月不自来见,当坏祠。唯庐君往见,自称县民,与府君约,刻百日当迁大都,愿见过。后如期果为沛相公,不过于祠,常见庐君,月余病死。书钞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