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资治通鉴(汉纪下)>第34章
孝灵皇帝上之下熹平二年(癸丑,公元一七三年)
春,正月,大疫。
丁丑,司空宗俱薨。
二月,壬午,赦天下。
以光禄勋杨赐为司空。
三月,太尉李咸免。
夏,五月,以司隶校尉段颎为太尉。
六月,北海地震。
秋,七月,司空杨赐免;以太常颍川唐珍为司空。珍,衡之弟也。
冬,十二月,太尉段颎罢。
鲜卑寇幽、并二州。
癸酉晦,日有食之。
孝灵皇帝上之下熹平三年(甲寅,公元一七四年)
春,二月,己巳,赦天下。
以太常东海陈耽为太尉。
三月,中山穆王畅薨,无子,国除。
夏,六月,封河间王利子康为济南王,奉孝仁皇祀。
吴郡司马富春孙坚召募精勇,得千馀人,助州郡讨许生。冬,十一月,臧旻、陈寅大破生于会稽,斩之。任城王博薨,无子,国绝。
十二月,鲜卑入北地,太守夏育率屠各追击,破之。迁育为护乌桓校尉。鲜卑又寇并州。
司空唐珍罢,以永乐少府许训为司空。
孝灵皇帝上之下熹平四年(乙卯,公元一七五年)
春,三月,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命议郎蔡邕为古文、篆、隶三体书之,刻石,立于太学门外,使后儒晚学咸取正焉。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馀两,填塞街陌。
初,朝议以州郡相党,人情比周,乃制昏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至是复有三互法,禁忌转密,选用艰难,幽、冀二州久缺不补。蔡邕上疏曰:“伏见幽、冀旧壤,铠、马所出,比年兵饥,渐至空耗。今者阙职经时,吏民延属,而三府选举,逾月不定。臣怪问其故,云避三互。十一月有禁,当取二州而已。又,二州之士或复限以岁月,狐疑迟淹,两州悬空,万里萧条,无所管系。愚以为三互之禁,禁之薄者。今但申以威灵,明其宪令,对相部主,尚畏惧不敢营私;况乃三互,何足为嫌!昔韩安国起自徒中,朱买臣出于幽贱,并以才宜,还守本邦,岂复顾循三互,系以末制乎!臣愿陛下上则先帝,蠲除近禁,其诸州刺史器用可换者,无拘日月、三互,以差厥中。”朝廷不从。
臣光曰:叔向有言:“国将亡,必多制。”明王之政,谨择忠贤而任之,凡中外之臣,有功则赏,有罪则诛,无所阿私,法制不烦而天下大治。所以然者何哉?执其本故也。及其衰也,百官之任不能择人,而禁令益多,防闲益密,有功者以阂文不赏,为奸者以巧法免诛,上下劳扰而天下大乱。所以然者何哉?逐其末故也。孝灵之时,刺史、二千石贪如豺虎,暴殄烝民,而朝廷方守三互之禁。以令视之,岂不适足为笑而深可为戒哉!
封河间王建孙佗为任城王。
夏,四月,郡、国七大水。
五月,丁卯,赦天下。
延陵园灾。
鲜卑寇幽州。
六月,弘农、三辅螟。
于窴王安国攻拘弥,大破之,杀其王。戊己校尉、西域长史各发兵辅立拘弥侍子定兴为王,人众裁千口。
孝灵皇帝上之下熹平五年(丙辰,公元一七六年)
夏,四月,癸亥,赦天下。
益州郡夷反,太守李颙讨平之。
大雩。
五月,太尉陈耽罢,以司空许训为太尉。
闰月,永昌太守曹鸾上书曰:“夫党人者,或耆年渊德,或衣冠英贤,皆宜股肱王室,左右大猷者也;而久被禁锢,辱在涂泥。谋反大逆尚蒙赦宥,党人何罪,独不开恕乎!所以灾异屡见,水旱荐臻,皆由于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帝省奏,大怒,即诏司隶、益州槛车收鸾,送槐里狱,掠杀之。于是诏州郡更考党人门生、故吏、父子、兄弟在位者,悉免官禁锢,爰及五属。
六月,壬戌,以太常南阳刘逸为司空。
秋,七月,太尉许训罢。以光禄勋刘宽为太尉。
冬,十月,司徒袁隗罢;十一月,丙戌,以光禄大夫杨赐为司徒。
是岁,鲜卑寇幽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