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资治通鉴(齐纪)>第6章
庚子,魏主如崞山;壬寅,还宫。
闰月,癸丑,魏主后宫平凉林氏生子恂,大赦。文明太后以恂当为太子,赐林氏死,自抚养恂。五月,戊寅朔,魏主如武州山石窟佛寺。车骑将军张敬儿好信梦。初为南阳太守,其妻尚氏梦一手热如火;及为雍州,梦一胛热;为开府,梦半身热。敬儿意欲无限,当谓所亲曰:“吾妻复梦举体热矣。”又自言梦旧村社树高至天,上闻而恶之。垣崇祖死,敬儿内自疑,会有人告敬儿遣人至蛮中货易,上疑其有异志。会上于华林园设八关斋,朝臣皆预,于坐收敬儿。敬儿脱冠貂投地曰:“此物误我!”丁酉,杀敬儿,并其四子。
敬儿弟恭儿,常虑为兄祸所及,居于冠军,未常出襄阳,村落深阻,墙垣重复。敬儿每遣信,辄上马属鞬,然后见之。敬儿败问至,席卷入蛮;后自出,上恕之。
敬儿女为征北咨议参军谢超宗子妇,超宗谓丹阳尹李安民曰:“‘往年杀韩信,今年杀彭越。’尹欲何计!”安民具启之。上素恶超宗轻慢,使兼御史中丞袁彖奏弹超宗,丁巳,收付廷尉,徙越巂,于道赐死。以彖语不刻切,又使左丞王逡之奏弹彖轻文略奏,挠法容非,彖坐免官,禁锢十年。超宗,灵运之孙;彖,顗之弟子也。
秋,七月,丁丑,魏主及太后如神渊池。甲申,如方山。
魏使假员外散骑常侍顿丘李彪来聘。
侍中、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王僧虔固辞开府,谓兄子俭曰:“汝任重于朝,行登三事;我若复有此授,乃是一门有二台司,吾实惧焉。”累年不拜,上乃许之,戊戌,加僧虔特进。俭作长梁斋,制度小过,僧虔视之,不悦,竟不入户;俭即日毁之。
初,王弘与兄弟集会,任子孙戏适。僧达跳下地作虎子;僧绰正坐,采蜡烛珠为凤皇,僧达夺取打坏,亦复不惜;僧虔累十二博棋,既不坠落,亦不重作。弘叹曰:“僧达俊爽,当不减人,然恐终危吾家;僧绰当以名义见美;僧虔必为长者,位至公台。”已而皆如其言。
八月,庚申,骁骑将军王洪范自柔然还,经涂三万馀里。
冬,十月,丙寅,遭骁骑将军刘缵聘于魏,魏主客令李安世主之。魏人出内藏之宝,使贾人鬻之于市。缵曰:“魏金玉大贱,当由山川所出。”安世曰:“圣朝不贵金玉,故贱同瓦砾。”缵初欲多市,闻其言,内惭而止。缵屡奉使至魏,冯太后遂私幸之。
十二月,乙巳朔,日有食之。
癸丑,魏始禁同姓为婚。
王俭进号卫将军,参掌选事。
是岁,省巴州。
魏秦州刺史于洛侯,性残酷,刑人或断腕,拔舌,分悬四体。合州惊骇,州民王元寿等一时俱反。有司劾奏之,魏主遣使至州,於洛侯常刑人处宣告吏民,然后斩之。齐州刺史韩麒麟,为政尚宽,从事刘普庆说麒麟曰:“公杖节方夏,而无所诛斩,何以示威!”麒麟曰:“刑罚所以止恶,仁者不得已而用之。今民不犯法,又何诛乎?若必断斩然后可以立威,当以卿应之!”普庆惭惧而起。
【齐纪二】起阏逢困敦
尽屠维大荒落,凡六年。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永明二年(甲子,公元四八四年)
春,正月,乙亥,以后将军柳世隆为尚书右仆射;竟陵王子良为护军将军兼司徒,领兵置佐,镇西州。子良少有清尚,倾意宾客,才俊之士,皆游集其门。开西邸,多聚古人器服以充之。记室参军范云、萧琛、乐安任昉、法曹参军王融、卫军东阁祭酒萧衍、镇西功曹谢朓、步兵校尉沈约、扬州秀才吴郡陆倕,并以文学,尤见亲待,号曰八友。法曹参军柳恽、太学博士王僧孺、南徐州秀才济阳江革、尚书殿中郎范缜、会稽孔休源亦预焉。琛,惠开之从子;恽,元景之从孙;融,僧达之孙;衍,顺之之子;朓,述之孙;约,璞之子;僧孺,雅之曾孙;缜,云之从兄也。
子良笃好释氏,招致名僧,讲论佛法。道俗之盛,江左未有。或亲为众僧赋食、行水,世颇以为失宰相体。
范缜盛称无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贫贱?”缜曰:“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子良无以难。缜又着《神灭论》,以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论出,朝野喧哗,难之,终不能屈。太原王琰着论讥缜曰:“呜呼范子!曾不知其先祖神灵所在!”欲以杜缜后对。缜对曰:“呜呼王子!知其先祖神灵所在,而不能杀身以从之!”子良使王融谓之曰:“以卿才美,何患不至中书郎;而故乖剌为此论,甚可惜也!宜急毁弃之。”缜大笑曰:“使范缜卖论取官,已至令、仆矣,何但中书郎邪!”
萧衍好筹略,有文武才干,王俭深器异之,曰:“萧郎出三十,贵不可言。”
壬寅,以柳世隆为尚书左仆射,丹阳尹李安民为右仆射,王俭领丹阳尹。
夏,四月,甲寅,魏主如方山;戊午,还宫;庚申,如鸿池;丁卯,还宫。
五月,甲申,魏遣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六月,壬寅朔,中书舍人吴兴茹法亮封望蔡男。时中书舍人四人,各住一省,谓之“四户”,以法亮及临海吕文显等为之;既总重权,势倾朝廷,守宰数迁换去来,四方饷遗,岁数百万。法亮尝于众中语人曰:“何须求外禄!此一户中,年办百万。”盖约言之也。后因天文有变,王俭极言“文显等专权徇私,上天见异,祸由四户”。上手诏酬答,而不能改也。
魏旧制: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谷二十斛;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所调各随土之所出。丁卯,诏曰:“置官班禄,行之尚矣;自中原丧乱,兹制中绝。朕宪章旧典,始班俸禄。户增调帛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增调外帛二匹。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变法改度,宜为更始,其大赦天下。”
秋,七月,甲申,立皇子子伦为巴陵王。
乙未,魏主如武州山石窟寺。
九月,魏诏,班禄以十月为始,季别受之。旧律,枉法十匹,义赃二十匹,罪死;至是,义赃一匹,枉法无多少,皆死。仍分命使者,纠按守宰之贪者。
秦、益二州刺史恒农李洪之以外戚贵显,为治贪暴,班禄之后,洪之首以赃败。魏主命锁赴平城,集百官亲临数之;犹以其大臣,听在家自裁。自馀守宰坐赃死者四十馀人。受禄者无不局蹐,赇赂殆绝。然吏民犯它罪者,魏主率宽之,疑罪奏谳多减死徙边,岁以千计。都下决大辟,岁不过五六人,州镇亦简。
久之,淮南王佗奏请依旧断禄,文明太后召群臣议之。中书监高闾以为:“饥寒切身,慈母不能保其子。今给禄,则廉者足以无滥,贪者足以劝慕;不给,则贪者得肆其奸,廉者不能自保。淮南之议,不亦谬乎!”诏从闾议。
闾又上表,以为:“北狄悍愚,同于禽兽。所长者野战,所短者攻城。若以狄之所短夺其所长,则虽众不能成患,虽来不能深入。又,狄散居野泽,随逐水草,战则与家业并至,奔则与畜牧俱逃,不赍资粮而饮食自足,是以历代能为边患。六镇势分,倍众不斗,互相围逼,难以制之。请依秦、汉故事,于六镇之北筑长城,择要害之地,往往开门,造小城于其侧,置兵扞守。狄既不攻城,野掠无获,草尽则走,终必惩艾。计六镇东西不过千里,一夫一月之功,可城三步之地,强弱相兼,不过用十万人,一月可就;虽有暂劳,可以永逸。凡长城有五利:罢游防之苦,一也;北部放牧无抄掠之患,二也;登城观敌,以逸待劳,三也;息无时之备,四也;岁常游运,永得不匮,五也。”魏主优诏答之。
冬,十月,丁巳,以南徐州刺史长沙王晃为中书监。初,太祖临终,以晃属帝,使处于辇下或近籓,勿令远出。且曰:“宋氏若非骨肉相残,它族岂得乘其弊!汝深诫之!”旧制:诸王在都,唯得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好武饰,及罢南徐州,私载数百人仗还建康,为禁司所觉,投之江水。帝闻之,大怒,将纠以法,豫章王嶷叩头流涕曰:“晃罪诚不足宥;陛下当忆先朝念晃。”帝亦垂泣,由是终无异意,然亦不被亲宠。论者谓帝优于魏文,减于汉明。
武陵王晔多才艺而疏忄幸,亦无宠于帝。尝侍宴,醉伏地,貂抄肉拌。帝笑曰:“肉污貂。”对曰:“陛下爱羽毛而疏骨肉。”帝不悦。晔轻财好施,故无畜积;名后堂山曰“首阳”,盖怨贫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