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巳,以江夏王义恭领南兖州刺史,徙镇盱眙。增督十二州诸军事。
戊申,以尚书左仆射何尚之为尚书令,太子詹事徐湛之为仆射、护军将军。尚之以湛之国戚,任遇隆重,每事推之。诏湛之与尚之并受辞诉。尚之虽为令,而朝事悉归湛之。
六月,壬戌,魏改元正平。
魏主命太子少傅游雅、中书侍郎胡方回等更定律令,多所增损,凡三百九十一条。
魏太子晃监国,颇信任左右,又营园田,收其利。高允谏曰:“天地无私,故能覆载,王者无私,故能容养。今殿下国之储贰,万方所则,而营立私田,畜养鸡犬,乃至酤贩市廛,与民争利;谤声流布,不可追掩。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无,乃与贩夫贩妇竞此尺寸之利乎!昔虢之将亡,神赐之土田,汉灵帝私立府藏,皆有颠覆之祸;前鉴若此,甚可畏也。武王爱国、邵、齐、华,所以王天下;殷纣受飞廉、恶来,所以丧其国。今东宫俊乂不少,顷来侍御左右者,恐非在朝之选。愿殿下斥去佞邪,亲近忠良,所在田园,分给贫下,贩卖之物,以时收散;如此,则休声日至,谤议可除矣。”不听。
太子为政精察,而中常侍宗爱,性险暴,多不法,太子恶之。给事中仇尼道盛、侍郎任平城有宠于太子,颇用事,皆与爱不协。爱恐为道盛等所纠,遂构告其罪,魏主怒,斩道盛等于都街,东宫官属多坐死,帝怒甚。戊辰,太子以忧卒。壬申,葬金陵,谥曰景穆。帝徐知太子无罪,甚悔之。
秋,七月,丁亥,魏主如阴山。
青、冀二州刺史萧斌遣振武将军刘武之等击司马顺则、司马百年,皆斩之。癸亥,梁邹平。
萧斌、王玄谟皆坐退败免官。上问沈庆之曰:“斌欲斩玄谟而卿止之,何也?”对曰:“诸将奔退,莫不惧罪;自归而死,将至逃散,故止之。”
九月,癸巳,魏主还平城;冬,十月,庚申,复如阴山。
上遣使至魏,魏遣殿中将军郎法佑来修好。
己巳,魏上党靖王长孙道生卒。
十二月,丁丑,魏主封景穆太子之子濬为高阳王;既而以皇孙世嫡,不当为籓王,乃止。时濬生四年,聪达过人,魏主爱之,常置左右。徙秦王翰为东平王,燕王谭为临淮王,楚王建为广阳王,吴王余为南安王。
帝使沈庆之徙彭城流民数千家于瓜步,征北参军程天祚徙江西流民数千家于姑孰。
帝以吏部郎王僧绰为侍中。僧绰,昙首之子也,幼有大成之度,众皆以国器许之。好学,有思理,练悉朝典。尚帝女东阳献公主。在吏部,谙悉人物,举拔咸得其分。及为侍中,年二十九,沉深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帝颇以后事为念,以其年少,欲大相付托,朝政小大,皆与参焉。帝之始亲政事也,委任王华、王昙首、殷景仁、谢弘微、刘湛,次则范晔、沈演之、庾炳之,最后江湛、徐湛之、何瑀之及僧绰,凡十二人。
康和入朝于魏,魏主厚礼之。
太祖文皇帝下之上元嘉二十九年(壬辰,公元四五二年)
春,正月,魏所得宋民五千馀家在中山者谋叛,州军讨诛之。冀州刺史张掖王沮渠万年坐与叛者通谋。赐死。
魏世祖追悼景穆太子不已,中常侍宗爱惧诛,二月,甲寅,弑帝,尚书左仆射兰延、侍中和疋、薛提等秘不发丧。延、疋以皇孙濬冲幼,欲立长君,征秦王翰,置之秘室;提以濬嫡皇孙,不可废。议久不决。宗爱知之,自以得罪于景穆太子,而素恶秦王翰,善南安王余,乃密迎余自中宫便门入禁中,矫称赫连皇后令召延等。延等以爱素贱,不以为疑,皆随入。爱先使宦者三十人持兵伏于禁中,延等入,以次收缚,斩之;杀秦王翰于永巷而立余。大赦,改元承平,尊皇后为皇太后,以爱为大司马、大将军、太师、都督中外诸军事、领中秘书,封冯翊王。庚午,立皇子休仁为建安王。
三月,辛卯,魏葬太武皇帝于金陵,庙号世祖。
上闻魏世祖殂,更谋北伐,鲁爽等复劝之。上访于群臣,太子中庶子何偃以为:“淮、泗数州疮痍未复,不宜轻动。”上不从。偃,尚之之子也。
夏,五月,丙申,诏曰:“虐虏穷凶,着于自昔;未劳资斧,已伏天诛。拯溺荡秽,今其会也。可符骠骑、司空二府,各部分所统,东西应接。归义建绩者,随劳酬奖。”于是遣抚军将军萧思话督冀州刺史张永等向碻磝,鲁爽、鲁秀、程天祚将荆州甲士四万出许、洛,雍州刺史臧质帅所领趣潼关。永,茂度之子也。沈庆之固谏北伐;上以其异议,不使行。
青州刺史刘兴祖上言,以为:“河南阻饥,野无所掠;脱诸城固守,非旬月可拔。稽留大众,转输方劳;应机乘势,事存急速。今伪帅始死,兼逼暑时,国内猜扰,不暇远赴。愚谓宜长驱中山,据其关要。冀州以北,民人尚丰,兼麦已向熟,因资为易,向义之徒,必应响赴。若中州震动,黄河以南,自当消溃。臣请发青、冀七千兵,遣将领之,直入其心腹。若前驱克胜,张永及河南众军宜一时济河,使声实兼举,并建司牧,抚柔初附,西拒太行,北塞军都,因事指麾,随宜加授,畏威欣宠,人百其怀。若能成功,清壹可待;若不克捷,不为大伤。并催促装束,伏听敕旨。”上意止存河南,亦不从。上又使员外散骑侍郎琅邪徐爰随军向碻磝,衔中旨授诸将方略,临时宣示。
尚书令何尚之以老请致仕,退居方山。议者咸谓尚之不能固志。既而诏书敦谕数四,六月,戊申朔,尚之复起视事。御史中丞袁涉录自古隐士有迹无名者为《真隐传》以嗤之。
秋,七月,张永等至碻磝,引兵围之。
壬辰,徙汝阳王浑为武昌王,淮阳王彧为湘东王。
初,潘淑妃生始兴王濬。元皇后性妒,以淑妃有宠于上,恚恨而殂,淑妃专总内政。由是太子劭深恶淑妃及濬。濬惧为将来之祸,乃曲意事劭,劭更与之善。
吴兴巫严道育,自言能辟谷服食,役使鬼物;因东阳公主婢王鹦鹉出入主家。道育谓主曰:“神将有符赐主。”主夜卧,见流光若萤,飞入书笥,开视,得二青珠;由是主与劭、濬皆信惑之。劭、濬并多过失,数为上所诘责;使道育诉请,欲令过不上闻。道育曰:“我已为上天陈请,必不泄露。”劭等敬事之,号曰:“天师”。其后遂与道育、鹦鹉及东阳主奴陈天与、黄门陈庆国共为巫蛊,琢玉为上形像,埋于含章殿前;劭补天与为队主。
东阳主卒,鹦鹉应出嫁,劭、濬虑语泄,濬府佐吴兴沈怀远;素为濬所厚,以鹦鹉嫁之为妾。
第3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