氐王杨难当将兵数万寇魏上邽,秦州人多应之。东平吕罗汉说镇将拓跋意头曰:“难当众甚,今不出战,示之以弱,众情离沮,不可守也。”意头遣罗汉将精骑千馀出冲难当陈,所向披靡,杀其左右骑八人,难当大惊。会魏主以玺书责让难当,难当引还仇池。
南丰太妃司马氏卒,故营阳王之后也。
赵广、张寻等复谋反,伏诛。
太祖文皇帝中之上元嘉十七年(庚辰,公元四四零年)
春,正月,己酉,沮渠无讳寇魏酒泉,元絜轻之,出城与语;壬子,无讳执絜以围酒泉。
二月,魏假通直常侍邢颖来聘。
三月,沮渠无讳拔酒泉。
夏,四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庚辰,沮渠无讳寇魏张掖,秃发保周屯删丹;丙戌,魏主遣抚军大将军永昌王健督诸将讨之。
司徒义康专总朝权。上羸疾积年,心劳辄发,屡至危殆;义康尽心营奉,药食非口所亲尝不进,或连夕不寐,内外众事皆专决施行。性好吏职,纠剔文案,莫不精尽。上由是多委以事,凡所陈奏,入无不可;方伯以下,并令义康选用,生杀大事,或以录命断之。势倾远近,朝野辐凑,每旦府门常有车数百乘,义康倾身引接,未尝懈倦。复能强记,耳目所经,终身不忘;好于稠人广席,标题所忆以示聪明。士之干练者,多被意遇。尝谓刘湛曰:“王敬弘、王球之属,竟何所堪!坐取富贵,复那可解!”然素无学术,不识大体,朝士有才用者皆引入己府,府僚无施及忤旨者乃斥为台官。自谓兄弟至亲,不复存君臣形迹,率心而行,曾无猜防。私置僮六千馀人,不以言台,四方献馈,皆以上品荐义康,而以次者供御;上尝冬月啖甘,叹其形味并劣,义康曰:“今年甘殊有佳者。”遣人还东府取甘,大供御者三寸。
领军刘湛与仆射殷景仁有隙,湛欲倚义康之重以倾之。义康权势已盛,湛愈推崇之,无复人臣之礼,上浸不能平。湛初入朝,上恩礼甚厚。湛善论治道,谙前代故事,叙致铨理,听者忘疲。每入云龙门,御者即解驾,左右及羽仪随意分散,不夕不出,以此为常。及晚节驱煽义康,上意虽内离而接遇不改,尝谓所亲曰:“刘班方自西还,吾与语,常视日早晚,虑其将去;比入,吾亦视日早晚,苦其不去。”
殷景仁密言于上曰:“相王权重,非社稷计,宜少加裁抑。”上阴然之。
司徒左长史刘斌,湛之宗也;大将军从事中郎王履,谧之孙也;及主簿刘敬文,祭酒鲁郡孔胤秀,皆以倾谄有宠于义康;见上多疾,皆谓“宫车一日晏驾,宜立长君。”上尝疾笃,使义康具顾命诏。义康还省,流涕以告湛及景仁。湛曰:“天下艰难,讵是幼主所御!”义康、景仁并不答。而胤秀等辄就尚书义曹索晋咸康末立康帝旧事,义康不知也;及上疾瘳,微闻之。而斌等密谋,欲使大业终归义康,遂邀结朋党,伺察禁省,有不与己同者,必百方构陷之,又采拾景仁短长,或虚造异同以告湛。自是主、相之势分矣。
义康欲以刘斌为丹阳尹,言次,启上陈其家贫。言未卒,上曰:“以为吴郡。”后会稽太守羊玄保求还,义康又欲以斌代之,启上曰:“养玄保欲还,不审以谁为会稽?”上时未有所拟,仓猝曰:“我已用王鸿。”自去年秋,上不复往东府。
五月,癸巳,刘湛遭母忧去职。湛自知罪衅已彰,无复全地,谓所亲曰:“今年必败。常日正赖口舌争之,故得推迁耳;今既穷毒,无复此望,祸至其能久乎!”乙巳,沮渠无讳复围张掖,不克,退保临松。魏主不复加讨,但以诏谕之。
六月,丁丑,魏皇孙浚生,大赦,改元太平真君,取寇谦之《神书》云“辅佐北方太平真君”故也。
太子劭诣京口拜京陵,司徒义康、竟陵王诞等并从,南兖州刺史、江夏王义恭自江都会之。
秋,七月,己丑,魏永昌王健击破秃发保周于番禾;保周走,遣安南将军尉眷追之。
丙申,魏太后窦氏殂。
壬子,皇后袁氏殂。
癸丑,秃发保周穷迫自杀。
八月,甲申,沮渠无讳使其中尉梁伟诣魏永昌王健请降,归酒泉郡及所虏将士元絜等。魏主使尉眷留镇凉州。
九月,壬子,葬元皇后。
上以司徒彭城王义康嫌隙已着,将成祸乱。冬,十月,戊申,收刘湛付廷尉,下诏暴其罪恶,就狱诛之,并诛其子黯、亮、俨及其党刘斌、刘敬文、孔胤秀等八人;徙尚书库部郎何默子等五人于广州,因大赦。是日,敕义康入宿,留止中书省。其夕,分收湛等;青州刺史杜骥勒兵殿内以备非常,遣人宣旨告义康以湛等罪状。义康上表逊位,诏以义康为江州刺史,侍中、大将军如故,出镇豫章。
初,殷景仁卧疾五年,虽不见上,而密函去来,日以十数,朝政大小,必以咨之;影迹周密,莫有窥其际者。收湛之日,景仁使拂拭衣冠,左右皆不晓其意。其夜,上出华林园延贤堂,召景仁。景仁犹称脚疾,以小床舆就坐;诛讨处分,一皆委之。
初,檀道济荐吴兴沈庆之忠谨晓兵,上使领队防东掖门。刘湛为领军,尝谓之曰:“卿在省岁久,比当相论。”庆之正色曰:“下官在省十年,自应得转,不复以此仰累!”收湛之夕,上开门召庆之,庆之戎服缚袴而入,上曰:“卿何意乃尔急装?”庆之曰:“夜半唤队主,不容缓服。”上遣庆之收刘斌,杀之。
骁骑将军徐湛之,逵之之子也,与义康尤亲厚,上深衔之。义康败,湛之被收,罪当死。其母会稽公主,于兄弟为长嫡,素为上所礼,家事大小,必咨而后行。高祖征时,尝自于新洲伐荻,有纳布衫袄,臧皇后手所作也;既贵,以付公主曰:“后世有骄奢不节,可以此衣示之。”至是,公主入宫见上,号哭,不复施臣妾之礼,以锦囊盛纳衣掷地曰:“汝家本贫贱,此是我母为汝父所作;今日得一饱餐,遽欲杀我儿邪!”上乃赦之。
第2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