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在我必须停止叹息,继续前进。我拿上包,和店主打了个招呼,便走出旅馆去吃东西。我吃苹果饼和冰淇淋--到爱荷华之后,它们变得比以前大了,冰淇淋中的奶油也更多了。这儿到处都有最美丽的姑娘。那天下午我去第蒙顺便看了一下,她们都是从高中放学回家的--但是现在我没有时间去想这些,我对自己许诺着等到了丹佛再去好好享受。卡罗。马克斯已经在丹佛,狄恩也在那儿,查德。金和蒂姆。格雷都来了,那里是他们的家乡。玛丽露也在丹佛;那儿有一大帮子伙计,包括瑞亚。罗林斯和他美丽的金发妹妹芭比。罗林斯,还有狄恩认识的两个女招待贝特科特姐妹俩,甚至我大学时的笔友罗兰。梅那也在丹佛。我非常希望见到他们,参加他们的活动,所以我抛开了这些美丽的姑娘,这些生活在第蒙城的世界上最美的姑娘。
一个家伙把我带上了山,这人的车子车轮旁挂着工具箱,车上扔满了工具,他看上去象个卖牛奶的。然后我立刻又搭上了一个农民的车,他儿子要去爱荷华的阿达尔。在阿达尔一棵大榆树旁的加油站,我与另一个想搭车的人混熟了。这人是个典型的纽约人,他的工作很多年来就是为一个邮局开车,现在是去丹佛看一位姑娘,并在那儿开始新的生活。我想这家伙一定是由于什么原因从纽约逃出来的,也许与法律有关。这是一个典型的30岁左右的红鼻子酒鬼,平常我是最讨厌这种人的,除非有时我对任何人类友好关系都特别敏感。他穿着肮脏的汗衫,宽松的长裤,甚至连个包也没有,只带了一只牙刷和一条手帕。他说我们可以结伴找车。我本来不想同意,因为他看上去就让人厌恶。但我们终于还是一起搭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开的车,到了爱荷华州的斯德特,在那里我们真的陷入了困境。我们站在斯德特火车站的票房前,等着西去的车辆一直等到太阳落山,整整等了五个小时。开始我们彼此谈论着自己,然后讲一些下流的故事,接着就玩起路上的石子,让它们发出各种不同的响声。我们都感到无聊透了,我准备花十元钱去喝啤酒。我们来到斯德特的一个老酒店,他就象自己是在纽约的第9大街上一样喝得烂醉,高兴地大叫大笑;给我讲起他的那些肮脏故事。我都有些喜欢上他了,这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好人,就象后来所证明的那样,而是因为他对待生活有一种热情。我们在夜里又回到了公路旁,当然不会有什么车子经过了,就这样一直等到凌晨三点。我们准备在路边票房的长凳上睡一会,但是可恨的电话铃响个不停,根本无法入睡,外面运货的汽车声也震耳欲聋。我们不知道免费搭车的诀窍,因为以前没有经验,我们看不出哪些车搭上的可能性更大。黎明时分,有一辆开往奥马哈的公共汽车从这儿通过,他一下就跳了上去,加入了那些昏昏欲睡的旅客行列--我为我们两个人付了票钱。他的名字叫埃迪亚,他说认识我的表兄,这样我们就更亲近了,我很希望在这样的长途旅行中有一个象他这样无忧无虑的家伙作伴。
清晨,我们到了城里的市政厅门前,车窗外一片沉寂,只有灰蒙蒙的晨光中星星点点地点缀着一些式样各异的别致的乡间农舍。突然,我在一家肉铺阴暗的墙边看到了西部的第一个牛仔,他戴着一顶足有十加伦重的大帽子,脚蹬一双德克萨斯大皮鞋,除了穿着之外和东部的那些颓废派青年没有什么区别。一下汽车我们又搭车去了一座美丽的小山丘,这是由密苏里河数十年的冲刷形成的,奥马哈城就座落在山脚下。看着这秀美的景色我们都禁不住赞叹。开车的也是位戴着一顶十加伦重的帽子的阔气的农场主,他告诉我们附近的普拉特峡谷可以和埃及的尼罗河谷相媲美。按他的指点我向远方望去,绿色的树林,清亮亮的小溪,还有翡翠般的茸茸草地一下吸引了我的视线,所以我决定去峡谷。正在这时,遇到了一个小插曲。当我们走到一个交叉路口时,被另一个牛仔截住了。这家伙六英尺高,头戴一顶比较庄重的帽子。他一见我们就迎了上来,问我们谁会开车。当然埃迪亚会开,他有驾驶证,而我没有。这个牛仔有两部车子想开回蒙大拿。他的妻子在格兰特岛,他希望我们能帮助他开一辆车过去,然后将车交给他妻子。问题是他要往北去,这和我们的计划相悖。但一想我们正好可以开几百英里去内布拉斯加,所以就跳了上去。埃迪亚单独开一辆车,我和牛仔开另一辆车跟在后面。突然,埃迪亚这家伙把速度开到了每小时90英里,车子象箭一样地飞了出去。“这个该死的家伙,他要干什么!”牛仔大叫着在后面猛追,就好象是在进行一场汽车比赛。有一刻我甚至认为埃迪亚是想把这车开跑,因为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是牛仔紧迫不放,在后面猛按喇叭,埃迪亚终于慢了下来。牛仔按喇叭让他停车。“该死的你他妈的开得这么快是想坐牢吗?你不能开慢些吗?”“是的,是的,我该死,我真开到90英里了吗?
在这么光滑的路面上我的确感觉不到有这么快。”“你最好开得慢些,轻松一些,完完整整地到达格兰特岛。”
“当然,”我们又重新上路了。埃迪亚这会儿很安静,看上去几乎昏昏欲睡。我们向前开了一百英里穿过了内布拉斯加,又越过普拉特山的盘山道到了绿草如茵的大草地。
“大萧条时期,”牛仔告诉我,“我常常搭顺路的货车,至少是每天一次,那些日子里成千上万的人开着大平板车或大棚车从这里经过。他们并不都是些流浪汉,有些是失业工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工作,当然也有一些人纯粹是流浪汉。当时整个西部几乎都是这样。本世纪30年代这个地方什么也没有,整个城市就象个垃圾堆。你简直无法呼吸,地面都是黑的。当时我正好住在那里。他们真应该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我恨这个城市超过世界上任何地方。蒙大拿是我的故乡。今后你们可以去看看,那儿简直就象天堂。”
到了下午他说话说得太疲倦了便不再开口,我趁机睡了一觉。我们的车停在路边准备吃饭。
牛仔去换轮胎了,我和埃迪亚到饭店吃了一顿。这时我听到一声大笑,简直是世界上最粗旷的笑声,接着走来一位披着生牛皮上了年纪的内布拉斯加农夫,他的身后还跟了一大帮小伙子。你能听到他粗鲁的大叫在整个大平原昏暗的天空下回响,其他人也和他一起笑着。他是那样无忧无虑,对别人似乎又十分义气。我暗暗对自己说,听这人的笑声,这就是西部风格。我真正体验到了西部的风情。他要吃饭了,便对着女店主大叫,她给他端来内布拉斯加最美味的甜饼,我也吃到了满满一大勺冰淇淋。“老板娘,快给我弄些吃的来,要不然我可要把自己给生吞了,还要吃他几个愚蠢的傻瓜。”他猛地一屁股坐在一张长凳上。“再来点豆子!”这个家伙正好坐在我的旁边。我真希望了解他那狂放不羁的生活,希望知道这些年来他除了大嚷大叫和狂笑之外还干了些什么。唉,真晦气,我正想着,牛仔已经换好车胎回来了,我们只得离开,继续向格兰特岛进发。
我们如期到达格兰特。他找妻子去了,不知等待他的将是怎样的命运。我和埃迪亚继续往前走。两个十多岁的小伙子吵吵嚷嚷地开着一辆破车带了我们一段路,后来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在蒙蒙细雨中我们下了车。接着一位老人又把我们捎上了。他什么也没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捎上我们--把我们带到了希尔顿。我和埃迪亚孤独凄凉地站在路上,面对着一群蹲在地上无所事事的奥马哈的印第安小矮人。马路对面是铁路线,水槽上写着“希尔顿”。“上帝啊,”埃迪亚激动地叫了起来,“我以前来过这儿,那是很多年前的战争时期。是在一天夜里,一个深夜,我们的火车路过这儿。大伙儿都睡着了,我去站台上抽烟。那时我们正在途中,每个人都脏得象地狱一样黑,我去找水,突然在水槽上发现了‘希尔顿’几个字。火车是开往太平洋的。伙计们正鼾声震天。我们这群蠢猪全受骗了。火车只停了几分钟就开走了。真见鬼,又是希尔顿!我永远都痛恨这个地方!”然而我们将在希尔顿停留,就象在达温波特、爱荷华一样。不知怎么,路上全是农用汽车,只有一次,有一辆旅游车经过,但是糟透了,车上一大群老头带着他们的妻子,老头们开车,老太太们一边眺望着车窗外的景色,一边翻地图、对一切都带着一种猜疑的眼光。
雨又下大了些,埃迪亚感到有些冷,他衣服穿得很少。我从帆布包里取出一件方格花呢衬衫给他穿上,他立刻感到好些了。我也感到有些凉,就去一家摇摇欲坠的印第安人药店买了些感冒药。然后又去邮局花了一便士给我姨妈发了张明信片。接着就踏上了阴沉沉的公路。只见希尔顿,写在水槽上的那个希尔顿,已经出现在我们面前。一辆开往洛克岛的火车呼啸而过,普尔门式列车上旅客的面容渐渐变得模糊起来。火车吼叫着穿过大平原,朝着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开去。雨下得更大了。一个相貌丑陋的瘦高个带着一顶大帽子把车错停在马路左边,然后向我们走来,他看上去象个什么官长。我们偷偷地编好了故事。你们两个小伙子是要去哪儿,还是在随便走走?我们不明白他问的是什么,不过真他妈的是个不错的问题。“你问这个是什么意思?”我们说道。“哦,我在离这儿几里之外有一个游乐场,想找些小伙子到那儿干一点活,当然你们自己也能挣几个钱。我有一个轮盘赌场,还有一个投环游戏场,你们也可以去碰碰运气。如果你们愿意给我干活,你们可以得到我赢利的30%。”“吃住怎么解决?”“你们可以住那儿,但要去城里吃饭,当然有时可派车送。”我们考虑了一下。“这是个好机会。”他说,并站在那儿耐心地等着我们答复。我感到很滑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本人是不想被困在这个什么可恶的游乐场的。我现在最迫切的是要到丹佛去见我那帮伙计。
我说:“我不知道。我们要尽快赶路,没有时间。”埃迪亚也这么回答了他。这个老家伙向我们挥了挥手,漫不经心地一摇一摆走回他的车里,一溜烟把车开走了。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当我们想到如果去了将会发生的一切时,都不禁放声大笑。可以想见那情景:一个漆黑的夜晚,大平原上闪现着无数个内布拉斯加人的身影,大人们带着可爱的孩子十分恐怖地看着一切,我想我一定会觉得自己象魔鬼一样用那些可恶的花招,敲诈这些可怜的人们,轮盘在黑暗中转动着。呵,万能的上帝。悲哀的音乐在黑夜中低徊,我等待着自己的报酬--在金色的大车上铺着麻袋片的床上睡上一觉。
现在埃迪亚已经变得有些心不在焉了。这时一个很可笑的,仿佛是一个什么新发明的玩意儿开过来,驾驶员是个老头。这玩意儿象是由一种什么铝制成的,形状象只盒子,毫无疑问是一种拖车,相当古怪的内布拉斯加式拖车。老头将车开得很慢,然后停在我们面前。我们赶紧跑了过去。他说只能带一个人,埃迪亚二话没说就跳了上去,渐渐地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他走时身上还穿着我那件花格衬衫。噢!我只剩下给我那件可爱的衣服送去一个飞吻,道声再见的份儿了。这样的结果不免令人伤感。我独自在那该死的希尔顿等了很久,甚至有一段时间我想一定已经是深夜了,其实才刚到下午,但天色很暗。丹佛,丹佛,我何时才能走进你的怀抱?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正准备去喝杯咖啡,突然一辆很漂亮的崭新的小汽车停了下来,开车的是个小伙子。我发疯似地跑了过去。
“你去什么地方?”
“丹佛。”
“那好,我可以带你一百英里。”
“啊,太好了!太好了!你简直救了我的命。”
“我自己也常常搭便车,所以我开车时也很乐意带别人。”
“如果我有车也会这样的。”我们就这样聊了下去。他给我讲他的生活。没有多大意思,我便开始睡觉,醒来时正好到了哥伦堡城,他让我在这儿下了。
第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