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刚经》中有提及四种相,即是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以及无寿者相。实际上这四相都是讨论同样的事物就是“我”。这里所提到的我就是指那些属于我或虽不属于我,而却期望得到和不要得到的东西。除了那些我们已拥有而不希望失去,以及拥有却想除去的,还有那些我们没有却想得到或害怕得到的东西之外,没有什么是可以被称为“我”的。然而大多数的时间,我们并没有觉察到我们希望除去或得到一些什么东西,我们只意识到自我的存在。首先我们知道自已的身体以及它的需要,由于我们的身体需要某些物品,才感觉到“我”对这些物品的需要。身体使我们注意到我的存在。其次,心念的活动给我们存在的感觉,除了身体和心念以外,就没有“我”的感觉了。
事实上,是我们的心使我们经验到我的存在,身体如果离开了心,便不知道那是我。那么,什么是心呢?那是不断或连续流动的念头。
人可以通过宗教的行持,达到某种程度的经验,他会了解到那个平常经验的“我”,实际上只是一个虚幻的东西,主观或永恒的我原本是不存在的;它的存在只是因为身体的感觉,身体的需要,以及那不断流动的念头。这即是《金刚经》中所提到的“无我相”。
再说“无人相”。人的存在只是通过“我”的感觉反映到其他人及物的存在。基于自己的感觉,使我们经验到自己与他人的相对待。因此站在《金刚经》的立场;假如是无我,自然也无人了。如果我自己本身并不在那儿,同样的,他人也不存在了。这只是因为我们与他人及事物之间发生了种种的关系,我们才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我们知道目前这个世界上一共有五十亿的人口,但是,与我们每一个人自己相识的。是非常少的。我们所能深刻经验到确实存在的他人,仅是那些在利害得失之上与我们有关系的人。其他数十亿生活在这个行星上的人口,我们几乎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不论他们是否存在,至少并没有真正影响到我们什么。所以,他人只存在于他们与我们之间的关系上。当我不存在时,其他的人也就不存在了。
第三种的“无众生相”。包括所有那些或许没有必要与我们有关系,却仍然和我们共同生活在地球上的一切众生。那些修行已到达很高境界,而且已经能够解除他们本身的问题和困境的人,自然会对所有的众生产生很大的悲愍心。他们从已经解脱自己的问题,而去负担起众生的问题,于是众生的问题就成了他们自己的问题。这仍是有我的层次。
若从《金刚经》的立场说,如果主观的“我”不存在,客观的“众生”自然也不存在。佛陀说度尽众生,而实际上并无众生可度;众生已经被度了,度众生者并没有感觉到他已度了众生。所以,无众生相,也是无我相的异名。
第四种是“无寿者相”。这是从时间去看“我”的存在。它牵连到前面所提及的我相、人相和众生相。假如没有我相,则一个人寿命之长短将不重要了,但所有的众生都执着于寿命,他们希望活得长久,并避免夭折。因此他们寻求他们生命的安全感,他们期望现在和将来都有安全感,于是尝试用各种可能的方法来保护自己的生命;纵然已知生命有生必有死,却仍执着不放。然而那些已经无我相的人,不管他们明天死或一万年以后才死,对于他们都是没有差别的。当一个人已经体验到无我的境界,这些问题就已经解决了。
总而言之,有关无我相的“我”,归诸于个人的不存在;无人相的“人”,则指那些与我们相对待或有关联的不存在,无众生相则不止牵涉到“我”及你的不存在,而是包括了宇宙所有众生的不存在;最后,第四种无寿者相说明时间的过程;从期望长寿而至不担心寿命之长短。
以上四相的前三者是空间的无我,第四是时间的无我。
众生对个体身心所错执之四种相,又作四见、我人四相、识境四相。
一、我相:谓众生于五蕴法中,妄计我、我所为实有。
二、人相:谓众生于五蕴法中,妄计我生于人道为人,而异于其余诸道。
三、众生相:谓众生于五蕴法中,妄计我依色、受、想、行、识五蕴和合而生。
四、寿者相:谓众生于五蕴法中,妄计我受一期(生老病死)之寿命,长短不一,因人而异。
云何我相。谓诸众生心所证者。就是我们心理上或观念上所认为、所知道、所证得的境界。可以理解为心中想着的自己,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自己着想。
云何人相。谓诸众生心悟证者。人相的根本是我相,有了我相,就觉得我与你与他不同,人相是由我相所分化出来的。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存如是之心便是!
云何众生相。谓诸众生心,自证悟所不及者。人了解自己容易,了解他人难,人所想到的都是自己,别人如何就不管了,所以,你所想不到的就是众生相,更多地体现为自私自利。
云何寿者相。谓诸众生心照清净觉所了者,一切业智所不自见,犹加命根。对生死看得比较重。
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根源,根本上即是我相。因为有了我,有了一个我的观念,这是我的,我认为这是对的,那是错的;我喜欢,我讨厌等就有了我相。有了我,而后就有你、有他、有大众、有空间、有时间、有世界、有生死,也就是说有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这四相的根源是我相,只要去除我相即无人相众生相寿者相。
【释经】什么是我相呢?就是种种众缘所生的现象中,心所能体证到的,就称为"我相"。
【说明】佛陀在《圆觉经》中是如此举例说明的。《圆觉经》:
“譬如:有人百骸调适,忽忘我身。”例如:有人全身调适,忽然之间,觉察不到自己的身体。
“四支弦缓,摄养乖方,微加针艾,则知有我。”?如果对这个身体调得太紧或太松的时候,或是摄取营养时没有正确的方法造成生病的时候,或是看医生时用针灸刺我们的时候,就知道有我这个身体了。
“是故证取,方现我体。”因此知道,要体证之后,才能呈现我有这个身体。
“善男子!其心乃至证于如来,毕竟了知,清净涅槃皆是我相。”肯上进的男士们:当这个心,乃至能体证如来的境界,而能毕竟了知一切境界,并且已能展现清净涅槃的境地了,这些都是属于“我相”的定义范围内的现象。
各位佛友!当我们在看经时,一定要依佛陀自己对佛陀所用的词句的定义。
如今从《圆觉经》所载佛陀对"我相"?一词的定义是:“谓诸众生,心所证者。”称为"我相"。
其中"众生"一词。我将它解释为“众缘所生的种种现象”。而不解释为“有情众生”。为什么呢?
因为,只要大家等一下看完全《圆觉经》中对“四相”的定义的说明后,就知道了。因为其中所指的“众生”不只是包含“有情众生”,而是同时包含“无情众生”。因此,我才说:所有现象中,属于“心已经体证到的现象,就称为我相”。甚至,如《圆觉经》中所说:“其心乃至证于如来,毕竟了知,清净涅槃皆是我相。”
因此,众佛友,请大家自我观照!我们的心已经体证到的现象,就称为我相。但请大家也要如实照见到,所有的现象中,不只是我们的心能体证到的那部份的现象而已。
因此,接著说明"人相"。
《圆觉经》:“云何人相?谓诸众生,心悟证者。”
说明:所有的众缘所生的现象中,属于心已经“体悟”到的,而且对方自己具有“体证”的能力的现象,称为"人相"。这个要再深入说明一下。
例如:佛陀在《圆觉经》中是如此举例说明"人相"的。《圆觉经》:
“善男子!悟有我者,不复认我。所悟非我,悟亦如是。悟已超过一切证者,悉为人相。善男子!其心乃至圆悟涅槃俱是我者,心存少悟备殚证理,皆名人相。”
【释经】肯上进的男士!当一个人能体悟到有我这个身体时,就知道这个身体不是真正的我。同样的,当一个人体悟到“具有体证能力的现象”,也不属于“我相”。而这个“能体悟的”也是如此。“已经被体悟的现象”,是含盖而且超过所有“已经被体证的现象”。而这些“已经被体悟到的一切现象”,都是属于“人相”。肯上进的男士!当这个心发展到甚至“己经能圆满的体悟所体证到的涅槃的境界都是我相了”。这时,这个心就算只是存在著少少的“体悟”,就能完全穷尽“已经体证的现象的道理”,这些都是称为"人相"。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