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文学概论讲义(第四讲)文学的特质>第2章
伟大的文艺自然须有伟大的思想和哲理,但是文艺中怎样表现这思想与哲理是比思想与哲理的本身价值还要大得多;设若没有这种限制,文艺便与哲学完全没有分别。怎样的表现是艺术的问题,陈说什么是思想的问题,有高深的思想而不能艺术的表现出来便不能算作文艺作品。反之,没有什么高深的思想,而表现得好,便还算作文艺,这便附带着说明了为什么有些无理取闹的游戏文字可以算作杰作,“幽默”之所以成为文艺的重要分子也因此解决。谈到思想,只有思想便好了;谈到文艺,思想而外还有许多许多东西应当加以思考的:风格,形式,组织,幽默……这些都足以把思想的重要推到次要的地位上去。风格,形式等等的作用是什么?帮助思想的清晰是其中的一点,而大部分还是为使文艺的力量更深厚,更足以打动人心。笔力脆弱的不能打动人心,所以须有一种有力的风格;乱七八糟的一片材料不能引人入胜,所以须有形式与组织。怎样表现便是怎样使人更觉得舒适,更感到了深厚的情感。这便是Longinus所谓的Sublime,他说:“天才的作品不是要说服,而是使人狂悦——或是说使读者忘形。那奇妙之点是不管它在哪里与在何时发现,它总使我们惊讶;它能在那要说服的或悦耳的失败之处得胜;因信服与否大半是我们自己可以作主的,但是对于天才的权威是无法反抗的。天才把它那无可抵御的意志压在我们一切人的头上。”这点能力不是思想所能有的。思想是文艺中的重要东西,但是怎样引导与表现思想是艺术的,是更重要的。
我们读了文学作品可以得到一些知识,不错;但是所得到的是什么知识?当然不是科学所给的知识。文学与别的艺术品一样,是解释人生的。文学家也许是写自己的经历,象杜甫与W-ordsworth,也许是写一种天外飞来的幻想,象那些乌托邦的梦想者,但是无论他们写什么,他们是给人生一种写照与解释。他们写的也许是极平常的事,而在这平凡事实中提到一些人生的意义,这便是他们的哲理,这便是他们给我们的知识。他们的哲理是用带着血肉的人生烘托出来的,他们的知识是以人情人心为起点,所以他们的哲理也许不很深,而且有时候也许受不住科学的分析,但是这点不高深的哲理在具体的表现中能把我们带到天外去,我们到了他们所设的境界中自然能体会出人生的真意义。我们读文艺作品不是为引起一种哲学的驳难,而是随着文人所设下的事实而体会人生;文人能否把我们引入另一境界,能否给我们一种满意的结局,便是文人的要务。科学家们是分头的研究而后报告他们的获得,文学家是具体的创造一切。因为文学是创造的,所以其中所含的感情是比知识更重要更真切的。知识是个人的事,个人有知识把它发表出就完了,别人接受它与否是别人的事。感情便不止于此了,它至少有三方面:作家的感情,作品中人物的感情,和读者的感情。这三者怎样的运用与调和不是个容易的事。作者自己的感情太多了,作品便失于浮浅或颓丧或过度的浪漫;作品中人物的感情如何,与能引起读者的感情与否,是作者首先要注意的。使人物的感情有圆满适宜的发泄,而后使读者同情于书中人物,这需要艺术的才力与人生的知识。读者于文学作品中所得的知识因此也是关于人生的;这便是文学所以为必要的,而不只是一种消遣品。
以上是讲文学中的感情与思想的问题,其结论是:感情是文学的特质之一;思想与知识是重要的,但不是文学的特质,因为这二者并不专靠文学为它们宣传。
道德的目的是不是文学的特质之一呢?有美在这里等着它。美是不偏不倚,无利害的,因而也就没有道德的标准。美是一切艺术的要素,文学自然不能抛弃了它;有它在这里,道德的目的便无法上前。道德是有所为的,美是超出利害的,这二者的能否调和,似乎还没有这二者谁应作主的问题更为重要,因为有许多很美的作品也含有道德的教训,而我们所要问的是到底道德算不算与美平行的文学特性?
在第二、三两讲中,我们看见许多文人谈论“道”的问题,有的以“道”为哲学,这在前面已讨论过,不要再说;有的以“道”为实际的道德,如“且所谓文者,务为有补于世而已矣。”我们便由这里讨论起。
我们先引一小段几乎人人熟悉的文字:“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是不是公认的最美妙的一段?可是,这有补于世与否?我们无须等个回答。这已经把“务为有补于世”的“务”字给打下去。那么,象白居易的《折臂翁》(戍边功也),和他那些新乐府(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虽都是有道德的目的,可是有些是非常的美丽真挚,又算不算最好的诗艺呢?还有近代的主张为人生而艺术的也是以文艺为一种人生苦痛的呼声,是不是为“有补于世”作证呢?
在回答这个以前,我们再提出反面的问题:不道德的文艺,可是很美,又算不算好的文艺呢?
美即真实,真实即美,是人人知道的。W·Blake也说:“不揭示出赤裸裸的美,艺术即永不存在。”这是说美须摘了道德的鬼脸。由这个主张看,似乎美与道德不能并立。那主张为艺术而艺术的便完全把道德放在一边。那唯美主义的末流便甚至拿那淫丑的东西当作美的。这样的主张也似乎不承认那有道德的教训而不失为美好的作品,可是我们公平的看来,象白居易的新乐府,纵然不都是,至少也有几首是很好的文艺作品。这怎么办呢?假如我们只说,这个问题要依对艺术的主张而异,便始终不会得个决定的论断,那便与我们的要提出文学特质的原意相背。
主张往往是有成见的,我们似乎没有法子使柏拉图与王尔德的意见调和起来,我们还是从文学作品本身看吧。我们看见过多少作品——而且是顶好的作品——并没有道德目的;为何它们成为顶好的作品呢?因为它们顶美。再看,有许多作品是有道德的教训的,可是还不失为文艺作品,为什么呢?因为其中仍有美的成份。再看,有些作品没有道德的目的,而不成为文艺品,为什么呢?因为不美,或者是以故意不道德的淫丑当作了美。这三种的例子是人人可以自己去找到的。在这里,我们看清楚了,凡是好的文艺作品必须有美,而不一定有道德的目的。就是那不道德的作品,假如真美,也还不失为文艺的;而且这道德与不道德的判定不是绝对的,有许多一时被禁的文学书后来成了公认的杰作——美的价值是比道德的价值更久远的。那有道德教训而不失为文艺作品的东西是因为合了美的条件而存在,正如有的哲学与历史的文字也可以被认为文学:不是因为它们的道理与事实,而是因为它们的文章合了文学的条件。专讲道德而没有美永不会成为文学作品。在文学中,道德须趋就美,美不能俯就道德,美到底是绝对的;道德来向美投降,可以成为文艺,可是也许还不能成为最高的文艺;以白居易说,他的传诵最广的诗恐怕不是那新乐府。自然,文学作品的动机是有种种,也许是美的,也许是道德的,也许是感情的……假如它是个道德的,它必须要设法去迎接美与感情,不然它只好放下它要成为文学作品的志愿。文学的责任是艺术的,这几乎要把道德完全排斥开了。艺术的,是使人忘形的;道德的,立刻使心灵坠落在尘土上。
“去创造一朵小花是多少世纪的工作。诗的天才是真的人物。”(Blake)美是文学的特质之一。
文人怎样把他的感情传达出来呢?寡妇夜哭是极悲惨的事,但是只凭这一哭,自然不能成为文学。假如一个文人要代一个寡妇传达出她的悲苦,他应当怎样办呢?
文人怎样将美传达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