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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生物学的基本问题

有机自然的现象也一定要由定律来描述。我们到此为止一直在讨论的自然律,无疑地对有
机体是同样真实的——这是得到普遍承认的。然而有些哲学家和生物学家主张在这些定律之外
还有一些特殊的对生物有效的定律,而且例如还存在一种特殊型式的能量,这种能量为一切有
生命的东西所特有而不显示于无机界。这种生命自律的理论称为“活力论”。那种与之相反的
观点,即认为一切生物定律均能被还原为物理原理的观点,则称为“机械论”,这是因为人们
曾认为物理过程都可以还原为力学过程。今天,“机械沦”称号已不再是一个合适的名称了,使用“物理解释”的讲法要更好些。
但是生物学家们仍倾向于把物理过程仅仅看作是机械过程;而且,当在此基础上获得的对生物事件的描述不够充分时,他们就想要求助干活力论。
上世纪末,“机械论者”的理论占着优势。目前,广泛流行的观点是生物学定律不能还原
为物理原理。为了尽可能清楚地指出在什么方向上才能找到问题的解答,我们一开始将致力于求得一些标准,以使我们能判定在给定的情况下是否有生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