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显然一部分靠外界的环境,一部分靠一个人自己。在本书里我们一直论列着后一部分,结果发觉在涉及一个人本身的范围以内,幸福的方子是很简单的。许多人,其中可包括我以前评述过的克勒区氏,认为倘没有一种多少含有宗教性的信仰,幸福是不可能的。还有许多本身便是不快乐的人,认为他们的哀伤有着错杂而很高的理智根源。我可不信那是幸福或不幸福的真正原因,我认为它们只是现象而已。不快乐的人照例会采取一宗不快乐的信仰,快乐的人采取一宗快乐的信仰;各把各的快乐或不快乐归纳到他的信念,不知真正的原因完全在另一面。对于大多数人的快乐,有些事情是必不可少的,但那是些简单的事情:饮食与居处,健康,爱情,成功的工作,小范围里的敬意。为某些人,儿女也是必需的。在缺少这些事情的场合,唯有例外的人才能幸福,但在他们并不缺少或可能用正确的努力去获取的场合,而一个人仍然不快乐,那必有些心理上的骚乱,假如这骚乱很严重的话,可能需要一个精神分析学家帮助,但在普通的情形中,骚乱可由病人自疗,只消把事情安排适当。在外界的环境并不极端恶劣的场合,一个人应该能获得幸福,唯一的条件是,他的热情与兴味向外而非向内发展。所以,在教育方面和在我们适应世界的企图方面,都该尽量避免自我中心的情欲,获取那些使我们的思想不永远贯注着自身的情爱与兴趣。大多数人的天性决不会在一所监狱里觉得快乐,而把我们幽闭在自己之内的情欲,确是一所最可怕的监狱。这等情欲之中最普通的是:恐惧,嫉妒,犯罪意识,自怜和自赞。在这一切激情里,我们的欲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对外界没有真正的兴趣,只是担心它在某种方式之下来损害我们,或不来培养我们的“自我”。人们的不愿承认事实,那样的急于把荒唐的梦境象温暖的大氅般裹着自己,主要的原因是恐惧。但荆棘会戳破大氅,冷风会从裂缝里钻进来,惯于温暖的人便受苦了,且远甚于一个早先炼好身体、不怕寒冷的人。何况一个自欺的人往往心里知道自欺,老是提心吊胆,怕外界什么不利的事故迫使他们有何不愉快的发见。
自我中心的激情的最大弊病之一,是它的使生活变得单调。一个只爱自己的人,固然不能被人责备说他情爱混杂,但结果势必因膜拜的对象没有变化而烦闷不堪。因犯罪意识而痛苦的人,是受着特殊的一种自我爱恋的痛苦。在此广大的宇宙中,他觉得最重要的莫如自己的有德。鼓励这种特殊的自溺,是传统宗教所犯的最严重的错误。
幸福的人,生活是客观的,有着自由的情爱,广大的兴趣,因为这些兴趣与情爱而快乐,也因为它们使他成为许多别人的兴趣和情爱的对象而快乐。受到情爱是幸福的一个大原因,但要求情爱的人并非受到情爱的人。广义说来,受到情爱的人是给予情爱的人。但有作用的给予,好似一个人为了生利而放债一般,是无用的,因为有计谋的情爱不是真实的,受到的人也觉得不是真实的。
那么,一个因拘囚于自己之内而不快乐的人又将怎么办呢?倘若他老想着自己不快乐的原因,他就得永远自我集中而跳不出这个牢笼;跳出去的方法唯有用真实的兴趣,而非当作药物一般接受的冒充的兴趣。困难虽是实在的,他究竟还能有许多作为,如果他能真正抉发出自己的病源。譬如他的忧郁是源于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的犯罪意识,那末他可先使自己的意识界明白,他并没理由感到有罪,然后照着我们以前陈说的方法,把合理的信念种入无意识界,一面从事于多少中性的活动。假令他在制服犯罪意识上获有成就,大概真正客观的兴趣会自然而然地浮现的。再若他的病源是自怜,他可先令自己相信在他的环境内并无特别的不幸,然后用以上所述的步骤做去。如果恐惧是他的不快乐之源,那末他可试作增加勇气的练习。战场上的勇气,从已经记不起的时代起就被认为重要的德性,男孩子和青年们的训练,一大部分是用来产生不怕打仗的性格的。但精神的和智慧的勇气不曾受到同样的注意;可是同样有方法培养。每天你至少承认一桩令你痛苦的真理;你将发觉这和童子军的日课一般有益。你得学会这个感觉:即使你在德性上聪明上远不及你的朋友们(实际上当然不是如此),人生还是值得生活。这等练习,在几年之后终于使你能面对事实而不畏缩,由是把你在许多地方从恐惧之中解放出来。
至于你克服了自溺病以后能有何种客观的兴趣,那是应当听任你的天性和外界环境去自然酝酿的。别预先对你自己说“假使我能沉溺在集邮里面,我便该快活了”的话,而再去从事集邮,因为你可能发觉集邮完全无味。唯有真正引起你趣味的东西才对你有益,但你可确信,一朝你不再沉溺在自己之内时,真正客观的兴趣自会长成。
在极大的限度内,幸福的生活有如善良的生活。职业的道学家太偏重于克己之道,由是他们的重心放错了地方。有意识的自制,使一个人陷于自溺而强烈地感到他所作的牺牲;因此它往往在当前的目标和最后的目标上全归失败。我们所需要的不是自制而是那种对外的关切;凡只顾追逐自己的德性的人,用了有意识的克己功夫所能做到的行动,在一个关切外界的人可以自然而然地做到。我用着行乐主义者的态度写这本书,就是说我仿佛把幸福认做善,但从行乐主义者的观点所要提倡的行为,大体上殊无异于一个健全的道学家所要提倡的。然而道学家太偏于(当然不是全体如此)夸张行为而忽视心理状态。一件行为的效果,依照当事人当时的心理状态可以大有出入。倘使看见一个孩子淹溺,你凭着救助的直接冲动而去救援他,事后你在道德上丝毫无损。但若你先自忖道:“救一个无助的人是道德的一部,而我是愿意有德的,所以应当救这孩子”,那末事后你将比以前更降低一级。适用在这个极端的例子上的道理,同样可应用于其他较为隐晦的情形。
在我和传统的道学家提倡的人生态度之间,还有一些更微妙的区别。譬如,传统的道学家说爱情应当不自私。在某意义内,这是对的,换言之,爱情不当超过某程度的自私,但无疑的它必须有相当程度的自私,使一个人能因爱情的成功而获得快乐。假如一个男人向一个女子求婚,心中热烈祝望她幸福,同时以为这是自我舍弃的机会,那末我想她是否觉得完全满意是大成问题的。不用说,我们应愿望所爱的人幸福,但不当把他的幸福代替自己的一份。“克己说”包含着自我与世界的对立。但若我们真正关切身外的人或物的时候,这种对立便消灭了。由于这一类的对外关切,我们能感到自己是生命之流的一部分,而不是象台球般的一个独立的个体,除了击撞(台球之与台球)以外,和旁的个体更无关系。一切的不幸福都由于某种的破裂或缺乏全部的一致;意识界与无意识界缺少了相互的联络,便促成自身之内的破裂;自己与社会不曾由客观的兴趣和情爱之力连结为一,便促成了两者之间的缺少一致。幸福的人决不会感到这两种分离的苦痛,他的人格既不分裂来和自己对抗,也不分裂来和世界对抗。这样的人只觉得自己是宇宙的公民,自由享受着世界所提供的色相和欢乐,不因想起死亡而困惑,因为他觉得并不真和后来的人分离。如是深切的和生命的长流结合之下,至高至大的欢乐方能觅得。
第35章 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