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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烛虚4

说他人不如说自己,记人事不如记心情,试从《三星在户》杂记中摘抄若干则,作烛虚五。
书本给我的启示极多,我欢喜《新约·哥林多书》记的一段: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为这人,我要夸口。但是我为自己,除了我的软弱以外,我并不夸口。
——《哥林多书》十二章四○四页办事处小楼上隔壁住了个木匠,终日锤子凿子,敲敲打打,声音不息。可是真正吵闹到我不能构思,不能休息的,似乎还是些无形的事物——一片颜色、一闪光、在回想中盘旋的一点笑和怨、支吾与矜持、过去与未来。
为了这一切,上帝知道我应当怎么办。
我需要清静,到一个绝对孤独环境里去消化消化生命中具体与抽象。最好去处是到个庙宇前小河旁边大石头上坐坐,这石头是被阳光和雨露漂白磨光了的。雨季来时上面长了些绿绒似的苔类。雨季一过,苔已干枯了,在一片未干枯苔上正开着小小蓝花白花,有细脚蜘蛛在旁边爬。河水从石罅间漱流,水中石子蚌壳都分分明明。石头旁长了一株大树,枝干苍青,叶已脱尽。我需要在这种地方,一个月或一天。我必须同外物完全隔绝,方能同“自己”重新接近。
黄昏时闻湖边人家竹园里有画眉鸣啭,使我感觉悲哀。因为这些声音对于我实在极熟习,又似乎完全陌生。二十年前这种声音常常把我灵魂带向高楼大厦灯火辉煌的城市里,事实上那时节我却是个小流氓,正坐在沅水支流一条小河边大石头上,面对一派清波做白日梦。如今居然已生活在二十年前的梦境里,而且感到厌倦了,我却明白了自己,始终还是个乡下人。但与乡村已离得很远很远了。
二十八年五月五日我发现在城市中活下来的我,生命俨然只淘剩一个空壳。正如一个荒凉的原野,一切在社会上具有商业价值的知识种子,或道德意义的观念种子,都不能生根发芽。个人的努力或他人的关心,都无结果。试仔细加以注意,这原野可发现一片水塘泽地、一些瘦小芦苇、一株半枯柽柳、一个死兽的骸骨、一只干田鼠。泽地角隅尚开着一丛丛小小白花紫花(抱春花),原野中唯一的春天。生命已被“时间”“人事”剥蚀快尽了。天空中鸟也不再在这原野上飞过投个影子。生存俨然只是烦琐继续烦琐,什么都无意义。
百年后也许会有一个好事者,从我这个记载加以检举,判案似的说道:“这个人在若干年前已充分表示厌世精神。”要那么说,就尽管说好了,这于我是不相干的。
事实上我并不厌世。人生实在是一本大书,内容复杂,分量沉重,值得翻到个人所能翻看到的最后一页,而且必需慢慢的翻。我只是翻得太快,看了些不许看的事迹。我得稍稍休息,缓一口气!我过于爱有生一切。爱与死为邻,我因此常常想到死。在有生中我发现了“美”,那本身形与线即代表一种最高的德性,使人乐于受它的统治、受它的处置。人的智慧无不由此影响而来。典雅词令与华美文学,与之相比都见得黯然无光,如细碎星点在朗月照耀下同样黯然无光。它或者是一个人、一件物、一种抽象符号的结集排比,令人都只想低首表示虔敬。阿拉伯人在沙漠中用嘴唇触地,表示皈依真主,情绪和这种情形正复相同,意思是如此一来,虽不曾接近上帝真主,至少已接近上帝造物。
这种美或由上帝造物之手所产生,一片铜、一块石头、一把线、一组声音,其物虽小,可以见世界之大,并见世界之全。或即“造物”,最直接最简便那个“人”。流星闪电刹那即逝,即从此显示一种美丽的圣境,人亦相同。一微笑、一皱眉,无不同样可以显出那种圣境。一个人的手足眉发在此一闪即逝缥缈的印象中,即无不可以见出造物者之手艺无比精巧。凡知道用各种感觉捕捉住这种美丽神奇光影的,此光影在生命中即终生不灭。但丁、歌德、曹植、李煜,便是将这种光影用文字组成形式,保留的比较完整的几个人。这些人写成的作品虽各不相同,所得启示必中外古今如一,即一刹那间被美丽所照耀、所征服、所教育是也。
“如中毒,如受电,当之者必喑哑萎悴,动弹不得,失其所信所守。”美之所以为美,恰恰如此。
我好单独,或许正希望从单独中接近印象里未消失那一点美。温习过去,即依然能令人神智清明、灵魂放光,恢复情感中业已失去甚久之哀乐弹性。
五月十日宇宙实在是个极复杂的东西,大如太空列宿,小至蚍蜉蝼蚁,一切分裂与分解,一切繁殖与死亡,一切活动与变易,俨然都各有秩序,照固定计划向一个目的进行。然而这种目的,却尚在活人思索观念边际以外,难于说明。人心复杂,似有过之无不及。然而目的却显然明白,即求生命永生。永生意义,或为生命分裂而成子嗣延续,或凭不同材料产生文学艺术。也有人仅仅从抽象产生一种境界,在这种境界中陶醉,于是得到永生快乐的。
我不懂音乐,倒常常想用音乐表现这种境界。正因为这种境界,似乎用文字颜色以及一切坚硬的物质器材通通不易保存(本身极不具体,当然不能用具体之物保存)。如知和声作曲,必可制成若干动人乐章。
表现一抽象美丽印象,文字不如绘画,绘画不如数学,数学似乎又不如音乐。因为大部分所谓“印象动人”,多近于从具体事实感官经验而得到。这印象用文字保存,虽困难尚不十分困难。但由幻想而来的形式流动不居的美,就只有音乐,或宏壮,或柔静,同样在抽象形式中流动,方可望能将它好好保存并重现。
试举一例。仿佛某时、某地、某人,微风拂面,山花照眼,河水浑浊而有生气,漂浮着菜叶。有小小青蛙在河畔草丛间跳跃,远处母黄牛在豆田阡陌间长声唤子。上游或下游不知何处有造船人斧斤声,遥度山谷而至。河边有紫花、红花、白花、蓝花,每一种花每一种颜色都包含一种动人的回忆和美丽联想。试摘蓝花一束,抛向河中,让它与菜叶一同逐流而去,再追索这花色香的历史,则长发、清、粉脸、素足,都一一于印象中显现。似陌生、似熟习,本来各自分散,不相粘附,这时节忽拼合成一完整形体,美目含睇,手足微动,如闻清歌,似有爱怨。稍过一时,一切已消失无余,只觉一白鸽在虚空飞翔,在不占据他人视线与其它物质的心的虚空中飞翔。一片白光荡摇不定。无声、无香,只一片白。《法华经》虽有对于这种情绪极美丽形容,尚令人感觉文字大不济事,难于捕捉这种境界。又稍过一时,明窗绿树,已成陈迹。惟窗前尚有小小红花在印象中鲜艳夺目,如焚如烧。这颗心也同样如焚如烧。唉,上帝。生命之火燃了又熄了,一点蓝焰,一堆灰。谁看到?谁明白?谁相信?
我说的是什么?凡能着于文字的事事物物,不过一个人的幻想之糟粕而已。
天气阴雨,对街瓦沟一片苔,因雨而绿,逼近眼边。心之所注,亦如在虚幻中因雨而绿,且开花似碎锦,一片芬芳,温静美好,不可用言语形容。白日既去,黄昏随来,夜已深静,我尚依然坐在桌边,不知何事必需如此有意挫折自己肉体,求得另外一种解脱。解脱不得,自然困缚转加。直到四点,闻鸡叫声,方把灯一扭熄,眼已润湿。看看窗间横格已有微白。如闻一极熟习语音,带着自得其乐的神气说:“荷叶田田,露似银珠。”不知何意。但声音十分柔美,因此又如有秀腰白齿,往来于一巨大梧桐树下。桐荚如小船,缀有梧子。思接手牵引,既不可及。忽尔一笑,翻成愁苦。
凡此种种,如由莫扎特用音符排组,自然即可望在人间成一惊心动魄佚神荡志乐曲。目前我手中所有,不过一支破笔,一堆附有各种历史上的霉斑与俗气意义文字而已。用这种文字写出来时,自然好象不免有些陈腐,有些颓废,有些不可解。
上帝吝于人者甚多。人若明白这一点,必求其自取自用。求自取自用,以“人”教育“我”是唯一方法。教育“我”的事照例于“人”无损,扩大自我,不过更明白“人”而已。
天之予人经验,厚薄多方,不可一例。耳目口鼻虽同具一种外形,一种同样能感受吸收外物外事本性,可是生命的深度,人与人实在相去悬远。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自然有浩浩然雍雍然书卷气和豪爽气。然而识万种人,明白万种人事,从其中求同识差,有此一分知识,似乎也不是坏事。知人方足以论世。知人在大千世界中,虽只占一个极平常地位,而且个体生命又甚短促,然而手脑并用,工具与观念堆积日多,人类因之就日有进步,日趋复杂,直到如今情形。所谓知人,并非认识其复杂,只是归纳万汇,把人认为一单纯不过之“生物”而已。极少人能违反生物原则,换言之,便是极少人能避免自然所派定义务——“爱”与“死”。人既必死,即应在生存时知所以生。故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多数人以为能好好吃喝、生儿育女,即所谓知生。然而尚应当有少数人,知生存意义,不仅仅是吃喝了事!爱就是生的一种方式,知道爱的也并不多。
我实需要“静”,用它来培养“知”,启发“慧”,悟彻“爱”和“怨”等等文字相对的意义。到明白较多后,再用它来重新给“人”好好作一度诠释,超越世俗爱憎哀乐的方式,探索“人”的灵魂深处或意识边际,发现“人”,说明“爱”与“死”可能具有若干新的形式。这工作必然可将那个“我”扩大,占有更大的空间,或更长久的时间。
可是目前问题呢,我仿佛正在从各种努力上将自己生命缩小,似乎必如此方能发现自己,得到自己,认识自己。“吾丧我”,我恰如在找寻中。生命或灵魂,都已破破碎碎,得重新用一种带胶性观念把它粘合起来,或用别一种人格的光和热照耀烘炙,方能有一个新生的我。
潜渊一黄昏极美丽悦人。光景清寂,极静,独坐小蒲团上,望窗口微明。欧战从一日起始,至今天为止,已三十天。此三十天中波兰即已灭亡。一国家养兵至一百万,一月中即告灭亡,何况一人心中所信所守,能有几许力量,抵抗某种势力侵入?一九三九之九月,实一值得记忆的月份。人类用双手一头脑创造出一个惊心动魄文明世界,然此文明不旋踵立即由人手毁去。人之十指,所成所毁,亦已多矣。
九月××二读《人与技术》、《红百合》二书各数章。小楼上阳光甚美,心中茫然,如一战败武士,受伤后独卧荒草间,武器与武力已全失。午后秋阳照铜甲上炙热。手边有小小甲虫爬行,耳畔闻远处尚有落荒战马狂奔,不觉眼湿。心中实充满作战雄心,又似觉一切已成过去,生命中仅残余一种幻念、一种陈迹的温习。
心若翻腾,渴想海边,及海边可能见到的一切。沙滩上为浪潮漂白的一些螺蚌残壳,泥路上一朵小小蓝花,天末一片白帆、一片紫。
房中静极。面对窗上三角形夕阳黄光,如有所悟,亦如有所惑。
十月××三晴。六时即起。甚愿得在温暖阳光下沉思,使肩背与心同在朝阳炙晒中感到灼热。灼热中回复清凉,生命从疲乏得到新生,久病新瘥一般新生。所思者或为阳光下生长一种造物(精巧而完美,秀与壮并之造物),并非阳光本身。或非造物,仅仅造物所遗留之一种光与影、形与线。
人有为这种光影形线而感兴激动的,世人必称之为“痴汉”。因大多数人都“不痴”。知从“实在”上讨生活,或从“意义”“名分”上讨生活。捕蚊捉虱,玩牌下棋,在小小得失上注意关心,引起哀乐,即可度过一生。生活安适,即已满足。活到末了,倒下完毕。多数人所需要的是“生活”,并非对于“生命”具有何种特殊理解,故亦不必追寻生命如何使用,方觉更有意思。因此若有一人,超越习惯的心与眼,对于美特具敏感,自然即被称为痴汉。此痴汉行为,若与多数人庸俗利害观念相冲突,且成为罪犯,为恶徒,为叛徒。换言之,即一切不吉名词无一不可加诸其身,对此符号,消极意思为“沾惹不得”,积极企图为“与众弃之”。然一切文学美术以及人类思想组织上巨大成就,常惟痴汉有份,与多数无涉,事情显明而易见。
金钱对“生活”虽好象是必需的,对“生命”似不必需。生命所需,惟对于现世之光影疯狂而已。因生命本身,从阳光雨露而来,即如火焰,有热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