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赤目白忧息气。待过十日定存亡。面青目黄中时死。余候须看两日强。面黄目青众恶扬。荣卫不通立须亡。(面青目白亦须亡。)据脉经改添此句。内经曰。凡面色见黄为有胃气。皆不死。
面黄目青酒乱频。邪气在胃丧其身。面黑目白命门败。困极八日死来侵。
此四句并上面赤目白定存亡二句。刊误本无。据刊本添之在此。
面无精光如土色。不能食时四日亡。目无精光齿牙黑。面白目黑亦灾殃。口如鱼口不能闭。气出不返命飞扬。肩息直视及唇焦。面肿苍黑也难逃。妄语错乱及不语。
脉经曰。病患不能语者。不治。热病者可治。又有风喑不语。而卒不死者。有妊娠胞脉绝不语。俟产后自能言者。
尸臭元知寿不高。人中尽满兼唇青。(俗本作背青非)三日须知命必倾。(两颊)(庭黑)颧赤人(病久)(必死。)灵枢曰。赤色出两颧。大如拇指者。病虽小愈。必卒死。黑色出于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庭者、首面也。颧者、眼直下高骨处也。灵枢、千金翼。皆以庭黑颧赤对言。今脉诀取颧赤而舍庭黑。又两颊为赘词。故改为庭黑。以备经旨。此必死之兆。难以病久为文。
口张气直命难停。足趺趾肿膝如斗。十日须知难保守。项筋舒展定知殂。掌内无文也不久。唇青体冷又遗尿。背面饮食四日期。手足爪甲(皆)(白)青黑。许过八日定难医。
脉经有爪甲白者不治之文。脉诀遗之。今改添。
脊疼腰重反复难。此是骨绝五日看。体重尿赤时不止。肉绝六日总高。
体重溺赤。未可便以为肉绝。内经曰。大肉陷下。大骨枯槁。脱肉破。难经曰唇反方可为肉绝。更宜参审。
手足爪青呼骂多。筋绝九日定难过。发直如麻(半日)(应是)死。
中藏经曰。肠绝发直。汗出不止。不得屈伸者。六日死。发眉俱冲起者死。发如麻喜怒不调者死。
发直者十五日死。今脉诀作半日死。与本文不协。盖有六日十五日之异。今改曰应是死。脉诀只骨肉筋肠四绝。除心肝绝在前。又有肾绝。小便赤涩、下血不止、耳干、脚浮、舌肿、六日死。足肿九日死。脾绝。载脾脏中。肝绝。汗出如水、恐惧不安、伏卧、目直面青。八日死。胃绝。齿落面黄。
七日或十日死。今附注于此。庶具载不遗。肉绝中藏经元无。而脉诀自增。故碍理。
寻衣(语死)(妄)(十知么)(寿无多。)脉经曰寻衣缝语者不可治。阴阳俱绝。寻衣撮空妄言者死。
论五脏察色候:面肿苍黑舌卷青。四肢乏力眼如盲。泣出不止是肝绝。(八日应当)(日遇庚辛)命必倾。
此云八日从甲数至庚为八日。此言则胶柱矣。从直改为庚辛。
面黧肩息直视看。又兼掌肿没文斑。狂言乱语心闷热。一日之内到冥间。脐趺肿满面浮黄。
泄利不觉污衣裳。肌肉粗涩兼唇反。一十二日内灾殃。
口鼻气出不复回。唇反无文(黑)(鼻)似煤。皮毛焦干爪枯折。途程二日定知灾。
面黑齿痛目如盲。自汗如水腰折频。皮肉濡(结)(却)发无泽。四日应当命不存。
改结为却。本难经。
诊妇人有妊:(旧文不伦。今移从各类。)肝为血兮肺为气。血为营兮气为卫。阴阳配偶不参差。两脏通和皆类例。血衰气旺定无妊。血旺气衰应有体。
以上论成妊之原。
(尺)(寸)微关滑尺带数。流利往来并雀啄。小儿之脉已形见。数月怀胎犹未觉。
上云尺微。下云尺数。可见上尺为误。女脉在关下。尺脉常盛。若尺微则无阴为病矣。脉经云妊娠初时寸微小。呼吸五至。三月而尺数也。内经曰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也。又云阴搏阳别。谓之有子。阴谓尺中。搏谓搏击于手。尺脉搏击。与寸口殊别。则阴气挺然。为妊之兆。此即所谓寸微尺数也。脉指南云脉动入产门者有胎也。谓出尺脉外。名曰产门。又云尺中脉数而旺者。胎脉也。为血盛也。关滑。雀啄。脉经并不载。素问曰滑为多血少气。故有子。此脉诀所自增也。流利往来。滑脉之形。雀啄者。脉指南云。关上。一动一止者一月。二动一止者二月。余仿此。推之万不失一。此所谓雀啄。雀啄在他病为死形。
三部(沉正等无疑)(浮沉按无绝。)尺内不止真胎妇。
脉经曰。三部浮沉正等。按之无绝者。有妊也。今脉诀去浮。以疑易绝。云沉正等无疑。误甚。
今改之。夫正等者。即仲景所谓寸关尺三处。大小浮沉迟数同等也。仲景以同等为阴阳平和之脉。
虽剧当愈。叔和以正等又按无绝。为有妊之兆。真吉征也。内经腹中论曰何以知怀子之且生也。岐伯曰身有病而无邪脉也。所谓身有病。谓经闭也。尺脉来而断绝者。经闭月水不利。今病经闭。
而脉反如常不断绝者。妊娠也。
第1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