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曰脏实。其脉浮而实大者。腑实也。轻手按之滑。重手按之平者。腑虚也。左右寸口。沉结实大者。
上实也。左右寸弱而微者。上虚也。左右尺脉伏而涩者。下实也。尺中脉滑而濡者。下虚也。尺中微涩短小者。俱属下虚也。许叔微曰。浮缓为表虚。伤风解肌。浮紧涩有力为表实。伤寒发汗。脉沉无力为里虚。可温。沉而有力紧实为里实。可下。此论伤寒表里虚实。凡此皆非单论脉虚实之理。长短者。脉之盈缩也。脉盈过于本位曰长。脉缩不及本位曰短。长有见于尺寸。有通见于三部。短只见于尺寸。盖必质于中。而后知过于中为长。不及于中为短。经曰长则气治。短则气病。脉有三阴三阳。而长短在其中。是亦偶而言之。又曰人长脉长。人短脉短。又因人形体而别。滑涩者。脉之通滞也。脉通则流利无碍曰滑。
脉滞则蹇涩不流曰涩。内经曰滑者阴气有余。涩者阳气有余。难经三阴三阳。滑涩对举。千金曰。
滑者多血少气。涩者多气少血。皆偶言也。以二义考之。阴气有余者血多也。血多则气少。脉者血之府也。营行脉中。今血多故流利圆滑。阳气有余者气多也。气多则血少。故艰涩而散。一止复来。
先明气血之多少。斯知滑涩之理。洪微者。脉之盛衰也。血热而盛。气随以溢。满指洪大。冲涌有余。
洪为脉之盛也。气虚而寒。血随而涩。应指微细。欲绝非绝。微为脉之衰也。紧缓者。脉之急慢也。
紧为伤寒。寒则伤营。营受寒邪。脉络激搏。若风起水涌。既如切绳。又如转索。缓为风结。皮肤不仁。
营血不流。卫气独行。不能疾速。血虚顽痹。脉为缓慢。营受寒邪则脉紧。营血蹇涩则脉缓。二脉由营而见。沉氏曰紧为阴。阴主寒。寒则物敛。而有拘变之象。又主痛。诸痛皆原于寒。又主宿食。
由胃虚挟寒。不能腐化故也。缓为阳热主血虚。血虚则脉体弱。又主气虚。气虚则脉体无力。又主风。
风者阳邪。主舒启纵弛故也。
动伏者。脉之出处也。出见于外。故数见关上。如豆大。出类而异于三部者动也。处藏于内。
不见其形。脉行筋下者伏也。二者犹人物之出处也。
结促者。因止以别阴阳之盛也。阳盛则促。脉疾而时止。阴盛则结。脉徐而时止。虽有止非死脉也。代则死脉也。促结为偶。而代无对。脉不可以偶对言者。不敢凿也。三因方尽为偶名。而以弦弱、芤微、濡革、散代、亦为偶。非一阴一阳也。因知其不可尽以偶言也。必一阴一阳而后可偶。
然又有脉偶而同见者。如大小缓急疾徐疏数之类。经曰前大后小。前小后大。来疾去徐。来徐去疾。
去不盛来反盛。去盛来不盛。乍大乍小。乍短乍长。乍疏乍数。是二脉偶见也。亦有两手偶见者。
如左大右小。左小右大之类。
比比者所以明相类之脉。比其类而合之。因其疑也。辨其异而分之。
决其疑也。内经曰脾虚浮似肺。肾小浮似脾。肝急沉似肾。此皆三者之所乱也。然从容得之。以知其比类也。注云以三脏相近。故脉象参差而相类。是以三惑乱为治之过失矣。必从容比类而得三脏之形状。故浮缓曰脾。浮短曰肺。浮而滑曰心。急紧而散曰肝。搏沉而滑曰肾。不能比类。则疑惑弥甚。
是以脉经立相类之脉。今立比字为纲。使从容比类。先明于未诊之先。免交疑于持脉之际。脉经曰浮与芤相类。一曰与洪相类。弦与紧相类。滑与数。沉与伏。微与涩。软与弱。缓与迟。革与实。千金云牢与实。今细详之。有弦细。有芤虚。有濡芤。有洪散。
有牢伏。有数脉同类者。洪散俱大也。而散无力。濡弱同极软而细也。有浮沉之异。微细俱小也。
而微无力。芤类浮也。按之边有中无。濡类芤也。按之如无。沉伏牢同居下也。按有余曰沉。按实大长弦曰牢。按不见脉行筋下曰伏。弦细同直长之形。同收敛之义也。亦有大小之分。弦如弦之直。
细如线之细。迟缓同慢也。有三至四至之异。大慢小衰之别。涩微易识也。何疑乎相类。牢与实。
革与实。非相类也。脉赋云。洪与实形同仿佛。是相类也。洪实同有力而大也。洪分沉浮之异。
实合浮沉而皆有力。弦与紧之异。弦左右无。而中直如弦。紧左右弹。而有如转索。虽相类而甚相远也。又有数脉之相类。如涩促结代。同一止也。而全不同。他如濡弱迟。如芤虚。如微细濡弱涩。已辨于各脉条下。
类易曰方以类聚。又曰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内经曰脉合阴阳。
又曰察之有纪。从阴阳始。众脉阴阳。各以类从。知乎此。则七表八里九道之非。不胶固于先入之言矣。旨哉蔡西山之论也。曰凡平脉。不大不细。不长不短。不浮不沉。不滑不涩。应手中和。意思欣欣。难以名状者。为胃气。其太过为大为长为实为坚为强为浮为芤为滑为洪为急为促者。皆阳也。
其不及为细为短为虚为软为沉为结为伏为涩为微者。皆阴也。阳搏阴为弦。阴搏阳为紧。阴阳相搏为动。寒虚相搏为革。阴阳分离为散。阴阳不续为代。
难经曰。诸阳为热。诸阴为寒。数则为热。迟则为寒。浮为表。沉为里。三因方云。博则二十四字。
不滥丝毫。约则浮沉迟数。总括纲纪。故知浮为风为虚。沉为湿为实。迟为寒为冷。数为热为燥。
风湿寒热属外。虚实冷燥属内。内外既分。三因顿别。三点刘立之亦以浮沉迟数四字为纲。以教学人。浮风沉气。迟冷数热。分别三部为证。此诚初学入门。然必搏学反约。然后能知脉之妙。若遽以此自足。则今汝画矣。
故述此于分合比偶类五字之后。
第1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