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一妇女节。驱逐一淫恶之人。纂述防淫书一部。已上俱百功。
完妇女节。谓妇女为强暴侵陵。而设法护持之也。或以赀财御侮。或以笔舌解纷。或正其罪。或白其冤。皆无不可。然吾辈作此事。须与奸雄辈相反。功成名遂之后。终岁不过其庐。终身不识其面。使心事如光天化日则可。不然。便失之矣。
淫恶之人。谓鸨子马泊六。及三姑六婆之有败行者。皆是也。驱逐一人。便是保全无数闺中。故阴德尤胜。
凡淫之类二十一,行不避妇女。口出淫词。骂童仆夹杂淫秽。已上一次为一过。祖父忌日不戒。好日及佳节不戒已上一次为三过。闺门内不具威仪。一次为五过。
行不避妇女五字。此春秋诛意法也。花间陌上。原无必避之理。但存一必不肯避之心。故恶之也。口出淫词。谓闾巷之人。开口以淫为戏也。诟骂僮婢多在巾合之内。今杂以秽词。使妻妾姊妹听之。何以为情。好日。谓各人本命日。及每月庚申甲子之类。佳节。谓二分二至之类。不具威仪。即所谓不避嫌疑是也。今有人才入闺门。顿忘检制。或遇姑姊妹在前。而单裙赤膊。无所顾忌者。皆非处家之道。又夫妇间谐谑不避儿女。亦不具威仪之类。
宿窝妇。挟妓。俱五十过。
今之宿窝妇者。皆谓贫人甘心卖奸。必无意外之变。不知人虽极贫懦。岂无忽焉怀愤之时。万一枕席之间。其夫操刃而起。安知不身首异处乎。此事之至危者。不可不戒。
世间男女之事。虽易濡染。然形格势阻。犹或禁其欲而不得肆。至若花街柳巷。皆以为风月场中。不妨任意取乐。予窃以为不然。夫优娼之辈。虽属烟花贱质。然当其幼时。父母一般爱惜。指望日后嫁一好人。永远作亲戚往来。迨其年齿稍长。或为官粮所逼。或为宦债所淩。势穷事迫。堕入火坑。回首天涯。脱身无计。独居则泪眼愁眉。逢人则强为欢笑。即欲舍此而从良。而鸨母又从而厌制之。稍有人心者。正宜深为怜惜。而人乃恣为蜂蝶。岂非与于不仁之甚者乎。
老年娶少妻。置艾奸仆妇乳妇。但百过。
少年夫妻相对。大约年齿相去不远。今以鸡皮鹤发之翁。忽为举案齐眉之计。己则乐矣。其如一人之向隅何。又令白发贵人。多买少妾。当抱衾与裯之时。即有下驱蝼蚁之感。亦世间煞风景事也。吾甚不取。
今之为主人者。多以非礼辱使仆妇。甚至宿其将嫁之女。奸其初娶之媳。使其含羞忍耻。不可对人。至于贫人之妇。或资乳食糊口。彼既抚抱我子。不为无功。而世之好淫者。又从而渎乱之。其为上帝之所怒。不亦宜乎。
代人致邪柬。饮友人家。故点淫戏。在城市演淫戏。制淫方。已上一次五十过。
邪戏。如西厢牡丹亭之类。恐友人有眷属窥视。故不点耳。致邪柬。演淫戏。皆以一人而败两人之行。一日而启无穷之奸。故君子恶之。
恃财谋人妻女。百过。丧一妇女节。因邪淫害人性命。因邪淫离人夫妇。因邪淫堕胎。已上俱千过。
婚姻。男女之正。何所用其谋。谋者阴恶之别名也。或贿其侍婢以致殷勤。或赂其邻里以求好合。其处心积虑。固鬼神之所恶也。其有为婚姻计。不为邪淫者。宜从末减之例。
害人性命有数端。恶彼夫之害己。而欲去之。一也。憾女人之不从。而至于欲杀。二也。事成之后。疑彼妇有外心。而忽然推刃。三也。坐有争欢之夫。必然攘袂而起。四也。彼妇为夫所觉。而或死锋刃。或死鞭挞。五也。或受制于夫。而郁郁不得志以死。六也。大约成一淫事。即动无数杀机。动一杀机。即感无数杀报。世之男女相悦者。以为小小风流事耳。岂知受祸之酷一至于此。
离人夫妇亦数端。绐彼妇以婚姻之约。使之轻弃其夫。一也。彼妇失身之后。不安其室。二也。夫厌其妇。或卖为娼妓。或远嫁他乡。三也。在狂夫方遂于飞之乐。在彼妇已有下堂之惨。忍心害理。莫此为甚。谓之多情。吾不知之矣。
不谨疾以忧父母。百过。护持淫童淫女一人。百过。造淫书一部。无量过。
好色之人。精髓竭。未有不成尪瘵。至窃玉偷香之辈。朝暮出入。皆经无量恐怖。而又困之以风霜。继之以饥渴。其致病尤多。即幸而此身无恙。而恶疮毒气。或发于子女之身。未有不为宗祀忧也。高堂有老亲者。尤宜戒之。
今之才人。多着为传奇小说。以骋文笔。其间点染风流。惟恐一女子不销魂。一才人不失节。此尤蛊惑人心之大者。昔有人入冥府。见一囚身荷重枷。肢体零落。因问为何人。狱卒曰。汝在生时。曾阅还魂记否。曰。少年时曾阅过。狱卒曰。此即作还魂记者也。此词一出。使天下多少闺女失节。上帝震怒。罚入此狱中问几时得遇赦出狱。狱卒曰。直待此世界中更无一人歌此词曲者。彼乃得解脱耳。吁。可畏也夫。
第2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