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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参考书

《史记》(卷八十四,一百一)
《汉书》(卷四十八,四十九)
《全汉文》(清严可均辑)
《中国大文学史》(第三编第二章)
《支那文学史纲》(第三章第四章)
〔1〕《新语》陆贾撰,十二章。《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案《汉书》贾本传称著《新语》十二章。《汉书·艺文志》‘《陆贾》,二十三章’,盖兼他所论述计之。”
〔2〕贾山西汉颍川(今河南禹县)人。曾任颍川侯灌婴骑尉。
《汉书·艺文志》著录《贾山》八章。《至言》,叙论秦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强调帝王应听取臣下劝谏。
〔3〕贾谊《汉书·艺文志》著录《贾谊》五十八章,又赋七章。
〔4〕张苍(前152)西汉阳武(今河南原阳)人。秦时御史,汉初封北平侯,后为丞相。《汉书·艺文志》著录《张苍》十六章。
《春秋左氏传》,即《左传》,相传系春秋时左丘明所作。是一部依据《春秋》记述当时各国史事的编年体史书。叙事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终于鲁悼公十四年(前454),比《春秋》多出二十七年。《隋书·经籍志》:“《左氏》,汉初出于张苍之家,本无传者。至文帝时,梁太傅贾谊为训诂。”
〔5〕吴公名字失传,西汉上蔡(今属河南)人。曾就学于李斯。
他任河南郡守时颇器重贾谊,任廷尉后荐谊入朝。
〔6〕绛灌绛指绛侯周勃(前169),西汉沛县(今属江苏)
人。灌指颍侯灌婴(前176),西汉睢阳(今河南商丘)人。二人随刘邦起义,后协力共诛诸吕,迎立文帝。周勃为右丞相,灌婴为太尉。冯敬(前142),文帝时任典客、御史大夫。周勃、灌婴、冯敬等毁贾谊事,见《汉书·贾谊传》。
〔7〕长沙王汉初建长沙国,封吴芮为长沙王。贾谊所傅者系第五世长沙王吴产(产,一作著)。
〔8〕梁怀王太傅梁怀王指汉文帝少子刘揖(前170)。《汉书·贾谊传》载,贾谊被贬长沙后岁余,文帝召见贾谊。“上因感鬼神事,而问鬼神之本。谊具道所以然之故。”“乃拜谊为梁怀王太傅。怀王,上少子,爱,而好书,故令谊傅之”。
〔9〕淮南厉王四子淮南厉王即文帝庶弟刘长,因谋叛罪押赴四川,中途不食而死,文帝甚悔,后分封其子安、勃、赐、良四人为列侯。贾谊“知上必将复王之”,将不利于国,上疏谏阻。
〔10〕陈政事《汉书·贾谊传》载,谊曾多次上疏陈述政事,这些疏称为《陈政事疏》,或称《治安策》。以下引文即《治安策》中语。
〔11〕鼂错(前200—前154)西汉颍川(今河南禹县)人,历任博士、御史大夫。《汉书·艺文志》著录《鼂错》三十一章。
〔12〕张恢西汉轵县(今河南济源)人。《汉书·袁盎鼂错传》载:鼂错“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生所”。唐颜师古注:“轵县之儒生姓张名恢,错从之受申商法也。”
〔13〕袁盎(前148)即爰盎,字丝,西汉楚人,后徙安陵(今陕西咸阳)。文帝时为郎中,后为太常。申屠嘉(前155),西汉梁(郡治今河南商丘)人,文帝时为御史大夫,官至丞相。《汉书·袁盎鼂错传》载:“错又言宜削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书凡三十章。
孝文虽不尽听,然奇其材。当是时,太子善错计策,袁盎诸大功臣多不好错。景帝即位,以错为内史。错数请间言事,辄听,幸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丞相申屠嘉心弗便。”
〔14〕说削吴《汉书·荆燕吴传》载:“朝错为太子家令,得幸皇太子,数从容言吴过可削。数上书说之,文帝宽,不忍罚,以此吴王日益横。”及景帝即位,错为御史大夫,上书请削吴。朝错,即鼂错;
“王天下半”,《汉书·荆燕吴传》及《史记·吴王濞列传》均作“分天下半”。
〔15〕窦婴(前131)字王孙,西汉观津(今河北衡水)人。
景帝时拜大将军,武帝时为丞相。《汉书·袁盎鼂错传》载,鼂错为御史大夫,“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杂议),莫敢难,独窦婴争之,由此与错有隙”。
〔16〕吴楚七国反《汉书·景帝本纪》载:前元三年(前154)
正月,“吴王鼂、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亚夫、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斩御史大夫鼂错以谢七国”。二月,“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自杀”。
〔17〕文帝应作“景帝”。
〔18〕改正朔,易服色《汉书·贾谊传》载:“谊以为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宜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草具其仪法,色上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文帝谦让未皇也。”
按秦以十月为岁首,色尚黑。据《汉书·武帝纪》,至太初元年始“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
〔19〕“贾生鼂错明申商”语见《史记·太史公自序》:“自曹参荐盖公言黄老,而贾生、鼂错明申、商。”申、商,指申不害和商鞅。
〔20〕“为人陗直刻深”语见《汉书·袁盎鼂错传》:“错为人陗直刻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