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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这不是一个讲故事的人的故事,甚至也不是那种能够串成一个故事的片断。如果它是个故事,在这起马球俱乐部的事件中,我就该达到我的高潮,或者无论如何达到它的初级阶段,而剩下的可能是那起事件对有关的三个人的生活的影响了。
它不是一个故事,也不是类似于故事的任何东西,而仅仅是一种尝试,想给你描述——这样做的过程中,可能也让我自己更加清楚——一个多年来我莫名其妙地但又忠心耿耿地热爱着的男人的神态和性格。因此,对于博尔顿·伯恩在以后的篇章中不再出现,我没什么歉可道,不过,他的邪恶的阴影还是应该贯穿到底的;我最后一次见他(为了我的目的)是在杰克·阿尔斯特罗普家的那天晚上,在我们的那次令人过于欢乐甚至是喧闹的晚宴后,我注意到他和海利·德莱恩握手时,嘴唇焦枯,带着假声假气的热情宣称:“怀有恶意?嘿,不会的——嘿,多荒唐!玩一玩马球,公平竞争嘛,对吧?应当如此?对了——明天的第一件事就是开路。估计你要继续和杰克呆到把星期日过了?我真希望我没有答应吉尔德米尔家——”从此以后他就消失了,在海利·德莱恩性格的暮色中闪了一下灯光,算是达到了他的目的。
我一直觉得重要的并不是博尔顿·伯恩。尽管俱乐部和客厅里喊喊喳喳地议论这段插曲,朋友们逐渐令人惊讶地竭力表现出浑然不觉的样子,还说:“我不懂你的意思,”两眼恳求着要你说话,如果你比他们知道得多的话,而我已经把这件事完全丢在脑后,因为我确信德莱恩早已忘了。“那是马的缘故,不关别的事,”我暗自发笑,高兴得好像我早就对德莱恩夫人怀恨在心,现在还为她幸灾乐祸似的;然而我心里还是念念不忘,阿尔斯特罗普说德莱恩曾不断重复的一句话:“太残忍了——太残忍了,我恨的就是残忍。”
现在,这是多么符合我的主人无意中说露嘴的另一个事实——德莱恩从头至尾参加了内战!我对这件事竟感到意外,我竟然忘记了、或者也许根本不知他的这段历史,似乎有点难以置信。然而,像我这样刚跨出九十年代大学校门的年轻人身上,这种无知过去比起现在更可能得到谅解。
那是我国觉醒之前我们民族麻木不仁的黑暗时代;毫无疑问,战争似乎离我们比离当今的年轻人更远,更别说它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了。反正,在老纽约情况就是这样,或许在我成长于其中的富裕而懒惰的老纽约人的小家族里情况更是如此。他们中的一些人的确英勇作战了整整四年,在这一长期的斗争中,纽约尽了她的一份力,难以忘怀的一份力,可是我记得当我第一次明白这一事实时,我是多么茫然不解——那时我在上学——如果我父亲的一些亲属和同时代的人在打仗,而其他人——真不少!——却袖手旁观。尤其我回忆起在上学时我听到一个男同学讲述他父亲腿跛的原因时,我是多么震惊:“在钱瑟勒斯维尔他的腿挨了一枪子儿,他再也好不了啦。”
我惊呆了;因为我朋友的父亲正好是我父亲的年纪。当时(正值学校足球赛)这两个人正并排站着,我们看得清清楚楚——他父亲弯腰驼背,腿瘸着,很苍老,而我父亲,甚至在晚辈眼里,看上去身板笔直,充满朝气。仅仅在一二小时前,我还一直对我的朋友夸耀父亲是个神枪手(圣诞节他把我带到他的北卡罗来纳射击场去了);可是现在我却站在那里显得十分尴尬。
后来我回家度假。一天只有母亲和我,我对母亲说:“妈妈,为什么爸爸那时没有去打仗?”我的心在剧烈地跳动,我想她一定看出了我的激动不安而感到震惊。可是,她却把她那张平静的脸从刺绣活儿上抬起来。
“你父亲,是吗?怎么,因为他那时已经结了婚。”她脸上带着一种缅怀往事的微笑。“莫莉已经出生了——萨姆特堡沦陷时她有六个月了。我记得我正在给她喂奶,爸爸进来告诉我这个消息。我们真是无法相信。”她停下来不慌不忙地拼配一块丝绸。“结了婚的男人是不被召去打仗的。”她解释说。
“可是他们去了,妈妈!佩森·格雷的父亲打过仗。在钱瑟勒斯维尔受了重伤,自那以后他只好拄着拐杖行走。”
“好啦,亲爱的,我想你不愿意让你爸爸成那个样子,对吧?”她又停下,发现我没应声,很可能觉得这样谴责我没有心肝刺痛了我,她好像减轻了指责的口吻,补充说:“你父亲的两个堂兄弟倒是去打仗了:他的堂弟叫哈罗德和詹姆斯。他们是小伙子,没有家庭义务,可怜的詹姆斯被打死了、你要记住。”
我一声不响地听着,再也没有跟母亲提起过那场战争。其实对任何人也没有再提过——甚至对我自己。我把整个事情埋在我认为看不见、听不着的地方。毕竟战争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出生时它就已经过去十多年了。现在没有人再谈起它。当然在一个人长大的过程中,仍然会碰到年长一些的人,人们说起他们时便说:“不错,某某参加过战争。”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就是因为退伍时有军衔而为人所知,鲁斯科特上校啊,德特兰西少校啊,斯科尔老将军啊。人们不觉莞尔,不过也承认:如果保留他们的军衔使他们高兴,那是他们赢得的权利,然而海利·德莱恩的想法似乎与众不同。他从不让人叫他“少校”或“上校”(我想他退伍时是上校人此外他比那些老兵要年轻几岁。得知他曾和他们并肩作战就像看见一个人能记起的曾和自己一起玩耍的老奶奶由保姆举起看华盛顿将军一样。我总认为海利·德莱恩跟我是一代人,而不是我的父辈;尽管我知道他比我大得多,而且偶尔还管他叫“先生”,但是我觉得我和他是平等的,这种平等来自我们有共同的娱乐,而且谈起它们用的也是同样的俚语。他肯定比我认识的那几个参过战的人小十岁或十五岁,然而我敢肯定,他们当中没有人是逃了学自愿去当兵的。因此,我忘记了(甚至有可能是根本不知道)他的过去也不是不可原谅的。
布罗德一德莱恩银行经营了两三代人,一直是纽约一家可靠而守旧的私人银行。我的朋友海利在他事业的初期就被认定为合伙人;这个位置在他家中差不多是世袭的。凑巧的是,阿尔斯特罗普家的那一幕发生后不久,我在该行里得到了一个职位。聘书来了,不是经德莱恩之手,而是经过弗雷德里克一布罗德先生之手来的,他是个资深的会员,我父亲的老朋友。这是一个相当有利的机会,让人无法推辞,于是我把自己平庸的能力和竭尽全力的迫切愿望搬到了布罗德一德莱恩银行的一张办公桌前。正是由于这偶然的变化,我和海利·德莱恩之间慢慢产生了一种感情,我简直像他的儿子,而他却像我的哥哥——因为人们几乎不能称他为父亲,甚至连他自己的子女也是这样。
我的工作不可能使我按他的方式办事,因为他的业务工作十分轻松,他在银行上班时间不长,也不正规。不过,他好像喜欢我,不久就开始叫我处理很多琐碎事务,在商界,年轻人是可以为长者效劳的。商业信函的写作是他的一大困惑。他知道他想要说什么;他用词准确明了,不拖泥带水;我从没见过一个人比他对模糊的冗词赘语更不耐烦的了——美国的初等教育正是用这种东西败坏了我们的语言。他常常立即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艰涩不准的词语,气冲冲地说:“看在上帝的份上,把它翻译成英语——”然而当他要写信,更糟的是口授时,他那友善的前额和一双大手就发潮了。他常常喃喃地说,一半是问他自己,一半是问我:“我倒底该怎么说呢?‘大函昨B收悉。建议考虑再三,我还是不喜欢它的式样?’——“唔,就这么说,”我通常回答。然而他总是摇头反对:“小伙子,你和我一样糟。你不知道怎样写好的英文。”在他的脑海里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之间有一条固定的鸿沟。我从来没有办法让他的想像力跨过这条鸿沟,让他看到他脱口而出的语句比起写在纸上的是“更好的英文”。写在纸上的是绞尽脑汁、咬着笔杆制作出来的,其中包括把同样的说法翻译成诸如此类的语言:“上月卅日惠函收悉,抱歉之至,无奈复函相告,思之再三,本人对该事实难苟同”——常常在“该事”上大笔一划,看作“站柜台的行话”,然后就抱怨自己无能,找不出一个更加约翰生①式的词语来替代它。
注:①约翰生(1709—1787),英国文学家,喜用典雅和拉丁语源概括性强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