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一)类聚卷四八引作“龙,命汝作纳言,朕命惟允”,与尚书舜典原文最切近。
(一二二)点校本后汉书光武帝纪注据东汉书刊误补“常”字,甚是。续汉百官志即作“常侍曹尚书”。今据补。
(一二三)据初学记卷一一改“一”作“人”。又其引作汉官之文。
(一二四)“袁绍檄豫州注”系“为袁绍檄豫州”之误。
(一二五)初学记卷一一仅一引,孙注误。
(一二六)初学记卷一一引作汉官。
(一二七)广池本唐六典卷一考订曰:“郑氏通志略引汉官仪,”史“下有”籀“字,六典脱之。”甚是。通典亦作“史籀篇”,孙注误。
(一二八)唐六典卷一“受书”引作“受事”。
(一二九)孔本书钞卷八五引作汉官典仪。孔广陶按:“”典仪“当作”典职“。本钞六十诸尚书左右丞篇引,正作”典职“。”又御览
礼仪部亦引作汉官典职。孙辑乃沿陈本之讹。
(一三十)初学记卷一一“夜”上引有“昼”字。
(一三一)此上书钞卷六十、初学记卷一一均作汉官典职之文,且“
以”上皆引有“或”字。按通典职官、唐六典卷一、锦?万花谷前集卷一二均有“或”字,御览偶脱之。
(一三二)据御览卷二一五、初学记卷一一引补“熏”字。又初学记卷一一“端正”下有“妖丽”二字,“香炉”下有“香囊”二字,与他引异。
(一三三)孔本书钞卷六十仍引作“赐服”,下又引“赤管大笔”等十字。孙辑乃从陈本。
(一三四)初学记卷一一两引此条,孙辑脱注。
(一三五)影宋本御览作“北宫二作”,孙辑所据本误。
(一三六)初学记卷二一叙事引作汉书,事对中引作蔡质汉官。又御览卷六十五亦作汉官典职之文。孙辑引误。
(一三七)广池本唐六典作“尚书郎曹”。
(一三八)“明帝”原误作“武帝”,据书钞卷六十改。
(一三九)唐六典卷一“都座”作“都堂”。而宋书百官志作“都坐”,言本汉旧制。
(一四十)初学记卷一二末句下尚引“休有烈光”四字。
(一四一)初学记卷一二“曰”作“名”。御览卷二二七则作“名曰”。
(一四二)“柱”原误作“之”,据初学记卷一二、又卷二六、御览卷六八五引改。又初学记卷一二“为柱”下有“言其审固不挠”六字。御览卷二二七、又卷六八五亦同。
(一四三)御览卷二二七“触”上有“主”字。御览卷六八五又引作“主触不直”。而初学记卷二六则引作“性触不直”。主、性形近易讹,疑此引“触”上脱“性”字。
(一四四)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七正引作“秦”。
(一四五)“服食部”系“器物部”之讹,且当注明有两引。
(一四六)北图藏明版锦?万花谷两“柱史”皆作“柱后”,“冠”作“柱”。孙氏所据本误。
(一四七)左传正义卷二六成公九年疏引汉官仪首句作“法冠,一曰柱后冠”。
(一四八)孔本书钞卷六二引有“固”字,又“桡”作“挠”。
(一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
(一五十)续汉志补注有两引,孙辑脱注。
(一五一)影宋本御览卷二三七引有“人”字。
(一五二)续汉志补注引作“光满道路”,下尚有“群僚之中,斯最壮矣”八字。
(一五三)孔本书钞卷五四引作汉旧仪。
(一五四)该出处当作广韵下平声卷二盐二十四注。
(一五五)“曰”原作“者”,据文选齐敬皇后哀策文注而改。
(一五六)“长信少府”、“长乐少府”原误倒,据后汉书皇后纪注改正。
(一五七)“其非”原亦误倒,据后汉书班彪传注改正。
(一五八)沈家本诸史琐言曰:中允,“续志作”中盾“”。后汉书班彪传注恐误。又据原引补“旦旦”二字。
(一五九)疑“永元”以下,乃刘昭之语。
(一六十)续汉志补注“贡篚”引作“直装”,“朽湿”引作“敝朽”。
(一六一)续汉志补注脱“晋”字,作“霸国”。御览卷二三六引有“晋”字,无“国”字。孙辑从类聚卷四九。
(一六二)诸本后汉书张湛传注“最北”下均有“门”字,故据补。
(一六三)诸本中唯点校本作“秩千石”。按续汉志曰:“司马一人,千石。”掌诸门司马、门候之城门校尉不过秩比二千石,而平城门
屯司马岂能秩二千石!疑“二”字系衍文。惠栋曰:“北宋本作”秩千石“。”亦可证。
第5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