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三,许多不必有的句法变格,都变成容易的正格了。中国句法的正格是:
(1)鸡鸣。狗吠。
(格)主词—动词。
(2)子见南子。
(格)主词—外动词—止词。
但是文言中有许多句子是用变格的。我且举几个重要的例:
(1)否定句的止词(目的格)若是代名词,当放在动词之前。
(例)莫我知也夫!不作“莫知我”。
吾不之知。不作“不知之”。
吾不汝贷。
不作“不贷汝”。
(格)主词—否定词—止词—外动词。
白话觉得这种句法是很不方便的,并且没有理由,没有存在的必要。
因此白话遇着这样的句子,都改作正格:
(例)没有人知道我。
我不认识他。我不赦你。
(2)询问代词用作止词时, (目的格)都放在动词之前:
(例)吾谁欺?客何好?客何能?
问臧奚事?
(格)主词—止词—外动词。
这也是变格。白话也不承认这种变格有存在的必要,故也把他改过来,变成正格:
(例)我欺谁?你爱什么?你能做什么?
(格)主词—外动词—止词。
这样一变,就更容易记得了。
(3)承接代词“所”字是一个止词, (目的格)常放在动词之前:
(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天所立大单于。
(格)主词—止词—动词。
白话觉得这种倒装句法也没有保存的必要,所以也把他倒过来,变成正格:
(例)你自己不要的,也不要给人。
天立的大单于。
(格)主词—动词—止词。
这样一变,更方便了。
以上举出的三种变格的句法,在实用上自然很不方便,不容易懂得,又不容易记得。
但是因为古文相传下来是这样倒装的,故那些“聪明才智”的文学专门名家都只能依样画葫芦,虽然莫名其妙,也只好依着古文大家的“义法”做去!这些“文学专门名家”,因为全靠机械的熟读,不懂得文法的道理,故往往闹出大笑话来。但是他们决没有改革的胆子,也没有改革的能力,所以中国文字在他们的手里实在没有什么进步。中国语言的逐渐改良,逐渐进步,一如上文举出的许多例,都是靠那些无量数的“乡曲愚夫,闾巷妇稚”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