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国语文法概论>第16章

再举《儒林外史》的例(都在楔子一回):
(33)世人一见功名,便舍着性命去求他。自古及今,那一个是看得破的。
(34)只靠着我替人家做些针黹生活寻来的钱,如何供得你读书?
(35)不然,老爷如何得知你会画花?
(36)有什么做不得?
(37)彼此呼叫,还听得见。

(38)我眼见得不济事了。
(39)都不得有甚好收场。
(40)闹的王冕不得安稳。

(41)这个法却定的不好。
(42)一阵怪风刮的树木都飕飕的响。
(43)王冕同秦老吓的将衣袖蒙了脸。

(44)娘说的是。
(45)这也说得有理。(比较(44)条)
(46)照耀得满湖通红。

(47)尤其绿得可爱。
(48)乡间人见画得好,也有拿钱来买的。
以上从每部书里举出的十六个例,共四十八个例。
《水浒传》最早(依我的考证,是明朝中叶的著作),比《儒林外史》与《石头记》至少要早二百多年。《水浒传》的十六个例一概用“得”字。《石头记》与《儒林外史》杂用“得”、“的”两字。
这种排列法是第一步下手工夫。
历史的研究法2
第二步,求出每一个时代的例的通则来做比较。
我们细看《水浒传》的十六个例,可以看出两种绝不相同的文法作用:
(甲)自(1)至(10)的“得”字都含有可能的意思。
“踢得几脚”即是“能踢几脚”。“如何安得”,“如何来得”,“如何争得”,即是“如何能安”,“如何能来”,“如何能争”。“免不得”即是“不能免”。
“说他不得”即是“不能说他”。
以上是表“能够”的意思。“开不得”即是“不可开”。
“不得无礼”即是“不可无礼”。以上是表“可以”的意思。
(乙)自(11)至(16)的“得”字,是一种介词,用来引出一种状词或状词的分句的。
这种状词或状词的分句都是形容前面动词或形容词的状态和程度的。这个“得”字的意义和“到”字相仿(得与到同声,一音之转),大概是“到”字脱胎出来的。“说得是”即是“说到是处”。
“惊唬得苦”即是“惊唬到苦处”。“学得精熟”即是“学到精熟的地步”。“惊得洪太尉目瞪口呆”即是“惊到洪太尉目瞪口呆的地步”。
这都是表示状态与程度的(凡介词之后都该有“司词”。但“得”字之后,名词可以省去,故很像无“司词”。其实是有的,看“到”字诸例便知)。

于是我们从《水浒》的例里求出两条通则:
(通则一)“得”字是一种表示可能性的助动词。他的下面或加止词,或加足词,或不加什么。
(通则二)“得”字又可用作一种介词,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后,引起一种表示状态或程度的状词或状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