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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吉军之兴,始于黄观冕时。曾文正公在江西,事亟,征援兵于湘。黄以吉安知府募兵自效,而不之官,遂以“吉”字名军。
及归曾部,举曾沅浦爵帅领之。爵帅时以同知候选,由此增开多营,连克瑞州、景德镇,沿江而下,卒收安庆、江宁两省。所部浸至五万人,皆以吉营肇其基也。
当江宁合围时,黄以东征局总办创议盐米互市之举,由安庆便赴下游,爵帅率全军将领迎于江滨。黄顾而言曰:“吾知福薄,不足为诸军前导。得九帅为主,可共取富贵。
今何如?”言已,握爵帅手大笑。诸将领俯首声谢而已。黄初任江南知县,见知陶文毅公,后以夷寇事谪戍,遇赦归。
其人善以势动人,才气纵横,见者倾心。创办东征局以济江南之饷,为功甚巨,而物议纷腾,遂有贪横恣肆之语见于弹章,后以迤东道开缺终于家。
湘军定制,按月发饷,初无扣折,其勇籍不甚杂乱。
大抵湘乡、宝庆、长沙,各为一类,皆有尺籍可寻,久征远战之勇,月食计食用若干,到期按发,余则分哨记注,存于公所。或因事裁革,或有故假归,核其所存之饷,酌付川资,则由粮台给一印票,至后路给清,如此有三利焉:营哨员不能私侵暗蚀,一也;勇不能任意开销,出营流落,二也;回籍余资,尚可营生,三也。若淮军则不特勇无宿储,即统领十数营者,赋闲稍久,扫地无遗,当卸任之时,债务累累,尚须接替者为之弥缝,可叹也。

类聚群分,盖有莫之为而为之者,在军尤甚。江忠烈公原募之勇,名曰楚军。曾文正公继募之勇,名曰湘军。
同一省也,而不免畛域之分。湘军人材众矣,楚军后起,如刘公长佑、刘公坤一、江公忠义,亦彪炳一时。然自大帅视之,已不免亲疏有别矣,而莫甚于川之与楚,湘之与淮。
川、楚之隙,自广西军兴,已成莫解之势。其后鲍军门超,以川人统三四十营,归于湘部,卒皆湘人为多。初为分统时,胡文忠公即以川楚不和,不宜用川告戒之。
湘、淮则本系一家,淮由湘出,尤有水源木本之谊,而自捻逆猖獗时,曾文正公督师北剿,湘军已大半遣散,全倚淮军为用。淮军既富而骄,夙乐合肥相国宽大,视文正公儒将约束颇以为苦,遇有调度,阳奉阴违者颇多。文正时与所亲书,有撤湘军一事,合九州铁不能铸一错之语。
部下气类,由此愈分矣。厥后湘军渐远渐散,南北驻防,悉皆淮军。此之声威弥著,彼之嫌隙益深,履霜坚冰,盖非一朝一夕之故已。

左文襄初以举人居骆文忠公幕府,事无大小,专决不顾。文忠日与诸姬宴饮为乐,文襄尝面嘲之曰:“公犹傀儡,无物以牵之。何能动邪?”文忠干笑而已。
尝夜半创一奏草,叩文忠内室大呼。文忠起读叫绝,更命酒对饮而去。监司以下白事,辄报请左三先生可否。
一日樊提督诣文忠,延文襄出共谈,意大龃龉,遽起批樊颊大诟。樊不能堪,致为互揭查办之举。文襄回籍,樊亦奉旨罢任。
樊归谓子增祥曰:“一举人如此,武官尚可为哉!若不得科第,非吾子也!”增祥卒入翰林,甚有才名。
文襄公长女,为陶文毅公子妇。其缔姻时,文襄年少而贫,与胡文忠公夙故。
文忠,文毅婿也。省文毅江南督署,文襄与偕,文毅奇赏之。一日传优人治盛筵堂上,文襄为宾,文忠为介,而文毅为主,凡三人,众莫测其故。
酒酣,文毅命子桄出拜,指谓文襄曰:“吾一子无可托者,观君志意出吾上,愿乞贤女配之,俾成立。”文襄慨然允诺。文毅薨,桄始八岁,文襄乃就文毅家主持内外,岁备三百金,如是十年。
文毅多藏书,国朝掌故之类尤备。文襄日夕讨论,遂以成业。文襄后出入将相,岁寄家人,亦以三百金为率。
戒其子曰:“吾昔受人重寄,岁入止此。汝辈安坐享之,何厚乎!”文毅家号巨富,文襄佐湖南抚幕时,饷事有急,辄令陶氏输重金为倡,不少顾惜。其长女极贤干,有父风,能任家政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