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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明年,江西盗起,又兼制江西。未至,总兵官戚继光已平贼。九月奏言:“贼屡犯宁、台、温,我师前后俘斩一千四百有奇,贼悉荡平”帝悦,加少保。两广平巨盗张琏,亦论宗宪功。
时嵩已败,大学士徐阶曰:“两广平贼,浙何与焉?”仅赐银币。未几,南京给事中陆凤仪劾其党严嵩及奸欺贪淫十大罪,得旨逮问。及宗宪至,帝曰:“宗宪非嵩党。
朕拔用八九年,人无言者。自累献祥瑞,为群邪所疾。且初议获直予五等封,今若加罪,后谁为我任事者?其释令闲住。”
久之,以万寿节献秘术十四。
帝大悦,将复用矣。会御史汪汝正籍罗龙文家,上宗宪手书,乃被劾时自拟旨授龙文以达世蕃者,遂逮下狱。宗宪自叙平贼功,言以献瑞得罪言官,且讦汝正受赃事。
帝终怜之,并下汝正狱。宗宪竟瘐死,汝正得释。万历初,复官,谥襄懋。

阮鹗者,桐城人,官浙江提学副使。时倭薄杭州,乡民避难入城者,有司拒不许入。鹗手剑开门纳之,全活甚众。
以附文华、宗宪得超擢右佥都御史,代宗宪巡抚浙江。又以文华言,特设福建巡抚,即以命鹗。初在浙不主抚,自桐乡被围,惧甚。
寇犯福州,赂以罗绮、金花及库银数万,又遗巨舰六艘,俾载以走。不能措一筹,而敛括民财动千万计,帷帟盘盂率以锦绮金银为之。御史宋仪望等交章劾,逮下刑部。
严嵩为属法司,仅黜为民。所侵饷数,浮于宗宪,追还之官。
曹邦辅,字子忠,定陶人。
嘉靖十一年进士。历知元城、南和,以廉干称。擢御史,巡视河东盐政。
巡按陕西,劾总督张珩等冒功,皆谪戍。出为湖广副使,补河南。
柘城贼师尚诏反,陷归德。
检校董纶率民兵巷战,手刃数贼,与其妻贾氏俱死之。又陷柘城,劫举人陈闻诗为帅。不听,斩从者胁之。
闻诗绐曰:“必欲我行,毋杀人,毋纵火。”
贼许诺,拥上马。不食三日,至鹿邑自缢。贼围太康,都指挥尚允绍与战鄢陵,败绩。
允绍复击贼于霍山,贼围之,兵无敢进。邦辅斩最后者,士卒竞进。贼大溃,擒斩六百余人。
尚诏走莘县,被擒。贼起四十余日,破府一,县八,杀戳十余万。邦辅亟战,歼之。
诏赉银币,擢山西右参政,迁浙江按察使。
三十四年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倭聚柘林。
其党自绍兴窜,转掠杭、严、徽、宁、太平,遂犯南京,破溧水,抵宜兴。为官军所迫,奔浒墅。副总兵俞大猷、副使任环数邀击之,而柘林余贼已进据陶宅。
邦辅督副使王崇古围之,佥事董邦政、把总娄宇协剿。贼走太湖,追及之,尽歼其众。副将何卿师溃,邦辅援之。
以火器破贼舟,前后俘斩六百余人。侍郎赵文华欲攘其功,邦辅捷书先奏,文华大恨。既而与浙江巡按御史胡宗宪会邦辅攻陶宅贼,诸营皆溃。
贼退,邦辅进攻之,复败,坐夺俸。文华奏邦辅避难击易,致师后期,总督杨宜亦奏邦辅故违节制。给事中夏栻、孙浚争之,得无罪。
文华还京,奏余贼且尽,而巡按御史周如斗又奏失事状,帝颇疑文华。文华因言:“贼易灭,督抚非人,致败。臣昔论邦辅,栻壳、浚遂媒孽臣。
东南涂炭何时解?”乃逮系邦辅,谪戍朔州。
隆庆元年,杨博为吏部,起邦辅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进兵部右侍郎,理戎政。
寻以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军务。言修治边墙非上策,宜急练兵;兵练而后边事可议。以给事中张卤言,召为右都御史,掌院事。
帝以京营事重,更协理为阅视,令付大臣知兵者,遂以左都御史召还,任之。已,从恭顺侯吴继爵言,复改阅视为提督。未几,转南京户部尚书。
奏督仓主事张振选不奉约束。吏部因言:“往昔执政喜人悦己,属吏恃为奥援。构陷堂上官,至屈体降意,倒置名分。
在外巡按御史亦曲庇进士推知,监司贤不肖出其口吻。害政无甚于此。”穆宗深然其言,为黜振选,饬内外诸司,然迄不能变。邦辅累乞骸骨,不听。
万历元年给由赴阙,复以病求去,且言辛爱有窥觎志,宜慎防之。遂致仕去。居三年,卒。
赠太子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