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之遗证
(属病后不表里证)
遗证之发肿
时疫大势已平,寒热已解,而面目肢体浮肿,有食滞中宫、水停心下、气复未归三种,当分别以施治。
食滞中宫者,乃病后脾胃大虚,不能消谷。病者胃中枯燥,偏欲多食,食停心下脐上,则水不得上输于肺,肺亦不能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故溢于肢体而为浮肿。
其证以心下、脐上有硬处,按之则痛为异,小便或利或不利,当用平胃散加枳实、山楂、麦芽、莱菔子、青皮、神曲为主,硬处消则肿自愈,或加苓、泽兼利水亦可。
水停心下者,乃脾虚不能消水也,与食滞异者,心腹无硬痛,小便不利也。用苓、泽、车前、木通之类,利其小便而愈。
气复未归者,吴又可所谓病后气复血未复,气无所归,故作肿也,不可治肿,调其饮食,节其劳役,静养自愈。其异于停水、食滞者,水停身重,小便不利;气肿身轻,小便自利;食滞腹中有结;气肿腹中自和也。
遗证之发颐
时疫愈后有发颐者,乃余热留于营血也,速以解毒、清热、活血、疏散为主,误则成脓不出,而牙关不开,咽喉不利,多不能食而死,毒内陷而复舌燥、神昏亦死,出脓后气虚血脱亦死,故宜早治也。
古方以普济消毒饮为主:发在耳后,以柴胡、川芎为君;在项下,以葛根为君,在项后或巅顶,加羌、防。此证不可轻补于未溃之先,补早必成脓,尤不可纯用寒凉于将发之际,恐闭遏而毒不得发,故必兼疏散为要。外治,以葱水时时浴之。
遗证之发疮
时疫愈后,发疮者极多,余热淫于肌肉也,多服清凉养气血药自愈。
遗证之发痿
时疫愈后,四肢不能动移者,热伤筋脉也,吴氏诸养荣汤酌用,轻者粥食调理自愈。
遗证之索泽
时疫愈后,身体枯瘦,皮肤甲错者。
热伤其阴也,养阴为主,吴氏诸养荣汤酌用,亦有粥食调理自回者。
遗证之发蒸
时疫愈后,有发骨蒸如劳瘵者,乃余热留于阴分也,不可以其羸瘦而遽用虚损门治法。必察其六府,有结邪,则仍攻其邪为主,次察其经络;有壅瘀,则仍通其壅瘀为主,次察其气道;有痰涎,则仍利其痰涎为主。
数者俱无,然后以清热为主,或无邪而阴伤,方可纯用养阴之药,或分其余邪之轻重,亏损之多少,而兼用养阴清热药,进退加减以和之更妙。
之妇人
妇人时疫悉与男子同,惟当经期则治法略异,以其关乎血室也。凡遇感疫值经期者,治法必兼少阳,以少阳与厥阴为表里,厥阴为血室,血室一动,邪必乘虚而犯之,须分适来因受病而止、适来受病而自行、适断而受病三种,则虚实自见。
凡经水适来而受疫气遽止者,必有瘀血,要再察其胁、腰、少腹,有牵引作痛拒按者,必以清热、消瘀为主,小柴胡加赤芍、延胡、桃仁、归尾、丹皮。
凡经水适来而受疫气,疫病虽发而经水照常自行者,不必治其经血,但治其疫邪而病自愈。盖病本未犯血室,故经血自行如常也。
仲景所谓:勿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者。正指此,非谓总不用药也。
凡经水适断而受邪者,经行已尽则血海空虚,邪必乘虚而陷入血海,若见腰、胁及少腹满痛者,大柴胡汤加桃仁、赤芍,逐其血室之邪始愈。
凡妇人受疫,但见昼日明了,至夜谵语,即当询其经期,以防热入血室之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