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二十一条x风湿。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防己黄汤主之。
x防己黄汤方x
防己(一两)黄(一两一分去芦)白术(七钱半)甘草(一两)
上锉麻豆大。每抄五钱匕。生姜四片。大枣一枚。水盏半。煎八分。去滓。温服。良久再服。喘者。加麻黄半两。
胃中不和者。加芍药三分。气上冲者。加桂枝三分。下有陈寒者。加细辛三分。服后当如虫行皮中。从腰
下如冰。后坐被上。又以一被绕腰以下。温令微汗。瘥。
此条。病则双名风湿。症则颇似单风。汤意却又全治单湿。仲景心细如发。学人透得此关。则入木三分矣。盖
汗出当风。是汗郁于风而成湿。如上条所云。故曰风湿。则风湿之病。湿为本而风为标矣。夫郁湿化热。湿热
与虚阳相并于外。故脉见浮。虚阳外并。则阴无健主。而坤呈地象。故身重。脉浮身重。系虚阳为湿热熏蒸。故
汗出。汗出。则毛窍疏洞。故恶风也。湿家必由汗解。汗出而湿自去者。常也。今脉浮、身重、恶寒如故。则知汗出。
为虚阳自越。而湿邪自在也。湿邪自在。故主防术甘草以燥之。虚阳自越。故君黄以敛之耳。双言风湿者。
兼及其标也。脉症颇似单风者。中标之病也。单治湿邪者。专责其本也。按四分为一两。一分当是二钱半。
方中黄一两一分。为一两二钱五分也。方后加减之三分。即正方白术之七钱半。以铢数计之。一分得六
铢。古人以二十四铢为一两也。后仿此。五钱匕。谓以一钱之匕首。五抄其药也。喘为湿邪伤肺。而肺窍不
利之应。故加麻黄以发之。胃不和者。湿气滞脾。能使胃中胀。或雷鸣溏泄之类。芍药酸敛。下行入脏。能引
防术温燥之性。下入脾中。使之温中以燥土。故加之。气上冲者。胸中阳气虚馁。而下气乘上之应。桂枝甘温。
能填胸分之阳。故加之。细辛辛温而香细。善达下焦气分。寒能召湿。陈寒者必积湿。加此者。亦犹加芍药之
义也。如虫行。言上身。如冰。言下体。坐被绕被。总以温暖为熏蒸去湿之法耳。微汗瘥。当兼小便言。盖腰上之
湿解于汗。腰下之湿解于小便利。故也。
x二十二条x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烦疼。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
若(伤寒论多其人二字)大便坚。小便自利者。去桂(伤寒论多枝字)加白术汤主之。
x桂枝附子汤方x
桂枝(四两去皮)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大枣(十二枚劈)附子(三枚炮去皮切八片)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三服。(伤寒作水六升。煮二升。以后方诸药减半之水数计之。则
此方之三升一升。恐为错误。当从伤寒为是。)
x白术附子汤方x
白术(二两)附子(一枚半炮去皮)甘草(一两炙)生姜(一两半切)大枣(六枚)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三服。一服觉身痹。半日许再服。三服都尽。其人如冒状。勿怪。即是
术附并走皮中。逐水气。未得除故耳。
此条头一症。系风寒兼湿。第二症。系单寒兼湿。然俱在太阳经表。而不干腑脏者也。身体指躯壳而言。烦疼
为热因。以风为阳热。寒湿二邪。俱能化热故也。阳主健用。湿主沉滞。阳虚而湿邪中之。沉滞而失其健用。故
不能转侧也。不呕者。内无寒也。不渴者。里无热也。盖谓伤寒至八九日。已过六七日自愈之期。即宜见表邪
入里之候。乃外不见解。里不见传。加之脉浮为在表。浮而且虚。则虚从浮断。是为表无阳气。更兼涩脉。涩为
湿诊。明系表阳虚微。不能送邪出表。以致湿与风寒相搏。故日久不解。而亦不传也。是则表阳虚微。为病之
本。风寒与湿。为病之标。故君附子至三枚者。一以温阳。一以散寒。一以驱湿也。加于桂枝汤中者。桂枝行营
卫之气。风从汗解。而寒湿亦与之俱去矣。独去芍药者。以为在经表。不欲其酸敛也。下文三句。紧顶伤寒八
九日六句。犹言前症具而脉既如此之人。若大便坚硬。又为寒燥津液。如水冻冰之象。平脉所谓阴结者。是
也。小便自利。为肺与小肠。气微而不能提守之应。桂枝行津泄气。故去之。白术苦温。能滋脾胃肌肉之阳液。
以消客湿。故加之。冒者。躯壳浮虚散大之貌。详伤寒注。减诸药于前方之半者。前方注意在汗。犹之以风雨
解潮湿。利于疏爽。故大其制。此方注意在湿。犹之以旭日解寒湿。义取熏蒸。故半其制耳。
x二十三条x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
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x甘草附子汤方x甘草(二两炙)附子(二枚泡去皮)白术(二两)桂枝(四两去皮)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则(一本有解能食汗出五字)复烦
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为妙。
此条当重看风字。症则以汗出恶风为主。盖以风为本。而湿为标者也。故方意君桂枝者。一则取其行营卫
之汗以解风。随便令其领术附以解湿也。湿流关节而能化热。风又为阳热之邪。两热相持于骨节。故烦疼
也。风火之性。以动而张。故掣痛。风湿鼓满于骨节之上下。故不得屈伸。并不可近也。风邪疏卫表。故汗出。湿
邪滞肺窍。故短气。小便不利者。风湿以热相得。而气机浮壅也。恶风者。汗出表疏。畏风所袭也。表疏恶风。故
不欲去衣。微肿者。风湿阻其经气之应。此因风为重。故于甘草术附。温脾燥湿之外。不得不尊桂枝以解其
风湿耳。
x二十四条x太阳中者。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芤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小有劳。
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若发其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数下之。则淋甚。
即下条所云中热是也。人身之阳气。托根于命门。分光于脏腑。各从其本经。而熏蒸于在上在外。乃于皮
腠之间。与太阳之气。汇成一片。而包裹于躯壳之表。是为卫气。卫气周密。不特以阳拒阴。寒邪不能入。即热
邪亦不能入者。里气充。而外气不敢犯故也。此条是脏腑之阳虚。而卫气衰薄。故邪得以热伤其表气也。
热伤其表气。故发热。卫气衰薄而受伤。故恶寒也。阳主轻清。阳虚而且见伤。故身重。疼痛者。热邪逼其经气。
而不得上浮外鼓之应。夫太阳之脉宜浮。夏月之脉宜洪。今见弦细芤迟。弦细为减。减者瘦削之义。是阳气
之不能充其脉体也。迟为在脏。是脏阳气微。故不能健应于脉至也。芤者。无阴之诊。阳生于阴。明系阴精短
少。而热之邪充之。故以芤见。阳气因之而弱。故以弦细与迟同见也。太阳外主皮毛。内通小便。小便已。则
膀胱气空。而皮毛之气。争赴空处。故洒洒然毛耸也。手足、为阳气之充。阳虚且病。故不能贯于四末。而逆冷
也。劳则神浮。神者火也。火浮。故身热。口开者。虚阳为邪所逼。有下陷而不能收摄其唇口之象。板齿为督
脉之所入处。督脉两界于太阳。而与之为合。太阳伤。故督脉热于所入而燥也。发汗。则阳益虚。故恶寒甚。
温针。则外火与邪相衬。故热甚。数下之。则气机夺于后阴。而膀胱之治化不能传送。且邪因虚下沉。故
淋甚者也。本经不列方。以鄙意拟之。炙甘草汤滋阴以实其芤。合四逆汤扶阳以益其弦细与迟之脉。阴阳
充畅。邪或解于自汗乎。
x二十五条x太阳中热者。是也。汗出恶寒。身热而渴也。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x白虎加人参汤方x石膏(一斤碎)知母(二两)甘草(二两)人参(三两)粳米(六合)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大热在内。故蒸其液出而为汗。又逼其阴出而恶寒也。身热者。热外蒸皮腠之应。渴者。热内铄阴津之
应。此系太阳阴精短少。而大热伤其津液之症。故主白虎。以救大热。白虎加参。以救大热所伤之津液耳。汤
意见伤寒本汤下。
x二十六条x太阳中。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汤主之。
x一物瓜蒂汤方x瓜蒂(二十个锉)
以水一升。煮五合。去滓。顿服。
此亦阳虚、而热伤气之症也。身热。为太阳中之本症。疼重。即下文水行皮中之候。盖疼为热因。重为湿
因。湿热相搏。故疼重也。微弱为阳虚之诊。若阳气充足。邪不能相犯。即或犯之。便于渴饮凉水中。送为汗
解矣。岂有身热疼重之症乎。今以脉微弱审之。则知身热疼重。始以阳虚而受热于前。复以阳虚而不能
运凉水于后之应。故直断之曰。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主瓜蒂汤者。瓜蒂苦寒。苦则能令胃系急而
不下。寒则能拒热之邪内侵。且此药善涌。涌则开提阳气。能使微弱之脉自振。将水气运为自汗。而身热
疼重。俱可尽解。是去行水之权。只用一涌以提其阳气、而已足矣。其言一物者。不欲以余药牵制其性耳。
第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