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秋冬,最易引起逃学欲望是春天。余则以时季秩序而递下,无错误。
春天爱逃学,一半是初初上学,心正野,不可驯;一半是因春天可以放风筝,又可大众同到山上去折花。论玩应当数夏天,因为在这季里可洗澡,可钓鱼,可看戏,可捉蛐蛐,可赶场,可到山上大树下或是庙门边去睡,但热,逃一天学容易犯,且因热,放学早,逃学是不必,所以反出春天可以少逃点学了。秋天则有半月或一月割稻假,不上学。到冬天,天既冷,外面也很少玩的事情,且快放年学,是以又比秋天自然而然少挨一点因逃学而得来的挞骂了。
我第一次逃学看戏是四月。第二次又是。第二次可不是看戏,却同到两人,走到十二里左右的长宁哨赶场。这次糟了。不过就因为露了马脚,在被两面处罚后,细细拿来同所有的一日乐趣比较,天平朝后面的一头坠,觉得逃学值得,索性逃学了。
去城十二里,或者说八里,一个逢一六两日聚集的乡场,算是附城第二热闹的乡杨。出北门,沿河走,不过近城跳石则到走过五里名叫堤溪的地方,再过那堤溪跳石。过了跳石又得沿河走。走来走去终于就会走进一个小小石砦门,到那哨上了。赶场地方又在砦子上手,稍远点。
这里场,说不尽。我可以借一篇短短文章来为那场上一切情形下一种注解,便是我在另一时节写成的那篇《市集》。不过这不算描写实情。实在详细情形我们哪能说得尽?譬如虹,这东西,到每个人眼中都放一异彩,又温柔,又美丽,又近,又远;但一千诗人聚拢来写一世虹的诗,虹这东西还是比所有的诗所蕴蓄的一切还多!
单说那河岸边泊着的小船。船小象把刀,狭长卧在水面上,成一排,成一串,互相挤挨着,把头靠着岸,正象一队兵。君,这是一队虽然大小同样,可是年龄衣服枪械全不相同的杂色队伍!有些是灰色,有些是黄色。有些又白得如一根大葱。还有些把头截去,成方形,也大模大样不知羞耻的搀在中间。我们具了非凡兴趣去点数这些小船,数目结果总不同。分别城乡两地人,是在衣服上着手,看船也应用这个方法;不过所得的结论,请你把它反过来。“衣服穿得入时漂亮是住城的人。纵穿绸着缎,总不大脱俗,这是乡巴佬”,这很对。这里的船则那顶好看的是独为上河苗人所有。篙桨特别的精美,船身特别的雅致,全不是城里人所能及的事!
请你相信我,就到这些小船上,我便可以随便见到许多我们所引为奇谈的酋长同酋长女儿!
这里的场介于苗族的区域,这条河,上去便是中国最老民族托身的地方。再沿河上去,一到乌巢河,全是苗人了。苗人酋长首领同到我们地方人交易,这场便是一个顶适中地点。他们同他女儿到这场上来卖牛羊和烟草,又换盐同冰糖回去。百分人中少数是骑马,七十分走路。其余三十分左右则全靠坐那小船的来去。就是到如今,也总不会就变更多少。当我较大时,我就懂得要看苗官女儿长得好看的,除了这河码头上,再好没有地方了。
船之外,还有水面上漂的,是小小木筏。木筏同类又还有竹筏。筏比船,占面积较宽,载物似乎也多点。请你想,一个用山上长藤扎缚成就的浮在水面上走动的筏,上面坐的又全是一种苗人,这类人的女的头上帕子多比斗还大,戴三副有饭碗口大的耳环,穿的衣服是一种野蚕茧织成的峒锦,裙子上面多安钉银泡(如普通战士盔甲),大的脚,踢拖着花鞋,或竟穿用稻草制成的草履。男的苗兵苗勇用青色长竹撑动这筏时,这些公主郡主就锐声唱歌。君,这是一幅怎样动人的画啊!人的年龄不同观念亦随之而异,是的确,但这种又妩媚,又野蛮,别有风光的情形,我相信,直到我老了,遇着也能仍然具着童年的兴奋!望到这筏的走动,那简直是一种梦中的神迹!
我们还可以到那筏上去坐!一个苗酋长,对待少年体面一点的汉人,他有五十倍私塾先生和气。他的威风同他的尊严,不象一般人来用到小孩子头上。只要活泼点,他会请你用他的自用烟管(不消说我们却用不着这个),还请你吃他田地里公主自种的大生红薯,和甘蔗,和梨,完全把你当客一般看待,顺你心所欲!若有小酋长,就可以同到这小酋长认同年老庚。我疑心,必是所有教书先生的和气殷勤,全为这类人取去,所以塾中先生就如此特别可怕了。
从牲畜场上可以见到的小猪小牛小羊小狗,到此也全可以见到。别人是从这傍码头的船筏运来到岸上去卖,买的人多数又赖这样小船运回,各样好看的狗牛是全没有看厌时候!且到牲畜场上,别人在买牛买羊,有戴大牛角眼镜的经纪在旁,你不买牛就不能够随意扳它的小角,更谈不到骑。当这小牛小羊已为一个小酋长买好,牵到河边时,你去同他办交涉,说是得试试这新买的牛的脾气,你摩它也成,你戏它也成。
还有你想不想过河到对面河岸庙里去玩?若是想,那就更要从这码头上搭船了。对河的庙有狗,可不去,到这边,也就全可以见到。在这岸边玩,可望到对河的水车,大的有十床晒谷簟大,小的也总有四床模样。这水车,走到他身边去时,你不留心就会给它洒得一身全是水!车为水激动,还会叫,用来引水上高坎灌田,这东西也不会看厌!
我们到这场上来,老实说,只呆在这儿,就可过一天。不过同伴是做烟草生意的吴三义铺子里的少老板,他怕到这儿太久,会碰到他铺子里收买烟草的先生,就走开这船舶了。
“去,吃狗肉去!”那一个比我大四岁的吴少义,这样说。
“成,”这里还有一个便是他的弟,吴肖义。
吃狗肉,我有什么不成?一个少老板,照例每日得来的点心钱就比我应得的多三倍以上,何况约定下来是赶场,这高明哥哥,还偷得有二十枚铜元呢。我们就到狗肉场去了。
在吃狗肉时,不喝酒并不算一件丑事。不过通常是这样:得一面用筷子夹切成小块的狗肉在盐水辣子里打滚,一面拿起土苗碗来抿着包谷烧,这一来当然算内行了一点。
大的少义知道这本经,就说至少各人应喝一两酒。承认了。承认了结果是脸红头昏。
到我约有十四岁,我在沅州东乡怀化地方当兵时,我明白吃狗肉喝酒的真味道,且同辈中就有人以樊哙自居了。君,你既不曾逃过学,当然不曾明白逃学到乡场上吃狗肉的风味!
只是一两酒,我就不能照料我自己。我这吃酒是算第一次。各人既全是有一点飘飘然样子,就又拖手到鸡场上去看鸡。三人在卖小鸡场上转来转去玩,蹲到这里看,那里看,都觉得很好。卖鸡的人也多半是小孩同妇女。光看又不买,就逗他们笑,说是来赶场看鸡,并非买。这种嘲笑在我们心中生了影响。
“可恶的东西,他以为我们买不起!”
那就非买不可了。
小的鸡,正象才出窠不久,如我们拳头大小。全身的毛都象绒。颜色只黑黄两样,嘴巴也如此。公母还分不清楚。七只八只关在一个细篾圆笼子里啾啾的喊叫,大约是想它的娘!这小东西若是能让人抱到它睡,就永远不放手也成!
十多年后一个生鸡子,卖到十个当十的铜元,真吓人。当那时,我们花十四个铜子,把一群刚满月的小鸡(有五只呀)连笼也买到手了。钱由吴家兄弟出,约同到家时,他兄弟各有两只,各一黑一黄,我则拿那一只大嘴巴黑的。
把鸡买得我们着忙到家捧鸡去同别人的小鸡比武,想到回家了。我们用一枝细柴,作为杠,穿过鸡笼顶上的藤圈,三人中选出两人来担扛这宝物,且轮流交换,那一个空手。那一个就在前开道。互相笑闹说是这便是唐三藏取经,在前开道的是猪八戒。我们过了黄风洞,过了流沙河,过了烂柿山,过了……终于走到大雷音。天色是不早不迟,正是散学的时间。到这城,孙猴子等应当分手了。
这一天学逃得多么有意思——且得有一只小鸡呢。是公鸡,则过一阵便可以捉到街上去同人的鸡打;是母鸡,则会为我生鸡蛋。在这一只小鸡身上,我就作起无涯氵的梦来了。在手上的鸡,因了孤零零失了伴,就更吱吱啾啾叫,我并不以为讨厌。正因为这样,到街上走着,为一般小孩注意,我心上就非常受用!
看时间不早,我走到一个我所熟的土地堂去,向那庙主取我存放的书篮。书篮中宽绰有余,便可以容鸡。但我不,我把它握在手上好让人见到!
将要到家我心可跳了。万一今天四姨就到我家玩,我将说些什么?万一大姐今天往仓上去找表姐,这案也就犯上了。鸡还在手上,还在叫,先是对这鸡亲洽不过,这时又感到难于处置这小鸡了。把鸡丢了吧,当然办不到。拿鸡进门设若问到这鸡是从什么地方来,就说是吴家少老板相送的,但再盘问一句不会露出马脚么?我踌躇不知如何是好。一个八九岁的孩子作伪总不如十多岁人老练,且纵能日里掩过,梦中的呓语,也会一五一十数出这一日中的浪荡!
第4章在私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