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条竖线,一条把不相交的平行线连接在一起的线,交点的地方就是所有平行线的终点,而我,只要活一天就会延伸。
干掉了如雪和贾胖子之后,我迅速赶到了另一个地方,地处北国的一座小镇武家镇。在武家镇通往奶头山的半路上是大片的苞米地,苞米长势很好,高过了人头,绿油油的在风中摇动。苞米地就是我的临时居所,我在这个该死的地方一待就三天三夜,靠压缩饼干维持体能。这点苦对于我来说太微不足道了,经年的奔波练就了我钢铁般的意志。我曾经在冰冷的雪地上路宿过一整夜,在狭窄的屋顶掩藏过两天,甚至在水塘底下靠一根麦秸潜伏数小时。
三天应该是目标出现的最后时间,武大头给齐老五下的战书就是三天之内,武大头绝不是色厉内苒的人,他一定会在他规定的期限内上奶头山找麻烦。苞米地的旁边是武家镇通往奶头山的唯一一条土路,土路崎岖不平,这就为我的伏击创造了条件。
在这最后的关头,我丝毫不能松懈,我聚精会神的倾听周围的声响,就连昆虫的鸣叫和风吹打叶片的声响也不放过。我有一对猎犬般的耳朵,善于倾听世上一切的响声,我不但能准确分辨各地的方言,还能记住我所听过的所有人的声音特征,我甚至能分辨出人的脚步声,通过倾听脚步声,判断一个人是否熟悉,他的性别,年龄,身高和体重。我对各种车辆的声响也极其敏感,通过发动机的声响,能准确辨别车辆的型号,车辆的新旧程度,甚至车辆的载重。武大头一行人经常开一辆八成新的金杯面包车,只要出来滋事,车上就会挤满人,加上道路崎岖,所以,车辆的响声应该很大。
我死死捏住手中的一条拉线,拉线很细却很结实,一直从苞米地通向土路,拉线的大部分被浅浅的埋在土里,另一端连接着一枚地雷的引信。这是一枚正宗的军用跳跃式地雷,爆炸伤及的范围不是很大,这就有效的保护了周围无辜人员的生命,更重要的是保证了我的安全
,这种地雷爆炸的威力很大,足以炸毁一辆面包车。
三天三夜过去了,武大头的面包车还是没有在土路上出现,期间过了一些行人和无关车辆,都不是我要袭击的目标。压缩饼干只剩下一块,矿泉水也只剩下半瓶,我必须节省这块点仅有的军粮。我坚信我的直觉是正确的,武大头一定回来,他故意把时间延长,无非是想给齐老五造成更大的心理压力,用心理战把对手压垮。
第四天,一清早就淅淅沥沥下起了雨,中午的时候雨逐渐大了起来,雨水击打在苞米的叶子上啪啪作响,土地变的泥泞起来,我感觉浑身发冷,全身的衣服都被雨水浸透。雨水中潜伏在庄稼地里的我,更像一只狼狈不堪的兽。
第四天傍晚的时候雨停了下来,天空中的阴云还没完全散去,阴天的旁晚就显得有些黑,远处的景物已经变的模模糊糊难以分辨。突然,我听到了另我兴奋的汽车马达声,一辆面包车由远及近的开了过来,我发辫出那是一辆坐了很多人的八成新金杯车。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夜视望远镜向车辆来的方向望去,车牌号清晰的显现在眼前,这正是我苦苦等待的目标。
武大头的车在颠簸中一点点靠近了雷区,我拉动了引线,地雷却没有被引爆,一定是整日的雨水使地雷受了潮,才使得最便捷的刺杀办法宣告失败。面包车顺利的驶过了雷区,向着奶头山的方向驶去,我听到车内的一群人在狂妄的大声交谈,烟头和啤酒瓶从开着的车窗中扔出来。看来,今天武大头是来者不善,不把齐家哥们拿麻了绝不罢休。
幸好我准备了第二套方案,在我身边的一棵粗壮的玉米杆上系着另一根绳子,这根绳子比地雷的拉线要粗的多,我奋力拉动这条粗绳,土路上埋着的一排钢制路钉的机关被打开,路钉从泥土层中裸露出来,钉尖朝上横展在路上,面包车开上去的那一刻,四条轮胎全部被锋利的钢钉扎破。
五大头的车瞬间再也不能前行半步,车上的人不知出了什么状况,都纷纷下车查看。我从玉米地里走了出来,径直走到武大头的车旁,众人见有陌生人靠近,都警觉起来,其中的两个人用猎枪对准我的胸口。当我靠近他们时,他们才发现并非是齐老五的人,我的一身合体的警服虽然被雨水浸透,但仍旧显示着威武和尊严。
大汉们见过来的是个警察,就放松了警惕,把手中的家伙收起来,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我。我掏出伪造的警官证在他们眼前展开,用硬朗的声调说道:“我是外地的警察,来这里执行公务,能搭一段你们的车吗?”
众人里一阵骚动。“警察同志,你可真有眼色,没看见车胎都让人给扎了吗?”
“是啊,我们都走不了,怎么带你啊?”
“就是能走也带不了你了,车里早超员了,我们都他娘的快挤出屎了。”
“警察?警察为什么不自己带车?”人群里突然有人质疑我的身份,一颗肉头上两只老鼠眼滴溜溜在我身上打转,我认出他就是武大头,我见过他的照片。
我用手一指后面的路,大声说道:“你们看,我的车在那里抛锚了!”
众人扭头的一刹那,我拔出枪来,“砰砰砰”三枪把三个手拿猎枪的家伙干倒在地。武大头的手下本是一帮乌合之众,见几个拿枪的同伙都倒地身亡,吓得扔下砍刀撒腿就跑,地上刚下了雨,道路湿滑,哪能逃的掉,一个个都成了活靶子。包括武大头在内,面包车拉过来的所有人都见了阎王。第六章射杀目标
与伏击武大头不同,击毙缅甸毒贩索吞的时候,我潜伏的地点不再是北方的苞米地,而是南国茂密的丛林。在这里,我的耐力必须经受更大的考验,我需要在酷暑中煎熬几个时辰,为逃避狡猾毒贩的眼睛,我的姿势不能随意改变,身体几乎保持长时间不动。这一次,我面对的对手不再是几个街头的混混,而是训练有素的机敏的毒贩,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引来杀身之祸。
只潜伏了一小段时间,炎热就让汗水湿透了我的衣服。这一次我穿的是一身军用迷彩服,这样可以和周围的环境容为一体,更好的隐蔽自己。为了不至于被毒虫咬伤,我事先用皮筋扎好了袖口和裤口,然后我穿上长筒胶鞋,戴上五指手套和头套,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这样的装束,虽然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但在炎热的环境里,难受的程度可想而知。
趴在茂密的草丛之中,手中攥着一把狙击步枪,就像在期待一个猎物。在这样的酷暑难耐之际,我只能用记忆中的冰雪世界为自己纳凉。很多年前,一个猎人背着双管猎枪在长白山下的茫茫雪原中行走,他冻的通红的脸上布满钢针一样的胡茬,头上戴着狐皮帽子,身上穿着里外发烧的棉大衣,脚底蹬着高筒毡疙瘩。他一边走一边对他身边一个裹的严严实实的小男孩说:“儿子,记住,猎物其实比人进化的要先进,他们的视觉,听觉,奔跑的速度都比人要强百倍,所以,一个优秀的猎人,其实本身就要具备猎物的素质,要有狐狸的机智,豺狼的果断,兔子的矫捷,只有具备了对周围一切的超强感知能力和应变能力,克服常人难以忍受的磨砺,善于隐藏自己,善于发现踪迹,才能百发百中。”父亲的话至今还记忆犹新,在跟随他打猎的日子里,我从小不但练就了一手好枪法,也练就了超强的意志力。父亲的命运很差,恢复高考那年他以一分之差落榜了,第二年又去赶考,可是在去县城的路上马车惊了,连人带车翻进了沟里,被人送进医院三天后才苏醒过来,身体恢复后高考已经结束了。后来父亲去了一家工厂当工人,在那里结识了母亲,结婚一年后单位破产,二人就双双下岗。回到农村以后全家没有分到土地,父亲就常年以打猎为生,用猎物的毛皮换来全家人的口粮,日子勉强可以维持。好景不长,我六岁的时候母亲突发脑中风撒手人寰,父亲也没再续娶,就又当爹又当娘的把我拉扯大。十八岁那年,我胸配红花参军入伍,父亲就佝偻着身子来军车前送我,用他粗糙的大手为我抹去脸上的眼泪,他对我说:“你已经不是孩子了,你是个男人了,男人是不能随随便便的哭鼻子的。”那是我最后一次见父亲,一年后我回家探亲,见到的是一座杂草丛生的坟墓。从乡亲们的口中得知,我走的时候他就身患绝症,为使我在部队安心当兵,他直到死都没告诉我他的病情。趴在南方的酷暑里,我用记忆的冰雪调和着自己的意志。
几个时辰过去了,中方的交易人员已经到达指点地点,来的是六人,这个人数是交易双方约定好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随便增加人员。为首的人提着一只黑色的皮质密码箱,戴着黑色太阳镜站在那里左顾右盼,身后跟随的五个人一色的黑色衬衫,都警觉的查看着四周。不多时,缅方的六个人来到交易点,为首的人穿花格短袖,戴茶色太阳镜,手中提着一个包裹。我看清他正是我要射杀的目标索吞。这一次,我的任务很单一,就是击毙索吞本人,至于他手下的喽啰,就交给别人去办了。树丛中很安静,隐约听到他们的对话。
“东西带了来了吗”?
“东西在这里,钱呢?”
“好吧,都查验查验吧。”
中方为首手的老大开始查验那个包里的东西,查验完毕,点了点头,然后打开密码箱像索吞展示箱子里的钞票。
索吞用手接箱子的时候,就是我的射击节点,早以做好规范的瞄准姿势的我,在他伸手的一刹那扣动扳机,一粒子弹从12毫米口径的枪管中射出,穿越了树木间的狭小缝隙,不偏不倚的钻进了索吞的太阳穴,在他的手距离钱箱只剩几公分的那一刻,一头栽倒在地。中方的老大迅速将装满冥钞的箱子抛出去,拔出枪来。双方的火拼开始了,几个回合下来,缅方的五个训练有素的保镖占了上风,中方的两个喽啰已经被击毙倒地,老大带着另两个人边打边退。
按照约定,我的任务已经完成,趁着双方激战的空档,我迅速撤离。茂密的丛林很好的掩护了我,偶尔几发子弹从身边滑过,我还是顺利的撤退到预定地点,在那里停放着一辆专门为我准备的越野车。发动车的一瞬间,我脑海中忽然一个闪念,索吞伸手接钱箱的动作浮现在我的眼前。据资料显示,所吞是个左撇子,他在日常中惯于使用左手,而刚才的那个所谓的所吞接钱箱时却是使用的右手,难道?我来不及多想,迅速发动汽车驶离了事发地点。
两天后,我得到消息,我在热带丛林里射杀的果然不是索吞,而是索吞的双胞胎弟弟。我面临着失败带来的打击,我对自己的疏忽大意感到愧疚和自责,同时,我也十分恼火资料的欠缺,为什么在行动之前,不把索吞有双胞胎弟弟这样重要的事情说清楚。无论如何,刺杀行动的的确确是在我的手中搞砸的,我应当负不可推卸的责任。摆在我面前的就两条路,一是放弃,放弃金钱和荣誉,二是继续,继续追杀索吞。对于一向不甘失败的我来说,理所因当的选择了后者。然而,索吞此时已成了惊弓之鸟,要想接近他谈何容易。
第5章除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