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二十四史之南齐书(上)>第24章志第四 天文上2

第24章志第四 天文上2

六年三月甲申,日于兰云中薄半晕,须臾过匝,日东南晕外有一直,并黄色。壬辰,日晕,须臾,日西北生虹贯日中。
八年十一月己亥,日半晕,南面不匝;日东西带晕,各生珥,长三尺,白色,珥各长十丈许,正冲日,久久消散,背因成重晕,并青绛色。
九年正月甲午,日半晕,南面不匝;北带晕生一抱,东西各生一珥;抱北又有半晕,抱珥并黄色;北又生白虹贯日,久久消散。
建元元年六月甲申,日南北两珥,西有抱,黄白色。
永明二年十一月辛巳,日东北有一背。
三年十一月庚寅,日西北有一背。
四年正月辛巳,日南北各生一珥,又生一背。
十二月辛未,日西北生一直,黄白色,戊寅,日北生一背,青绛色。
五年八月己卯,日东南生一珥,并青绛色。
六年二月丁巳,日东北生黄色,北有一珥,黄赤色,久久并散。庚申,日西有一背,赤青色,东西生一直,南北各生一珥,并黄白色。
七年十月癸未,日东北生一背,青赤色,须臾消。
八年六月戊寅,日于苍白云中南北各生一珥,青黄绛杂色,泽润,并长三尺许,至巳午消。
隆昌元年正月壬戌,日于兰云中晕,南北带晕各生一直,同长一丈,须臾消。
永元元年十二月乙酉,日中有三黑子。
月晕犯
建元四年十月庚寅,月晕五车及参头。
永明元年正月壬辰,是日至十五日,月三晕太微及荧惑。
三月庚申至十三日,月三晕太微及荧惑。
五年二月乙未,自九日至是日,月三晕太微。
六年二月壬戌甲夜、十三日甲夜、十五日甲夜,月并晕太微。
永明元年十一月己未,月南北各生一珥,又有一抱。
月犯列星
建元元年七月丁未,月犯心大星北一寸,丁卯,月入轩辕中犯第二星。
十月丙申,月在心大星西北七寸。
十一月壬戌,月在氐东南星五寸。十二月乙酉,月犯太微西蕃南头第一星。庚寅,月行房道中,无所犯,癸巳,月入南斗魁中,无所犯。
二年三月癸卯,月犯心大星,又犯后星。
五月庚戌,月入南斗。七月己巳,月入南斗。
三年二月癸巳,月犯太微上将。
四年二月乙亥,月犯舆鬼西北星。丙子,月犯南斗魁第二星。辛未,月犯心大星,又犯后星。
四月壬辰,月犯轩辕左民星。庚子,月犯箕东北星。五月丙寅,月犯心后星。戊寅,月掩昴西北星。六月乙未,月犯箕东北星。七月癸亥,月行南斗魁中,无所犯。庚辰,月犯轩辕女主。八月庚子,月犯昴西南星。壬寅,月犯五车东南星。壬申,月犯轩辕少民星。九月丁巳,月犯箕东北星。壬辰,月在营室度,入羽林中。二十日,月入舆鬼,犯积尸。
十一月甲戌,月犯五车南星。十二月丁酉,月犯轩辕女主星,又掩女御。
永明元年正月己亥,月犯心后星。
三月乙未,月犯轩辕女主星。六月癸酉,月犯舆鬼西南星。八月乙丑,月犯南斗第四星,又犯舆鬼星。九月庚辰,月犯太白左蕃度。癸巳,月犯东井北辕西头第一星。
十二月丁卯,月犯心前星,又犯大星。己巳,月犯南斗第五星。
二年二月甲子,月犯南斗第四星,又犯第三星。
三月丁丑,月犯东井北辕北头第一星。四月戊申,月犯轩辕右角。六月丙寅,月犯东井辕头第一星。八月丙午,月掩心大星。戊申,月犯南斗第三星。戊子,月犯东井北辕西头第一星。
十一月庚辰,月犯昴星。丙戌,月犯轩辕左角。十二月壬戌,月犯心前星,又犯大星。
三年二月己未,月犯南斗第五星。
三月壬申,月在东井,无所犯。六月丙午,月掩心前星。八月丙辰,月犯东井北辕第二星。九月癸未,月犯东井南辕西头第一星。
四年正月癸酉,月入东井,无所犯。乙亥,月犯舆鬼。
闰月辛亥,月犯房。二月丁卯,月犯东井钺。三月乙未,月入东井,无所犯。七月辛亥,月犯东井。八月戊寅,月犯东井。九月辛卯,月与太白于尾合宿。丙午,月入东井。
十一月辛丑,月入东井旷中。辛亥,月犯房北头第二星。十二月己巳,月犯东井北辕东头第二星。辛巳,月犯南斗第六星。
五年正月丙午,月犯房钩钤。
二月癸亥,月犯东井南辕西头第二星。三月癸卯,月犯南斗第二星。六月乙丑,月犯南斗第六星,在南斗七寸。丙寅,月犯西建星北一尺。
史臣曰:《月令》昏明中星,皆二十八宿。箕斗之间,微为疏阔。故仲春之与孟秋,建星再用,与宿度并列,亟经陵犯,灾之所主,未有旧占。《石氏星经》云:“斗主爵禄,褒贤进士。故置建星以为辅。若犯建之异,不与斗同。”则据文求义,亦宰相之占也。
七月丁未,月行入东井旷中,无所犯。
八月壬申,月在毕,犯左股第二星西北三寸。九月戊子,月在填星北二尺八寸,为合宿。十月戊寅,月入氐犯东南星西北一尺余。
十一月戊寅,月入氐。十二月戊午,月在东壁度,在荧惑北,相去二尺七寸,为合宿。甲子,月在东壁度东南九寸,为犯。癸酉,月在岁星南七寸,为犯。
六年正月戊戌,月在角星南,相去三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