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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本部如此者。当伏以降之。
阴邪在表。自得涩滞之体。如煎银将化。面上有HT。盖覆不开也。乃阴乘阳也如此当发之。散之。升之。举之。阴有形而阳无质者此也。
一论人身之中。惟阴阳二气而已。阴在内阳之守。阳在外阴之使也。阴须在内而根于外阳之下。阳须在外而根内阴之上。故曰。阴根阳。阳根阴也。是以脉中。表须属阳。以活动为其体性。而犹有静顺之阴在内。里须属阴。以静顺为其体性。而犹有活动之阳在中。如此乃两得相根据倚也。或表脉惟散尖洪大。里脉惟蹇迟细小。乃阴阳相拒而不相和。各盛于本位。当以药之气味轻清者收敛表阳。使根于内。又以气味俱浓者。温和里阴使根于外。又或有表涩下而里冲上者。在外在阳气不升。在内为阴火冲发。此常情多有也。当升表之阳气。降里之阴火。亦有表蹇涩而里洪数者。亦有阴乘阳。阳乘阴也。
当升发之。当升降之其治法脉法之纲。不过如此。其中或兼五运六气之邪。或有积聚成痰。此又在人所择药味治之而已。而阴阳之理不能离也。
一论人身中。惟阴血阳气而已。贵乎不可有偏胜也。一有偏胜。皆为病矣。胜轻则病轻。胜重则病重。至日久则病愈胜。微者愈微。渐至孤阴孤阳。是皆死也。脉若孤阳。死在春夏之日中脉若在孤阴。死在秋冬之夜半。所谓孤阳不生。孤阴不成。何也。盖阳无阴。则散漫不能收敛。阳之所倚者阴也。阴无阳则翕聚不能发散。阴之所倚者阳也。观之天傍地。地傍天。
天地自相倚杖。而人则可见矣。
一论阴阳之性。阴之性静。阳之性动。阴之性收。阳之性散。阴之性降。阳之性升。阴之性沉。阳之性浮。阴之性迟。阳之性数。阴之体平。阳之体尖。阴之性横。阳之性直。阴之性成。阳之性生。阴之性杀。阳之性长。阴之性内。阳之性外。阴之体弱。阳之体强。阴之体浊。阳之体清。阴之味咸。阳之味辛。阴之味苦。阳之味甘。阴之气凉。阳之气温。阴之气寒。阳之气热。阴之体润。阳之体燥。阴之体扁。阳之体圆。阴之体短。阳之体长。阴之体有形。阳之体有质。此阴阳形质之大道也。
一论阴阳升降之道。其阳上升非在阳分而复上升。乃阴极阳生之道。阳自阴分上升至阳分耳。
而降地。天晴自下而上升。正此意也。又曰。地气上而为云。天气下而为雨。
一论阳性无不发散。阴性无不收敛。阳性发散。散何物。不过发散乎阴耳。非外有物与阳发散也。阴性收敛。敛何物。不过收敛乎阳耳。非外又有物与阴收敛也。
或有阳收敛阴发散者。乃阳中之阴收敛。阴中之阳发散耳。而阴阳之性。未尝先也。
一论六淫之邪。性有浮起升散者。有沉平降敛者。所风热火者。其性属阳。本乎天者亲上其。来必浮起升散。寒湿燥者。其性属阴。本乎地者亲下其来必沉下降敛。但各得其位。受胃气之所养。升降浮沉得遂其性。则为天地推迁运化之气耳。何病之有哉。一不如此则阳去乘阴。阴去乘阳。则阴阳不和。各先其职。故性相倚仗者。而变为相形者矣。渐必至于阳微阴胜。阴微阳胜。感则阴去阳杂独守。阳去阴杂独存。常道值此。大变可立待矣。
一论升降浮沉。在脉中贵在平和。但浮沉若夏冬二时。寒热至此极矣。极则改常。然或有生者惟以此。若前寒热浮沉之极。则阴孤阳寡。固不必治。而亦不能治也。
夫治病者。主脉不及。治之宜缓。客邪居之。治之宜急。药性分两不可惑也。
夫三阳之表。有邪当汗。其汗宜急。三阳之里。有邪当下。其下宜缓。三阴之表。有邪当汗其汗。阳之里乃表之里有形经络受邪。故宜利小便下大便。阴之表乃里之表也。亦为经络受病。故宜清形以为汗。阴之里乃里之里也。实为有形经络受邪。故宜大便下之。何也。盖表乃阳之分也。阳性本浮之客。蹇滞阴邪。故宜发散以顺其阳之性。里乃阴分也。阴性本沉。
降之客。洪数阳邪。故宜利下。以顺遂阴之性也。升降浮沉。治法须异。不过顺阴阳之性。而利导之耳。外是失之。皆为穿凿。所以智者恶其凿也。
夫治肿毒初得。宜发汗。亦以其所得未深。在无形经络。久则宜下。以其渐进入里也。
在有形经络中矣。其所谓脓成而补者。以其邪热已定。正气已被所伤。故补其气血之不足。非补邪也。观此杂病皆与伤寒治法同。今人以为不同。是不知阴阳之理也。夫十二经在三阳。外无不主。内有所受者。受小谷传糟粕也。在三阴。内无所受。外有所主者。皮毛血脉肌肉筋骨耳。用药主治者。在所当知。夫胞络者。本三焦之配也。今人惟以命门为三焦之配。不知十命门为液之祖。较之于吾。则有形质矣。故次三焦之下。胞络为血之母全属阴矣。故此于命门定其上中下之位次可也。若经所谓审清浊而知部分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