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势社番者,在浊水大溪以南;自溪南至苏澳,凡十六社。嘉庆十五年,噶玛兰既入版图,西势民垦已定,杨廷理乃遣三籍头人,往大浊水溪南十六社荒埔,分授漳、泉、粤民人开垦,凡二千五百三十八甲。各社番性本愚弱,既归化,益不敢较,于是膏腴悉为民有。通判翟淦与杨廷理议请总督汪志伊,以各社近埔处所存给之大社二里、小社一里,谓之加留余埔,仍官为召佃,以三籍头人为佃首,经理收租,按社计丁而分给之,社番坐受焉。共丈得地一千二百五十五甲二分,自十五年至二十一、二、三年,次第垦成造册,详定其制。
漳佃首二人,原分埔地七百六十二甲七分三厘四毫七丝九忽,每甲定租四石,年额纳番租三千零五十石九斗三升九合,配社十二。
加礼宛社,距城十六里,通事一曰龟刘,土目一曰武歹加礼,番丁男妇四百五十三口。
流流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武歹夺,番丁男妇九十八口。
扫笏社,距城十四里,通事一曰武沥大里滑,土目一曰富笼,番丁男妇三百三十一口。
芭荖郁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阿返,番丁男妇九十二口。
歪仔歪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夺眉党,番丁男妇九十六口。
猫里府烟社,即马荖武烟社,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曰武裂末加眼,番丁男妇一百十九口。
南搭吝社,即马鲁烟社,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曰比兰,番丁男妇九十三口。
武罕社,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曰九敏,番丁男妇一百三十三口。
打那美社,即打纳美社,距城十五里,土目一曰那眉猫荖,番丁男妇二百零四口。
打那岸社,即打郎巷社,土目一曰那爻担武郎,番丁男妇一百零八口。
猴猴社,距城二十五里,土目一曰罩伯,番丁男妇一百二十四口。
其泽简社,距城二十里,土目一曰那爻甲武烈,番丁男妇一百口。
泉佃首一人,原分埔地三百八十三甲四分八厘九毫三丝六忽,每甲定租四石,年额纳番租一千五百三十三石九斗五升七合,配社三。
奇武荖社,距城二十五里,通事一曰斗氏打噜妈,土目一曰远噜劬令,番丁男妇四百四十口。
里脑社,即里荖社,距城二十里,土目二,曰喇喇哈喇噜、曰八里抵氏,番丁男妇一百八十三口。
婆罗新仔宛社,距城十六里,土目二,曰武歹龟刘、曰打那罔施八,番丁三百七十一口。
粤佃首一人,原分埔地一百三十五甲四分零七毫,每甲定租四石,年额纳番租五百四十一石六斗二升八合,配社一。
珍珠美简社,距城二十里,土目二,曰芥力素马干、曰劬劳包依力氏,番丁男妇二百四十八口。
以上东势番十六社,通事三人,土目十九人,番丁男妇三千三百零七口,无总理,即以三佃首、二社丁约束之。
第18章东势社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