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道书十二种-第四卷>第79章
上巽下兑(中孚卦第六十一)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上九,翰音登於天,贞凶。
孚者,信也。中孚者,信在内也。卦体外四阳,而内二阴,虚於内而实於外,虚实相当,内外相应,且卦德内悦而外巽,悦而巽行,不即不离而行道,故谓中孚。此虚以求实之卦,承上涣卦而来。涣者,阳为阴陷,阴潜入而阳渐消,若欲阴不陷阳而顺阳,使阴阳相合,非笃信於道者不能。
夫人之不能入道者,皆由心不通道。心不通道,则悬虚不实,行持不力,必至有始而无终。若果心信,一念纯真,万虑俱息,诚中达外,即能真履实践,自卑登高,由浅及深,渐可至於深造自得之地矣。
夫金丹之道,以黄婆为阴阳之媒娉。中孚者,中信也。信属土,即黄婆也。黄婆在中,可以调阴阳、通人我、应万事,无一物不可感通,是以中孚豚鱼吉也。豚鱼为无知之物,信能感之,则无知者且能顺其我,而况有知者乎。
修道者,能以感豚鱼之信,用之修性命,未有不致其吉者。但信能行之於顺,不能行之於逆,其信不真,终必败。信犹不为吉,人之信於道者有矣,通道而在平易之境,顺顺序序行去者亦有矣。若遇大难大困,大魔大障,颠沛流离,难堪之处,为道忘躯,不失所守者,万中无一,能於难堪之处,不动不摇,过得去、打得出,方是感豚鱼之信。
中孚之吉,是以又利涉大川也。大川至险之地,逆境也。逆境能涉,则顺境能涉,自不待言,顺之逆之,俱皆过去得,其信无往不利,无往不吉矣。虽然旁门三千六百,曲径七十二家,俱皆着空执相,非尽性至命之学,假足以乱真,邪足以混正。若不分真假邪正,而即信之,则信之不正,不正即不利,不利仍不吉,是以尤利於贞耳,以正而信,以正而行,动与吉会,逆顺无碍,自有为而入无为,由了命而至了性,全始全终,可於理决之也。
初九,在信之初,虞度其可信而方信,能谨於始,自吉於终,倘不能虞度其是非,忽信此,又信彼,反覆无常,难以全信,是有他而不得燕乐矣。此通道必谨於始也。
九二,真信在中,知自守黑,阴阳隔碍潜通,神明自来,如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不期然而然者。此潜修密炼之信也。
六三,入於旁门,执着一身,强扭强捏,如得敌之信,信至於敌,久必有变,始而信此,既而信彼,这条不成,又作那条,或鼓或罢,或泣或歌,虚而不实,所谓“同类易施功,非种难为巧”,信非所信,终必败信,此认假为真之信也。
六四,居上阳下阴之间,柔而守正,顺其阳而不顺阴,如月几望马匹亡也。人身纯阴无阳,如月本无光也。必借他家之阳,然後生丹者,如月借日光也。月於晦朔之半,与日相交,初三,光辉方生,十五与日对望,光辉圆满,阴顺其阳也。十六一阴潜生,渐至三十,与日相背,光辉全无,阴违其阳也。
金丹之道,始而以阴求阳,复於纯乾,如月几望也。既可借阳退阴,以化其气质,如马匹亡也。顺其阳而绝其阴,一粒宝珠,悬於太虚空中,圆陀陀、光灼灼、净倮倮、赤洒洒,无物不照,无物能瞒,更何有咎之不无乎?此柔而求刚之信也。
九五,刚而中正,阴阳混合,性情精神,皆归中央,仁、义、礼、智,皆归於心,五行攒簇,诚一不二,是信之挛,如固结而不可解,所谓“一粒金丹吞入腹,始知我命不由天”,工夫到此,浑然天理,万缘俱空,自然无咎。此刚柔如一之信也。
上九,自用聪明,妄猜私议,不能巽下求人,穷究实理,冒然修为,其进锐者,其退速,本欲登高,反而落下,是亦翰音而已,何能冲举登天,以成天下稀有之事乎?此误用聪明之信也。
然则,中孚之道,贵乎信而得中,尤贵乎信而得正。信而得中,则志念坚固,经久不变,信而得正,则是非分明,修道最易。能中能正,信於道,即能行其道。行其道,即能成其道,一信而未有不吉,未有不利者也。
上震下艮(小过卦第六十二)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初六,飞鸟以凶。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小过者,阴过於阳,小的过也。卦德上震动、下艮止,止以运动,动本於止,止之坚固,动而不大,且卦体二阳在於四阴之中,内实外虚,内刚外柔,以小养大,故谓小过。此实以用虚之卦,承上节卦而来。节者,有险面能悦,内有主宰,借世法而修道法,依人事而复天德,命基坚固,可以自有为而入无为矣。
金丹之道,当先天真阳未复,须虚心而求实腹。及先天真阳已复,须实腹而又虚心,虚心之功,所以运天然真火,煆尽後天阴气,以期脱化耳。是以小过而有亨道也。小过虽亨,尤利於贞,若不贞,而亦不亨。盖小过之贞道,动不离静,静以运动,动静如一,真人潜深渊,浮游守规中,勿忘勿助,绵绵若存,可小事不可大事也。
小事者,无为之事。大事者,有为之事。有为者,所以采阳。无为者,所以养阳。既已实腹,宜小过而养阳之事。若大而不能小,不但不能保阳,而且有以伤阳,小过之利於贞,利於小动,不利於大动,利於小止,不利於大止,动而能止,止中有动,止於其所而动之,虽动而不出其位,如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鸟虽上飞,其音下遗,动不离止也。动不离上,不宜上,宜下,小过而养大,抽铅添汞,温养十月,圣胎成全,霹雳一声,婴儿出现,养之足,而吉之大,小过而大吉,利贞之小过,神哉!妙哉!
初六,当小过之初,正宜止於其所,炼己持心,乃柔而止之不固,急欲冲举飞升,如鸟飞而不止,悬虚不实,欲向其前,反成落後,不吉而凶,理有可必。此小过而妄想大过者也。
六二,性质本阴,若舍阳应阴,如过祖遇妣,阴太过阳矣。然柔而得正,不用过高之阴,而就卑下之阳,如不及其君,遇其臣,阴不过阳,而及至阴阳相当,刚柔一气,内念不出,外物不入,不使有一毫客气杂於鼎炉之中,自无得而复失之咎。此小过而不大过者也。
九三,阳气充足,正当防危虑险之时,乃刚而不中,知大而不知小,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天宝得而复失。此大过而不知小过者也。
九四,刚而能柔,已是阴阳合一,五行混化,正当待时超脱,有无不立之时,再弗可过通其柔者,若不知止足,犹用柔道以前往,是小之太过,反招客气,必有危厉,此其所当戒者。戒之者,须要随时通变,勿用永贞,可止则止,休歇罢功,可动则动,脱胎神化,由养而脱,打破虚空,方为了当。此小过而不可太过者也。
六五,纯阴无阳,如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矣。修真之道,取真阴真阳两弦之气而结丹,只密云而不能致雨,自我郊而不及彼郊,彼我相隔,亦如公弋取彼在穴矣。五近於四,贤士在望,不能屈已以求人,或静坐观空,或忘物忘形,是欲一空而了大事,以空射空,彼空我空,取彼在穴,内外一空,空而不实,焉能济事?此小过而不知求大者也。
上六,愚而无知,已小过矣。再弗可遇,过者乃愚而自用,听信盲师,动作於上,或搬精补脑,或运气天谷,或存眉间之思,或守泥丸之神,或默朝上帝,或鉴形出壳,知进而不知退,如鸟飞极,上不能自止,终有灾眚而莫可救。此本小过而又遇过者也。
然则,小过之道,当丹未得,须以阴而求阳,及丹已得,须借阴以养阳,总要小之得正,不可小之太过,不可小之不及,方能亨,方能利,小过而大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