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道书十二种-第四卷>第63章
上坎下坎(习坎卦第二十九)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初六,习坎,入於坎窞,凶。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於坎窞,勿用。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九五,坎不盈,只既平,无咎。
上六,系用徽纆,寘於丛棘,三岁不得,凶。
坎者,险也,陷也。习坎者,通险也。卦德上坎险、下坎险,由此险而达彼险,险而能通,故谓习坎。此黑中有白,阴中返阳之卦,承上颐卦而来。颐者,以虚求实,求其坎陷之真阳也。
人自乾坤相交之後,一点元阳,走于坤宫,坤实而成坎,乾变而成离,於是阴陷其阳,天根昧而心交物,性相近而习相远,日习日下,陷於下愚不移之地,而莫知底止矣。
然习恶则恶,习善则善,是在人习之如何耳。习恶者,入险之道;习善者,出险之道,出险须要能信其险。信者,心之主宰,若能信险,则不为外物所惑,习於善而即能善,所谓一念回机如同本得,是以习坎有孚,维心亨也。
有孚即心亨,不孚心不亨。有孚之心,即是道心,道心发现,人心不起,正气增长,邪气渐退,可以出入乎阴阳之中,而不为阴阳所拘矣。但信其有险,须要习而出险,信而不习,如不信也。既能信又能习,不隐不瞒,真履实践,日习日善,自卑登高,由下而上,渐习于高明之境,尽性至命,还元复初而无难,故日“行有尚”。尚者,上也。行之能上,不行不上,知之尤贵於行之耳。
初六,性质本愚,又习於愚,日习日下,是谓习坎。在下之习,如在坎坑,又钻窞孔,入於下流之处,而莫知所止,不凶而自致凶,此愚而又习於愚者也。
九二,居於二阴之中,日与小人为伍,不知亲近有道之士,终陷於下而为愚人,如在坎坑之中而有险也。幸其刚而得中,陷之不深,虽不能出险,内有主宰,亦不为下流所惑。但嫌其信险而不习出险,仅小有得,不能明善复初,大有得耳。此刚而不知习善者也。
六三,性质本险,又愚而自用以行险,险而又险,是来之坎坎矣。且近上险,前进上险,後退亦险,是险且枕矣。如此之人,不信有险,俞习俞险,习之者久,陷之者深。如入於坎窞,终在险地,永为勿用之人矣。此柔而只知习恶者也。
六四,在上刚下柔之际,性质在中人之列,习於善则能善,习於恶则即恶,可善可恶,如一樽酒而用二簋盛之也。然四与五同居,信於善者,信於善而虚心下贤,借他人之明智,以破己之昏暗,如用缶纳约,自牖以通其明。不能善者亦能善,始有咎者,终可无咎,此柔而能习其善者也。
九五,居二阴之间,阳刚中正,把柄在手,既能不满不盈,不见恶於小人,又能不迁不流,大有异於小人,如坎水不盈,只既平。不满於内,亦不流外,实腹而能虚心,出於性成,是以无咎。此上智不移,不待习而自善者也。
上六,虽系小人,本性未尝不善,但性善而不知习善,自缚自束。系於不善,自暴自弃,居於险地,如系用徽纆,寘於丛棘,终亦必亡而已。岂仅三岁不得出险哉!此下愚不移,终不习而终恶者也。然则,修道者,当自醒自悟。急须拜求真师,寻个出头之路,以了性命,甚勿以福缘浅薄、自暴自弃,为世间无用之物。
盖身心性命之学,人人有份。回头是岸,立登圣基,是在人之能信能习耳。果能信之习之,日习日善,必将习於至善无恶,浑然天理地位矣。人何乐而不习善者哉!
上离下离(离卦第三十)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六二,黄离,元吉。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离者,丽也,明也。卦体一阴附丽于二阳之中,虚中能明之象。卦德上离明、下离明,由此明而及彼明,由彼明而达此明,明内而又明外,内明而又外明。千明万明,总是两明,内明外明,总是一明,故谓离。此雄里怀雌、阳中有阴之卦,承上大过而来。
大过者,阳刚太过,雄而不雌,任心造化,误用其明矣。明者,离宫虚灵之气,为人之神,心之主。心虚则灵,元神主事,明而得正,能以济阳。心乱则迷,识神主事,明而不当,足以伤阳,是以离利於贞而亨也。然虽离利於贞而亨,若只知用明,不知养明,亦不得亨。
夫用明者,外明也。养明者,内明也。外明必本於内明,用明须当先养明,是以又畜牝牛吉也。
畜者,养也。牛者,顺象。牛至於牝,绝不用刚,其性至顺,人能以柔顺养明,雌而不雄,回光反照,闲邪存诚,先明内而後明外,内外俱明,虚灵不昧,无一物能瞒,无一物能移,自明明德而止於至善,其吉为何如乎?
但明而致吉之道,有火候、有工程,稍有不谨,明而不亨,故明必至於内外无一不明、无一不正,方是明之利、明之亨、明之吉也。
初九,在明之初,不知养明,而即用明,履必错然也。错然之履,不但不能进明,而且有以伤明,惟敬之、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自始自终,了然於心,而後笃行之,方无错然之咎矣。此用明须当先求明者也。
六二,自知不明,而能虚心下贤求人之明,是谓黄离也。黄为中色,明而归中,示己之无,尊人之有,虽愚必明,虽柔必强,不失其柔顺之本质,其吉在於能虚心矣。此不明而求人之明者也。
九三,独刚不柔,只知用明,不知养明,刚明太过,如日昃过缶之明,高极必下,明极必暗,是不能鼓缶而歌,则有大耋之嗟,不中不和,适以取凶而已。此用明而自败其明者也。
九四,刚而不正,不能明内,即欲明外,是突如其来如也。突来之明,躐等而求,性躁行偏,妄作招凶,焚如、死如、弃如,欲求长生,反而伤命。此不明而自以为明者也。
六五,居外明之中,所当明内而又明外者,乃懦弱无能,或见理不真,或力有不及,是以出涕沱若、戚嗟若也。然涕沱戚嗟,不敢妄作妄为,自守本分,亦致吉之道。此明而知己不明者也。
上九,居重明之上,刚而有为,既能明内,又能明外,既能明顺,又能明逆,取象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也。
人之真心,如王明明德,如出征,明德而德即明,如有嘉功,除去人心,如折首恶,不强制杂念,如不获从丑,用明而至折首之明,则後天一切客气,不退而自化,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内外光明,而无一毫根尘之咎矣。此明而至善无恶者也。
然则,用明之道,须要知雄守雌,刚中有柔,明而得正为贵乎。倘有刚无柔,不落於突如其来,即归於日昃之离,不但不能增明,反而有以伤明。修道者,欲用其明,可不先养其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