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道书十二种-第四卷>第57章
豫者,乐也。卦德上震动、下坤顺,顺时而动,动而通顺,故谓豫。此以阴招阳之卦,承上大有而来,大有健明两用,富有日新之道也。富有日新,须要顺时而动,方能成功。若能顺时,则进健得正,用明得当,火候不差,多铢有准,急援得法,进退合节,由有为而至无为,自无得而复失之患。其顺动之乐为何如?顺动之象,莫如建侯行师,侯为一国之主,将为众军之主,建侯顺天时,则一国治,行师顺人心,则众军全。心为一身之主,如侯如将也。
顺动利於建侯行师,即利於正心修身。顺时而动,则利;不顺时而动,则不利。利则得乐,不利则不乐。致乐之道,顺而动之尽矣。
初六,居豫之初,又在三阴之下,性质本愚,且与小人为伍,自暴自弃,以苦为乐,是谓鸣豫。豫而至鸣,无乐而自为乐,终必入於下愚不移之地,而不得乐。此匪正取凶之乐也。
六二,无贪无求,乐天知命,如介於石,确然有守,不以外假而伤内真,至於非分之乐,不俟终日,则即去之。此守贞得吉之乐也。
六三,舍己之乐,仰望他人之乐,是谓盱豫。豫至於盱,未得於人,先失其己,致悔之道。既知盱人无益而速悔,则可无悔。否则,不能悔速,而悔迟,终必有悔,而不得乐。此失正致悔之乐也。
九四,以一阳而居於群阴之中,不为群阴所惑,且能点化群阴,皆来顺之,是谓由豫大有得也。大得之象,如乱发朋盍而归於一管簪,以一御纷,以定止乱,阳气常振,阴气自化,乐何如之,此用刚有得之乐也。
六五,柔而不刚,孤寂守静,空而不实,如有疾而不能乐矣。然柔而得中,即不能致乐,亦不至招凶,虽有疾而恒不死,不死不活,独守一贞,安於小乘,纵真阳在望,未许我有,此着於顽空无乐也。
上六,在豫之终,只知顺行其乐,不知逆运其乐,是谓冥豫。豫至於冥,执固不通,顺其所欲之乐,虽乐事已成,必有渝变,乐极生悲,终必自败,与人无咎,此随心所好失乐也。
然则乐之为道,总在能顺。致乐之道,总在能顺时而动。顺时而动,阳气舒畅,如雷出地外,奋发登天,震惊百里,一切邪魔魍魉,尽皆遁迹,生机不息,大地里黄芽长遍,满世界金花开绽,信步走去,头头是道,乐莫乐於此也。
上兑下震(随卦第十七)
随:元亨,利贞,无咎。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九五,孚于嘉,吉。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於西山。
随者,相从之义。卦德上兑悦、下震动,我动而人悦,人悦而我动,有彼此相应之义,故谓随。此以性求情之卦,承上谦卦而来。谦者虚其所有,示其所无,所以借阴以全阳,乃阳复以後之事。当阳未复之时,若非有招摄之法,而真阳不来。招摄之法即随道也。
本卦震兑相合,震属东家,为性,为我;兑属西家,为情,为彼。有生之初,性情如一,先天真阳,原是我家之物,交於後天,走失於外,不为我有,属於他家矣。若欲还原返本,仍要在他家盗来,随之为道,顺其所欲,渐次导之也。
顺欲者,以我而随彼,取彼之欢心,使彼来随我也。彼我相随,以性求情,以情归性,失去故物,仍还我家,是以随道而得以元亨也。但随道虽能元亨,而药物有真假,火候有次序,动静有时节,进退有早晚,毫发之差,千里之失,是以随之元亨,尤利於贞耳。
贞者,正也。以正而随,我以正感,彼以正应,彼我皆正,假情亦化为真情,假性亦化为真性。金木交并,木性爱金顺义,金情恋木慈仁,刚柔一气,性情相合,返朴归醇,浑然天理,金丹凝结,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感而遂通,寂然不动,始而有咎者,终而一无所咎矣。试明随之是非吉凶。
初九,在随之初,随是随非。随之官者,既为其官,必有渝变,须当辨别可否,以正而随,方能得吉。既知其正,於是出门交物,借世法而修道法,未有不成其功者。此谨慎於始之随也。
六二,柔而无知,随其後起之阴,失其元初之阳,是系於小子,失其丈夫矣。此柔而失真之随也。
六三,性柔志刚,能随他家之阳,不随我家之阴,是系于丈夫,失其小子,随之有求必得矣。
然柔者,多通道不笃,易於失守,尤必居於正,而不迁移,愈久愈力,方能得他家之阳,归於我家。此柔而居正之随也。
九四,刚而能随,随之必有所获,但以刚随刚,刚之大过,虽正亦凶,幸其刚以柔用,有孚在道,明於是非邪正,知进知退,不致咎而自无咎。此刚而通道之随也。
九五,乐在其中,隐恶扬善,随刚随柔,执两用中,无一行之不正,无一事之不当,从心所欲、不逾矩。此信其嘉德之随也。
上六,愚而无知,使心用心,我不能先去随他,即欲他来随我,如拘系之,乃从维之,强求强合,妄想太过,犹如王用亨於西山,纵天宝在望,终在西而不归东,究是落空事业,此悬虚不实之随也。
然则随道之所以元亨者,利在於贞耳。以正而随,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我能随他,他即随我,真阴真阳,两而相合,恍惚中有象,杳冥内有精,先天之气,自虚无中来,凝而为一黍之珠,从微而着,元而未有不亨,亨而未有不利,利贞之随,咎于何有?既无其咎,大道可成矣。
上艮下巽(蛊卦第十八)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蛊者,败坏之义。卦德上艮止、下巽入,有一阴入而阳止之象,故曰蛊。又巽在止中,止其阴而不上进,兼有饬蛊之义。此弃假归真之卦,承上豫卦而来。
豫者,顺而动之,顺动则顺时、顺理,非礼不动,防其动之有蛊也。人之生初,至善无恶,浑然天理,本无可修,亦无可证,既无所伤,亦无所饬,及至二八之年,阳极生阴,性相近而习相远,如巽之一阴,生於二阳之下,阴气进步,由是本来面目有蛊矣。
然天道未有阴而不能阳,人事未有坏而不能修者,此饬蛊之道,所由贵也。饬蛊之道,如艮之一阳,止于二阴之上。不为阴气所伤,借此一阳,归根复命,此务本之学。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一念回机,如同本得此蛊中,而反得元亨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