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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天地顺遂而精粹者昌,阴阳乖悖而混乱者亡。
原注:不论有根无根,俱要天覆地载。
任氏曰:取用干支之法,干以载之支为切,支以覆之干为切。如喜甲乙,而载以寅卯亥子,则生旺,载以申酉,则克败矣;忌丙丁,载以亥子则制伏,载以巳午寅卯,则肆逞矣。如喜寅卯,而覆以甲乙壬癸则生旺,覆以庚辛,则克败矣;忌巳午,而覆以壬癸则制伏,覆以丙丁甲乙,是肆逞矣。不特此也,干通根于支,支逢生扶,则干之根坚,支逢冲克,则干之根拔矣。支受荫于干,干逢生扶,则支之荫盛;干逢克制,则支之荫衰矣。凡命中四柱干支,则显然吉神而不为吉,确乎凶神而不为凶者,皆是故也,此无论天干一气,地支双清,总要天覆地载。
己亥
丁卯
庚申
庚辰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金虽生春令,支坐禄旺,时逢印比,足以用官。地支载以卯木财星,又得亥水生扶有情,丁火之根愈固,所谓“天地顺遂而精粹者昌”也。岁运逢壬癸亥子,干有己印卫官,支得卯财化伤,生平履险如夷,少年科甲,仕至封疆。经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损伤”,信斯言也。
己酉
丁卯
庚辰
甲申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此亦以丁火官星为用,地支亦载以卯木财星,与前造大同小异。只为卯酉逢冲,克败丁火之根,支中少水,财星有克无生。虽时透甲木临于申支,谓地支不载,虽有若无。故身出旧家,诗书不继,破耗刑伤;一交戌运,支类西方,贫乏不堪。
庚申
壬午
辛酉
癸巳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此庚辛壬癸,金水双清,地支申酉巳午,煅炼有功,谓午火真神得用,理应名利双辉。所惜者五行无木,金虽失令而党多,火虽当令而无辅;更嫌壬癸覆之,紧贴庚辛之生,而申中又得长生,则壬水愈肆逞矣。虽有巳火助午,无如巳酉拱金,则午火之势必孤。所以申酉两运,破耗异常;丙戌运中,助起用神,大得际遇;一交亥运,壬水得禄,癸水临旺,火气克尽,家破身亡。
庚申
壬午
辛酉
甲午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此亦用午中丁火之杀,壬水亦覆之于上,亦有庚金紧贴之生。所喜者午时一助,更妙天干覆以甲木,则火之荫盛。且壬水见甲木而贪生,不来敌火,四柱有相生之谊,无争克之风,中乡榜,仕至观察。与前造只换得先后一时,天渊之隔,所谓毫厘千里之差也。
天全一气,不可使地德莫之载。
原注:四甲四乙,而遇寅申卯酉,为地不载。
任氏曰:天全一气者,天干四甲、四乙、四丙、四丁、四戊、四己、四庚、四辛、四壬、四癸,皆是也。地支不载者,地支与天干无生化也。非特四甲四乙而遇申酉寅卯为不载,即全受克于地支。或反克地支,或天干不顾地支,或地支不顾天干,皆为不载也。如四乙酉者,受克于地支也;四辛卯者,反克地支也。必须地支之气上升,天干之气下降,则流通生化,而不至于偏枯,又得岁运安顿,非富亦贵矣。如无升降之情,反有冲克之势,皆为偏枯而贫贱矣。宜细究之。
甲申
甲戌
甲寅
甲戌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年支申金,冲去日主寅木,加以戌土乘权重见,生金助杀,谓地支不顾天干。夫四甲一寅,似乎强旺,第秋木休囚,冲去禄神,其根已拔,不作旺论。故寅卯亥子运中,衣食颇丰,一交庚辰,杀之元神透出。四子俱伤,破家不禄。干多不如支重,理固然也。
戊子
戊午
戊戌
戊午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此满局火土,子衰午旺,冲则午发而愈烈,熬干滴水,是谓天干不覆。初交已未,孤苦万状;至庚申辛酉运,引通戊土之性,大得际遇,娶妻生子,立业成家;一交壬戌,水不通根,暗拱火局,遭祝融之变,一家五口皆亡。如天干透一庚辛,或地支藏一申酉,岂至若是之结局乎?
戊申
戊午
戊戌
戊午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此与前造只换一申字,而天干之气下降,地支之水有源,午火虽烈,究不能伤申金,用金明矣,况有子水为去病之喜神。交申运,戊辰年四月入学,九月登科,盖得太岁辰字,暗会水局之妙。惜将来壬戌运中,天干群比争财,地支暗会火局,未见其吉矣。
辛卯
辛卯
辛卯
辛卯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己酉
此造四木当权,四金临绝,虽曰反克地支,实无力克也。如果能克,可用财矣,若能用财,岂无成立乎?彼此母腹,数年间父母皆亡,与道士为徒;己丑戊子运,印绶生扶,衣食无亏;一交丁亥,生火克金,即亡其师,所有微业,嫖赌扫尽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