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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二十六

唐廣成先生杜光庭述
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疏:前章明強兵好還,不可果其矜伐。此章明佳兵物惡,不得已而用之。首則陳戒不祥,明有道者不處。次云勝而不美,示樂殺之為非。吉事下舉喻以明,結以喪禮處之,所以表非樂戰。○義曰:先戒人臣以道佐國,不以兵強。今明佳兵乃是不祥之器,以兵佐國必果於矜伐,果矜伐則必敗亡。所以直指佳兵,物之所惡,敵來侵己,不得已而用之。有道之人不處於此,不以勝敵為美,而以正殺為先。此戒其樂殺也。處之以喪禮,非欲於戰也。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
疏:佳,好也。兵者,韜略之屬也。祥,善也。器,材器也。君子進德修業,必慎厥初。藏器於身,,俟時而動。當遊心道德之囿,閱思墳誥之林。使光昭今古,開濟成務。義曰:韜,《六韜》也。齊太公姜子牙釣於磻溪,剖魚得玉,璜中有此書,一曰文韜,經邦立國,不越天常。二曰武韜,剋定禍亂,威伏八方。三曰龍韜,燮理陰陽,不逾時令。四曰虎韜,善用爪牙,群凶自挫。五曰豹韜,膺時戡難,智在權機。六曰犬韜,採聽至微,或成奇變。韜者,藏也。兵機權變,不可輕以示人。故以韜藏隱晦為義。略,《三略》也。《三略》者,謂漢留侯張子房於下邳圯橋遇黃石公,授以《三略》曰:子得之可為帝王之師,亦機鈴用兵之術也。子牙用之佐武王,剋商伐紂而成王業;子房用之佐漢祖,滅項籍而有帝圖。進德者,德冠五帝,為美行之一首。修業者,業兼六藝,為習學之先。故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習學之業,慎其初始。習文儒道德則為君子,習貪驕殘暴則為小人。昔孟軻幼孤,居近葬者,乃學為墓。軻母賢。見其所習非美,徙居避之,又近陶匠之家。軻又學為陶瓦之器,母又徙居,近儒學之家。軻乃學習墳典,後為大儒,道亞周孔,名高韓墨。昔孔子為兄,好以俎豆為戲,後為禮樂之祖,道冠百王,化融四海。后稷為兒,好以耕農為戲,後為農正,播植之業,功濟天下。漢張湯為兄時,因鼠竊肉,為父所責,湯薰穴得鼠,及所殘肉,笞鼠,訊鞫論報,款占其辭,如老獄吏,後仕漢為法官,詳定刑律,垂法著令。所以習為善者,善功叉著矣。所慎善惡之習在厥初爾。厥,其也。初,始也。藏器於身者,《易?下繫》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言君子得時即有成功,不得其時,動有結閡之患,故無功也。註言公者,無私也。高墉,喻高位也。隼在高墉則難射,人處高位即難除。處高位而貪殘如隼,將除之者,在得其時,無不尅矣。言君子有可大之德,可久之業,亦當得時而可動矣。《史記》云:君子得其時則駕,不得其時則蓬累而行。所謂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言遜。得其時則功濟天下,失其時則獨善其身。是明進退之度也。遊心在乎道德,閱思在乎典墳。囿,園囿也。典,謨典也。墳,三皇之書,為三墳也。誥,訓語也,如《湯誥》《酒誥》例也。林,叢木為林,言書史之多也。光,大也。昭,明也。令,善也。乃能大明,善美之名也。開濟成務者,《易?上繫》云:夫易開物成務,謂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此言易道可以覆,謂天下開濟萬物,亦如君子之德業,光大昭明,為世之範,乃復遊心道德之園囿、墳誥之叢林,美名揚顯,成其大務也。《春秋》宋穆公屬其臣立殤公,云;先君以寡人為能賢。光昭令名是也。修道之士,亦當慎其所習,遊心大道,閱思無為,道可冀也。若其滯是非之境,束言教之墟,迷嗜翫之津,窺浮誕之牖,其道彌遠矣。人君理國,習皇風帝道,可叶於昇平;傚王業霸圖,罕偕其清靜矣。况兵戰之術乎?所宜戒也。
疏:而乃有以兵謀韜略為佳好者。夫謀略之設,以正為奇,兵鈴之書,先聲後實,皆在乎攻取殺伐,故為不善之村器爾。
義曰:謀,圖度也。奇,變詐也。攻,擊也。取言其易也。言此《六韜》《三略》之書,金版玉鈴之術,皆圖度機謀之用,非祥善之道。兵法尚詐,故以正為奇,先其虛聲,後其實用,開張詭譎,非君子之所宜。於國為貪殘,於身為不善,於物為憎惡,豈可習而行諸?且人之所習,務在有成。業成而用,用而求達。習善器者進則利物,退則全身,用則懋功,顯則彰德。今習兵道,以詭詐為本,欺譎為能,殺獲為功,誅伐為事。譎詐則非信,殺伐則非仁,佐於國則陷君為征伐之主,行於身則造跡於詭妄之徒。固為不善之事矣。老君說經之時,但有戰鬥之說,則是版泉涿鹿、丹浦用兵,未有《六韜》《三略》之書。然用兵亦以機討相訓,譎詐相傾,得勝為功,殺人為美,非為道者所務。故切戒之。今引韜略之書,取近而證遠爾。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注:佳,好也。兵者,謀略也。凡人修辭立誠,不能以道德藏器,而以兵謀韜略為好,謀略之用只在於攻取殺伐,故為不善之村器。凡物尚或惡之,是以有道之人,不處身於此爾。
疏:畜德於身,是為能事。既為不祥之器,是以凡物尚或惡之,况有道之君子,焉肯處身於此?故云有道者不處。
義曰:有道之士以德潤身,以善救物,動資簡正,靜合虛無,不萌殺伐之心,肯尚兵謀之事。兵以殺伐為用,凡物望而惡之矣。修辭立誠者,《易》乾九三之詞。君子忠信,所以修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注:左,陽也。陽和則發生,故平居所貴。右,陰也。陰凝則肅殺,故用兵所貴也。
疏:左,陽也。右,陰也。陽好生,陰好殺,好生故平居所貴,好殺故用兵所貴。
義曰:帝出乎震,物生於東。春主發生,夏為長養。天道左旋,所以左為陽,而順生成之道也。萬物肅殺於西,秋主殺也。藏伏於北,冬主藏也。月配陰而主刑,金居西而主兵,所以右為陰,而逆殺伐之道也。君子體仁以利物,故平居則貴左。用兵法義而尚刑,故貴右也。
兵者不祥之器,
注:祥,善也。好兵者尚殺,故為不善之材器。
非君子之器。
注:君子以道德為材器,不尚兵謀。
疏:上文云佳兵者不祥之器,所以明用兵則尚右而好殺,有道者故不處之。此云兵者不祥之器,對結上文,明非君子之器,君子以道德為材器,故無利爾。
義曰:君子所習也,稽十三皇五帝之道德,祖述唐虞夏殷之仁義,憲章文武周孔之禮樂,將以經天下,濟萬物,垂後王,祐來世。時之遇也,則開物成務;時之不也,則卷而懷之。故無所不利矣。上云佳兵為不祥之器,有道者不處。示其所習之初,務在於道德,不在於兵謀,而習兵謀者,非君子所務。習之已成,必將用之,用兵之旨,明在下文。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
注:戎狄來侵,故不得已。善勝不争,故恬淡為上。
疏:夫文德者,理伐之器,兵謀者,輔助之村也。故云文則經緯天地,武則剋定禍亂。雖天生五村,廢一不可,而武功之用,定節制宜,是知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順,在乎事不得已,然後應之。謂四夷來侵,王師薄伐,所當示之以恩惠,綏之以道德。既同蚊蚋之螫,故無憑怒之心。推此而言,是以恬淡為上。
義曰:聖人制法垂訓也,隨時降殺,與代污降。太上之君以道為化,其次以德,其次以仁。道德既衰,澆訛時扇,故文武之道用焉。文,訓之以禮樂仁義;武,訓之以奇正權謀。文經天地,而武定禍亂;文為本,而武為末;文為體,而武為用。夫子云:不教民戰,是謂棄民也。有文事,又有武備。所以夾谷之會,宣武備而斬徘優,齊侯畏之,歸龜陰之田,成禮而退,斯則武為文之輔,文為武之主也。經緯天地者,南北為經,東西為緯,窮鬼神之情狀,明造化之變通,九流以清,百度以貞,所謂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故文王以為謚焉。尅定禍亂者,謂凶暴及人曰禍,反德律逆曰亂,得傷曰克,所以黃帝誅蚩尤,舜誅三苗,湯克桀,周克紂,秦殄六國,漢定三秦,除暴害之政,剪亂逆之根,拯活生靈,非殺人以取勝也。故武王以為謚矣。此則明本末,審逆順,不得已而乃用之矣。四夷來侵者,周宣之時,犬戎數犯中國,出師禦之,故《詩》稱伐殺獫狁是也。天生五村,五者,謂金木水火土也。五行遞運,帝王執而用之,若用材器爾,故曰五材。言其所用互為終始,闕一不可也。師稟帝王之命者,謂之王師。師,眾也。在《易》為師卦,坤上坎下。薄伐者,薄,辭也,言我伐於彼也。凡曰王師,有鍾鼓曰伐,無鍾鼓曰侵。王師所征,先示武威,取其畏伏,兼示恩信,使其懷來,非逞志於臬擒,非肆怒於剪撲。師出有名曰順,無名曰逆。觀夫四夷侵斥,類蚊蚋之噆膚,非為中國大患,固無傷於道德,所宜綏以恩惠,化以淳和。無憑怒之心,是恬澹為上也。所以宜僚弄丸而解難,叔敖安寢而投兵,不舉干戈,坐以制勝,此其上也。
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
疏:夫不能以德懷來,而用兵求戰勝,故雖尅勝,猶慚德薄,不以為美。夫勝必多殺,故以勝為美者,是樂殺人。
義曰:聖人之柔服四夷,底平禍亂,以文德懷之,使其化善,不在用兵。今既德之不逮,方以兵威取勝,既勝於敵,樂而美之,無內慚之德,無惻隱之心,是樂殺人也。昔季札觀《大護》之舞曰:聖人之弘也,猶有慚德。聖人之難也。言湯之伐桀,始用干戈,故有慚德。《論語》曰: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言以征伐取天下,故曰未盡善也。
夫樂殺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
注:制勝於敵,必喪其人,故不以為美也。夫勝必多殺,若以勝為美者,是樂多殺人也。樂多殺人,人必不附。欲求得志,不亦難乎?
疏:夫天地好生,物皆含養。仁人者當順天德,以全濟為務,焉可苟逞詐力,以快貪殘。貪殘之人,人必不附。欲求得志,不亦難乎?故好樂殺人,則不可得志於天下矣。
義曰:夫仁者之心,稱物平施,順陽和以愛育,得慈惠以撫安。其於物類也,尚懷憫護,不欲一物失所。《禮》云: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又弊蓋埋狗,弊帷埋馬,弊車瘞牛。陳安世暑月不行,畏踐蟲蟻,殺伐草木。若其時昆蟲未墊,不以火田。此皆仁憫之道也。順天養物,理在玆乎。安肯勦眾命而取功名,樂殺人而圖富貴哉?若以伐殺之多為美,譎詐之勝為能,恣毒貪殘,鈴為人之所畏,人畏則孰敢親附之矣。既無親附之眾,獨運暴橫之心,欲求得志於天下,信為難矣。東昏歸命,昌邑高洋,禍敗滅亡,足為鑒戒。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
疏:左場而生則吉,故吉事尚左。右陰而殺則凶,故凶事尚右。《禮記?檀弓》曰:夫子與門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尚右。夫子曰:二三子之嗜學也,我則有姊之喪故也。二三子復尚左。
義曰:左為陽,德主生,故居常則尚左。今人賓主之位及拱手之禮,皆左為上而尊也。右為陰主死。今人喪禮皆尚右,夫子有姊之喪,拱而尚右,弟子不知其故,因而傚之。夫子言其好學也,如此及知非吉,故復尚左。檀弓,《禮記》第四篇名也。顏回習夫子之道,首冠諸生,稱為亞聖。嘗問於夫子,曰:夫子言,回亦言,夫子辯,回亦辯,夫子不言而信,不比而周,無器而成,回不知所以然而然。瞠視塵躅,則不及矣,弟子嗜好於學也,如此尚不能盡夫子之道,况於不學乎?
偏將軍處左,上將軍處右。
注:偏將軍卑而處左者,不專殺也。上將軍尊而處右者,主以兵謀也。
言以喪禮處之。
注:喪禮尚右,今上將軍居右者,是以喪禮處置之。
疏:上將軍專殺則處右,偏將軍為副不專殺故處左。今左尊而右卑,上將軍居右者,言用兵之道同於喪禮。喪禮尚右,今上將軍居右,是以喪禮處置之爾。
義曰:喪禮尚右,死事屬陰,上將軍專殺,故主死事。國之出軍,上將軍登壇,天子齋戒,授以斧鉞,蓋使其專殺也。鑿凶門而出,主死事也。故云兵者凶器,又云兵者人之司命也。將有謀則死者反生,將無謀則生者反死,況戰者危事,投之死也,豈非喪禮乎?偏將軍既不專殺,居吉位而處左也。
殺人眾多,以悲哀泣之。
注:以生靈之貴而交戰,殺之有惻隱心,故以悲哀傷泣之爾。
疏:夫戰而求勝,必殺人眾多。勝而不美,故悲哀傷泣。夫人惟邦本,本固邦寧。今交戰殺之,故仁心惻隱,為之哀泣,不亦宜乎?
義曰:以戰而胜者,則殺人眾多矣。且人之生也,九天分氣,十月孕神,含陰吐陽,法天象地,萬物之內,人稱最靈。國之得人,猶魚之有水。故《尚書?五子之歌》曰:皇祖有訓,民可近不可下,人惟邦本,本固邦,寧。此言太康尸位,盤遊無度,有窮後羿因民不忍,拒於河,以其滅德,民棄之而不固也。所以民弱則國危,民聚則國霸。今圖功名而好戰,貪土地而殺人,驅彼生靈陷之死所。有道之士、君子之人安得不哀傷之乎?故下經云抗兵相加哀者勝。泣,悲也。
戰勝,以喪禮處之。
注:勇士雄人戰而獲勝,勝則受爵,居於右位。尚右非吉,是以喪禮處置之,但以為不祥之器,何必縞素為質也?
疏:夫戰而獲勝,勝則受爵,武功居右,是非吉位。故云喪禮處之,但以戰為不祥之器爾,亦何必服縗扶杖,然後稱之為喪禮乎?諸注此義者,皆云古有斯禮,尋閱墳典,既無所據,今所未安,故不錄也。又引秦伯向師而哭者,此乃哀敗,非戰勝也。
義曰:獲勝受爵者,功高遷上將之位,亦是處以喪禮也。兵為不善之器,戰為殺伐之資。勝則殺彼,敗則殺此,皆吾民也。安不痛哉?聖人以之悲傷,君子以之惻憫,故當處之以喪禮也。縗杖者,喪服也。但殺於人即宜悲愍,何必縗杖,然後為哀乎?或者云古者出師,天子素服,泣而送之,禮經之中、墳典之內,皆無此說。以此無據,疏特明之。典者,五帝之五典也。墳者,三皇之三墳也。秦伯向師而哭者,《春秋》僖三十二年,秦伯伐鄭,秦大夫杞子戍鄭,使告于秦曰: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籥,若濳師而來,國可得也。秦伯訪於大夫蹇叔,蹇叔曰: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師勞力竭,遠主備之,無乃不可乎?師之所為,鄭必知之。且行千里,其誰不知?秦伯辭焉。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師于東門之外,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秦伯使人謂之曰:爾何知?中壽,爾墓之木拱矣。蹇叔之子預於師,哭而送之,曰:晋人禦師又於崤,崤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其北陵,文王之所避風雨。必死是間,余收爾骨焉。秦師遂東。過周北門,左右免冑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于襄王曰:秦師輕而無禮,必敗。輕則寡謀,無禮則脫,入險而脫,又不能謀,能無敗乎?及滑。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遇之,以乘韋先,牛十二犒師,且使遽告于鄭。鄭穆公使視客館,則束載、厲兵、秣馬矣。使之武子辭焉:吾子淹冬於弊邑,唯是脯資、餼竭矣。為吾子之將行也,鄭之有原圃,猶秦之有具囿。吾子取其麋鹿,以間弊邑,若何?杞子奔齊,逢孫、楊孫奔宋。孟明曰:鄭有備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吾其還也。滅滑而還。晋原軫曰:秦違蹇叔,而以貪勤民,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敵不可縱。縱敵患生,違天不祥。叉伐秦師。樂枝曰:未報秦施而伐其師,其為死君乎?先軫曰:秦不哀吾喪,而伐吾同姓。秦則無禮,何施之有?吾聞之,一日縱敵,數世之患也。謀及子孫,可謂死君乎。遂發命,遽興姜戎。襄公墨縗,梁弘御戎,萊駒為右。夏四月辛巳,敗秦師于崤。獲百里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以歸。遂墨以葬文公,晋於是始墨。文嬴請三師,曰:彼實搆吾二君,寡君若得而食之,不猒,君何辱討焉?使歸就戮于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公許之。先軫問秦囚。公曰:夫人請之,吾舍之矣。先軫怒曰:武夫力而拘諸原,婦人暫而免諸國,隳軍實而長寇偉,亡無日矣。不顧而唾。公使陽處父追之。及諸河,則在舟中矣。釋左驂,以公命贈孟明。孟明稽首曰:君之惠,不以縲臣舋鼓,使歸就戮于秦,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若從君惠而免之,三年將拜君賜。秦伯素服郊次,向師而哭曰:孤違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孤之過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蹇叔之哭,知其師必敗也。秦伯之哭,哀其師之敗也。皆非胜而哭之矣。聖旨制疏,委曲明之,恐後人增飾其謬耳。夫用兵好殺,君子不為。大道好生,聖賢是則。但戰之勝敗,皆害於人,自可戒之而戢兵,豈必殺之而後哭?理身者,五欲內侵則五神疲散,六情中盛則六識交争,氣喪神疲,將虞殞謝,當固抑情斬欲,克保恬和。亦猶理國之君,不尚佳兵之美也。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二十六竟
使之武子辭焉:據《左傳》,『之』當作『皇』。
吾子淹冬於弊邑:據《左傳》,『冬』當作『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