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既答应了那同乡,不管多少钱,不拘什么位置,都愿意去。三天以后,于是就随了一行人马上路了。我的职务便是机要文件收发员。临动身时每人照例可向军需处支领薪水一月。得到九块钱后,我什么也不做,只买了一双值一块二毛钱的丝袜子,买了半斤冰糖,把余钱放在板带里。那时天气既很热,晚上还用不着棉被,为求洒脱起见,因此把自己惟一的两条旧棉絮也送给了人,自己背了个小小包袱就上路了。我那包袱中的产业计旧棉袄一件,旧夹袄一件,手巾一条,夹裤一条,值一块二毛钱的丝袜子一双,青毛细呢的响皮底鞋子一双,白大布单衣裤一套。另外还有一本值六块钱的《云麾碑》,值五块钱褚遂良的《圣教序》,值两块钱的《兰亭序》,值五块钱的《虞世南夫子庙堂碑》。还有一部《李义山诗集》。包袱外边则插了一双自由天竺筷子,一把牙刷,且挂了一个碗底边钻有小小圆眼用细铁丝链子扣好的搪瓷碗儿。这就是我的全部产业。这份产业现在说来,依然是很动人的。
这次旅行与任何一次旅行一样,我当然得随同伙伴走路。我们先从湖南边境的茶峒到贵州边境的松桃,又到四川边境的秀山,一共走了六天。六天之内,我们走过三个省份的接壤处,到第七天在龙潭驻了防。
这次路上增加了我新鲜经验不少,过了些用木头编成的渡筏,那些渡筏的印象,十年后还在我的记忆里,极其鲜明占据了一个位置(《边城》即由此写成)。晚上落店时,因为人太多了一点,前站总无法分配众人的住处,各人便各自找寻住处,我却三次占据一条窄窄长凳睡觉。在长凳上睡觉,是差不多每个兵士都得养成习惯的一件事情,谁也不会半夜掉下地来。我们不止在凳上睡,还在方桌上睡。第三天住在一个乡下绅士家里,便与一个同事两人共据了一张漆得极光的方桌,极安适地睡了一夜。有两次连一张板凳也找寻不出时,我同四个人就睡在屋外稻草堆上,半夜里还可看流星在蓝空中飞!一切生活当时看来都并不使人难堪,这类情形直到如今还不会使我难堪。我最烦厌的就是每天睡在同样一张床上,这份平凡处真不容易忍受。到现在,我不能不躺在同一样床上睡觉了,但做梦却常常睡到各种新奇地方去,或回复到许多年以前曾经住过的地方去。
第64章一个大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