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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7

照地方风气说来,一个小孩子野一点的,照例也必须强悍一点,才能各处跑去。因为一出城外,随时都会有一样东西突然扑到你身边来,或是一只凶恶的狗,或是一个顽劣的人。无法抵抗这点袭击,就不容易各处自由放荡。一个野一点的孩子,即或身边不必时时刻刻带一把小刀,也总得带一削光的竹块,好好地插到裤带上;遇机会到时,就取出来当作武器。尤其是到一个离家较远的地方看木傀儡戏,不准备厮杀一场简直不成。你能干点,单身往各处去,有人挑战时,还只是一人近你身边来恶斗,若包围到你身边的顽童人数极多,你还可挑选同你精力不大相差的一人。你不妨指定其中一个说:要打吗?你来。我同你来。照规矩,到时也只那一个人拢来。被他打倒,你活该,只好伏在地上尽他压着痛打一顿。你打倒了他,他活该。把他揍够后,你可以自由走去,谁也不会追你,只不过说句下次再来罢了。
可是你根本上若就十分怯弱,即或结伴同行,到什么地方去时,也会有人特意挑出你来殴斗,应战你得吃亏,不答应你得被仇人与同伴两方奚落,顶不经济感谢我那爸爸给了我一分勇气,人虽小,到什么地方去我总不害怕。到被人围上必须打架时,我能挑出那些同我不差多少的人来,我的敏捷同机智,总常常占点上风。有时气运不佳,不小心被人摔倒,我还会有方法翻身过来压到别人身上去。在这件事上,我只吃过一次亏,不是一个小孩,却是一只恶狗,把我攻倒后,咬伤了我一只手。我走到任何地方去都不怕谁。同时因换了好些私塾,各处皆有些同学,大家既都逃过学,便有无数朋友,因此也不会同人打架了。可是自从被那只恶狗攻倒过一次以后,到如今,我却依然十分怕狗。
至于我那地方的大人,用单刀扁担在大街上决斗本不算回事。事情发生时,那些有小孩子在街上玩的母亲,只不过说:小杂种,站远一点,不要太近!嘱咐小孩子稍稍站开点儿罢了。本地军人互相砍杀虽不出奇,但行刺暗算却不作兴。这类善于殴斗的人物,有军营中人,有哥老会中老幺,有好打不平的闲汉,在当地另成一帮,豁达大度,谦卑接物,为友报仇,爱义好施,且多非常孝顺。但这类人物为时代所陶冶,到民五以后也就渐渐消灭了。虽有些青年军官还保存那点风格,风格中最重要的一点洒脱处,却为了军纪一类影响,大不如前辈了。
我有三个堂叔叔、两个姑姑都住在城南乡下,离城四十里左右。那地方名黄罗寨,出强悍的人同猛鸷的兽。我爸爸三岁时,在那里差一点险被老虎咬去。我四岁左右,到那里第一天,就看见四个乡下人抬了一只死虎进城,给我留下极深刻的印象。
我还有一个表哥,住在城北十里地名长宁哨的乡下,从那里再过去十来里便是苗乡。表哥是一个紫色脸膛的人,一个守碉堡的战兵。我四岁时被他带到乡下去过了三天,二十年后还记得那个小小城堡黄昏来时鼓角的声音。
这战兵在苗乡有点威信,很能喊叫一些苗人。每次来城时,必为我带一只小斗鸡或一点别的东西。一来为我说苗人故事,临走时我总不让他走。我喜欢他,觉得他比乡下叔父能干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