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春秋左传正义(五)>第三章
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鲧,禹父,夏家郊祭之,历殷、周二代,又通在群神之数,并见祀。○夏,户雅反,注夏下同。
[疏]注“鲧禹”至“见祀”。
○正义曰:《祭法》云:“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言郊祭天,而以鲧配。是“夏家郊祭之”也。殷、周二代,自以其祖配天。虽复不以鲧配郊,鲧有治水之功,又通在群神之数,并亦见祀。通夏世为“三代祀之”也。《祭法》又曰:“夫圣王之制祀也”。“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扞大患则祀之”,“鲧鄣鸿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是言鲧有大功,而历代祀之也。《祭法》
又云:“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家语》:子羔问曰:“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虞夏祖宗异代者,孔子曰:“殷周祖宗,其庙可以不毁,则其他所祖宗者,功德不殊,虽在异代,亦可以无疑矣。”周人爱召公,犹敬其树,“况祖宗其功德,而可以不尊奉其庙哉!”
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言周衰,晋为盟主,得佐天子祀群神。
[疏]注“言周”至“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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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祭法》曰:“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然则鲧非晋地之神,晋人不合祭之也。但周室既衰,晋为盟主,得佐助天子祭祀群神,故不祀鲧而鲧为宗也。《晋语》说此事云:“昔者鲧违帝命,殛之于羽山,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举之。夫鬼神之所及,非其族类,则绍其同位”,“今周室少卑,晋实继之,其或者未举夏郊邪?宣子以告,祀夏郊,董伯为尸,五日,晋侯疾间”。是言晋当继周,得佐天子祀群神也。僖三十一年传云:“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卫之罪也。”“杞、鄫何事?”然则杞是夏后,自当祀相。卫不祀相,而晋祀鲧者,相无功,唯子孙当祀。鲧则列在祀典,天子祀之,故晋继周祀鲧也。
韩子祀夏郊。祀鲧。
[疏]“祀夏郊”。
○正义曰:言祀夏家所郊者,故注云“祀鲧”。
晋侯有间,间,差也。○差,初卖反。赐子产莒之二方鼎。方鼎,莒所贡。
[疏]“方鼎”。
○正义曰:服虔云:“鼎三足则圆,四足则方。”
子产为丰施归州田於韩宣子,丰施,郑公孙段之子。三年,晋以州田赐段。○为,于伪反,下为初言同。曰:“日君以夫公孙段为能任其事,而赐之州田。今无禄早世,不获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闻於君,私致诸子。”此年正月,公孙段卒。○夫音扶。
任音壬,下同。宣子辞。子产曰:“古人有言曰:?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荷,担也。以微薄喻贵重。○析,星历反。荷,本亦作何,河可反,又音荷。担,丁甘反。施将惧不能任其先人之禄,其况能任大国之赐?纵吾子为政而可,后之人若属有疆埸之言,敝邑获戾,恐后代宣子者,将以郑取晋邑罪郑。○若属音烛。疆,居良反。埸音亦。而丰氏受其大讨。吾子取州,是免敝邑於戾,而建置丰氏也。敢以为请。”传言子产贞而不谅。
[疏]注“传言”至“不谅”。
○正义曰:“贞而不谅”,《论语》文也。贞,正也。谅,信也。段受晋邑,卒而归之,正也。知宣子欲之,而言畏惧后祸,是不信也。
宣子受之,以告晋侯。晋侯以与宣子。宣子为初言,病有之,初言,谓与赵文子争州田。以易原县於乐大心。乐大心,宋大夫。
原,晋邑,以赐乐大心也。
郑人相惊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则皆走,不知所往。襄三十年,郑人杀伯有。言其鬼至。铸刑书之岁二月,在前年。或梦伯有介而行,介,甲也。介音界。曰:“壬子,余将杀带也。驷带助子晳杀伯有。壬子,六年三月三日。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
公孙段,丰氏党。壬寅,此年正月二十八日。
[疏]注“公孙段,丰氏党”。正义曰:刘炫云:“段即丰氏,当言驷氏党,字之误。”以规杜氏。今知非者,段为丰氏,传有明文。
杜既注传,无容不委。盖后人转写之误。刘君虽规,未必是杜之失。
及壬子,驷带卒。国人益惧。齐、燕平之月,此年正月。壬寅,公孙段卒,国人愈惧。其明月,子产立公孙泄及良止以抚之,乃止。公孙泄,子孔之子也。襄十九年,郑杀子孔。良止,伯有子也,立以为大夫,使有宗庙。○泄,息列反。子大叔问其故。子产曰:“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吾为之归也。”大叔曰:“公孙泄何为?”子孔不为厉,问何为复立泄。○复,扶又反。子产曰:“说也,为身无义而图说。伯有无义,以妖鬼故立之。恐惑民,并立泄,使若自以大义存诛绝之后者,以解说民心。○说如字,下及注同,徐始锐反。
[疏]“子产”至“图说”。
○正义曰:言立公孙泄者,所以解说民心也。伯有作乱而死,不应立其后祀。今立良止,民必怪之,为伯有之身无义立后,而图谋自解说於民也。解说者,以子孔、良霄俱被诛杀,今并立二人,言若国家自以大义存诛绝之后,不为妖鬼立良止也,以此解说民心。
从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民不可使知之,故治政或当反道以求媚於民。○治,直吏反。
[疏]“从政”至“媚也”。
○正义曰:反之,谓反正道也。媚,爱也。从其政事治国家者,有所反於正道,以取民爱也。反正道者,子孔诛绝,於道理不合立公孙泄。今既立良止,恐民以鬼神为惑,故反违正道,兼立公孙泄,以取媚於民,令民不惑也。段与带之卒,自当命尽而终耳,未必良霄所能杀也。但良霄为厉,因此恐民,民心不安,义须止遏,故立祀止厉,所以安下民也。何休《膏肓》难此,言孔子不语545
怪力乱神,以鬼神为政,必惑众,故不言也。今左氏以此令后世信其然,废仁义而祈福於鬼神,此大乱之道也。子产虽立良止,以讬继绝,此以鬼赏罚,要不免於惑众,岂当述之以示季末。郑玄答之曰:伯有,恶人也,其死为厉鬼。厉者,阴阳之气相乘不和之名。《尚书·五行传》六厉是也。人死体魄则降,知气在上,有尚德者,附和气而兴利。孟夏之月,令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由此也。为厉者,因害气而施灾,故谓之厉鬼。《月令》“民多厉疾”,《五行传》有御六厉之礼。礼,天子立七祀,有大厉,诸侯立五祀,有国厉,欲以安鬼神,弭其害也。子产立良止,使祀伯有以弭害,乃礼与洪范之事也。子所不语,怪力乱神,谓虚陈灵象,於今无验也。伯有为厉鬼,着明若此,而何不语乎?子产固为众愚将惑,故并立公孙泄,云“从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孔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子产达於此也。
不媚不信,说而后信之。○说音悦。不信,民不从也。”及子产适晋,赵景子问焉,景子,晋中军佐赵成。曰:“伯有犹能为鬼乎?”子产曰:“能。人生始化曰:“魄,魄,形也。○魄,普白反。既生魄,阳曰魂。阳,神气也。
[疏]“人生”至“曰魂”。
○正义曰:人禀五常以生,感阴阳以灵。有身体之质,名之曰形。有嘘吸之动,谓之为气。形气合而为用,知力以此而强,故得成为人也。此将说淫厉,故远本其初。人之生也,始变化为形,形之灵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者,名之曰魂也。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亦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是魄在於前,而魂在於后,故云“既生魄,阳曰魂”。魂魄虽俱是性灵,但魄识少而魂识多。《孝经说》曰:魄,白也。魂,芸也。白,明白也。芸,芸动也。
形有体质,取明白为名。气唯嘘吸,取芸动为义。郑玄《祭义》注云:“气谓嘘吸出入者也。耳目之丘明为魄。”是言魄附形而魂附气也。人之生也,魄盛魂强。及其死也,形消气灭。《郊特牲》曰:“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以魂本附气,气必上浮,故言“魂气归于天”;魄本归形,形既入土,故言“形魄归于地”。圣王缘生事死,制其祭祀;存亡既异,别为作名。改生之魂曰神,改生之魄曰鬼。《祭义》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与神,教之至也。”“死必归土,此之谓鬼。”“其气发扬于上”,“神之着也”。是故魂魄之名为鬼神也。《檀弓》记延陵季子之哭其子云:“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尔雅·释训》
云:“鬼之为言归也。”《易·系辞》曰:“阴阳不测之谓神。”以骨肉必归于土,故以“归”言之。魂气无所不通,故以“不测”名之。其实鬼神之本,则魂魄是也。刘炫云:“人之受生,形必有气,气形相合,义无先后。而此云?始化曰魄?,?阳曰魂?,是则先形而后气,先魄而后魂。”魂魄之生,有先后者,以形有质而气无质。寻形以知气,故先魄而后魂。其实并生,无先后也。
○注“阳,神气也”。
○正义曰:以形有质,故为阴;魂无形,故为阳。既以“化”表形,故以“阳”见气。气为阳,知形为阴,互相见也。
用物精多,则魂魄强。物,权势。
[疏]“用物”至“魄强”。
○正义曰:魂既附气,气又附形。形强则气强,形弱则气弱。魂以气强,魄以形强。若其居高官而任权势,奉养厚,则魂气强,故用物精而多,则魂魄强也。
○注“物,权势”。
○正义曰:物非权势之名,而以物为权势者,言有权势则物备。物谓奉养之物,衣食所资之总名也。
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爽,明也。
[疏]“是以”至“神明”。
○正义曰:此言从微而至着耳。精亦神也,爽亦明也。精是神之未着,爽是明之未昭。言权势重,用物多,养此精爽,至於神明也。
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依於人,以为淫厉。强死,不病也。人谓匹夫匹妇贱身。○强,其丈反。况良霄,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孙,子耳之子,敝邑之卿,从政三世矣。郑虽无腆,腆,厚也。○胄,直又反。从政三世矣,子良公子去疾生子耳公孙辄,辄生伯有良霄,三世为郑卿。腆,他典反。
[疏]“从政三世”。
○正义曰:子良、子耳、良霄,三世皆为卿。
抑谚曰,蕞尔国。蕞,小貌。○蕞,在最反。而三世执其政柄,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冯厚矣。良霄魂魄所冯者贵重。○柄,彼命反。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传言子产之博敏。
子皮之族饮酒无度,相尚以奢,相困以酒。
546[疏]注“相尚”至“以酒”。
○正义曰:相尚以奢,食无度也。相困以酒,饮无度也。
故马师氏与子皮氏有恶。马师氏,公孙鉏之子罕朔也。襄三十年,马师颉出奔,公孙鉏代之为马师,与子皮俱同一族。○鉏,仕居反。颉,咖结反。齐师还自燕之月,在此年二月。罕朔杀罕魋。魋,子皮弟。○魋,徒回反。
[疏]“罕朔杀罕魋”。
○正义曰:公孙鉏,子展之弟。展生子皮,鉏生罕朔。朔是子罕之孙,礼谓之从父昆弟。
罕朔奔晋。韩宣子问其位於子产。问朔可使在何位。子产曰:“君之羁臣,苟得容以逃死,何位之敢择?卿违,从大夫之位,谓以礼去者,降位一等。罪人以其罪(缺),罪重则(缺)多。古之制也。朔於敝邑,亚大夫也,其官,马师也。大夫位,马师职。
获戾而逃,唯执政所寘之。得免其死,为惠大矣。又敢求位?”宣子为子产之敏也,使从嬖大夫。为子产故,使降等,不以罪降。○为子,于伪反,注同。嬖,必计反。
[疏]“使从嬖大夫”。
○正义曰:子产数游楚云:“子晳,上大夫,女,嬖大夫,不尊贵也。”则晋之嬖大夫,亦是下大夫。子产云:朔,亚大夫也。
今晋侯使朔为下大夫,故杜云:“为子产故,使降一等,不以罪降。”
秋,八月,卫襄公卒。晋大夫言於范献子曰:“卫事晋为睦,睦,和也。晋不礼焉,庇其贼人,而取其地,贼人,孙林父。其地,戚也。○庇,必利反,又音珌。故诸侯贰。《诗》曰:?<即鸟>鸰在原,兄弟急难。?《诗·小雅》。<即鸟>鸰,<邕鸟>渠也。飞则呜,行则摇,喻兄弟相救於急难,不可自舍。○<即鸟>,本又作即,精亦反。鸰,本又作令,力丁反。难,如字,又乃旦反,注同。摇音遥,又以照反。
[疏]“诗曰”至“急难”。
○正义曰:《小雅·棠棣》之篇也。以<即鸟>鸰之在原,喻兄弟之急难也。<即鸟>鸰,水鸟也,今而在原,失其常处。飞则鸣,行则摇,不能自舍也。喻人当居平安之世,今有兄弟在急难,相救之情,亦不能自舍也。但鸟有飞行可言,人之不能自舍,无状可言耳。
○注“<即鸟>鸰,<邕鸟>渠”。
○正义曰:《释鸟》文。郭璞曰:“雀属。”
又曰:?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威,畏也。言有死丧,则兄弟宜相怀思。兄弟之不睦,於是乎不吊,不相吊恤。况远人,谁敢归之?今又不礼於卫之嗣,嗣,新君也。卫必叛我,是绝诸侯也。”献子以告韩宣子。宣子说,使献子如卫吊,且反戚田。传言戚田所由还卫。○说音悦。还音环。卫齐恶告丧于周,且请命。王使臣简公如卫吊。简公,王卿士也。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陟,登也。恪,敬也。帝,天也。叔父谓襄公。命如今之哀策。○恪,苦各反。
[疏]注“陟登”至“哀策”。
○正义曰:“陟,登”,“恪,敬”,《释诂》文也。《周礼》所云,上帝皆是天也。“如今之哀策”者,汉魏以来,贤臣既卒,或赠以本官印绶。近世或更赠以高官,褒德叙哀,载之於策,将葬,赐其家以告柩,“如今之哀策”谓此也。
余敢忘高圉、亚圉?”二圉,周之先也。为殷诸侯,亦受殷王追命者。○圉,鱼吕反。
[疏]注“二圉”至“命者”。正义曰:案《周本纪》,高圉是公刘玄孙之孙。高圉生亚圉。亚圉,大王亶父之祖也。并为殷之诸侯。
今王追命襄公,而云不忘二圉,知其亦是受殷王追命。此杜以意言耳,二圉之受追命无文也。
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礼,不能相仪答郊劳,以此为己病。○“病不能相礼”,本或作“病不能礼”。相,息亮反,注相仪同。劳,力报反。乃讲学之,讲习也。苟能礼者从之。及其将死也,二十四年孟僖子卒,传终言之。召其大夫,僖子属大夫。曰:
“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吾闻将有达者,曰孔丘,僖子卒时,孔丘年三十五。
[疏]注“孔丘年三十五”。
○正义曰:当言三十四,而云“五”,盖相传误耳。
圣人之后也。圣人,殷汤。而灭於宋。孔子六代祖孔父嘉,为宋督所杀,其子奔鲁。
[疏]注“孔子六代祖”。
547○正义曰:《家语·本姓篇》云:宋泯公熙生弗父何,何生宋父周,周生世子胜,胜生正考父,考父生孔父嘉,其后以孔为氏也。
孔父生木金父,金父生皋夷父,夷父生防叔,防叔辟华氏之逼而奔鲁,生伯夏,伯夏即生梁纥,梁纥即生孔子。
其祖弗父何,以有宋而授厉公。弗父何,孔父嘉之高祖,宋闵公之子,厉公之兄。何适嗣当立,以让厉公。○适,丁历反。及正考父弗父何之曾孙。佐戴、武、宣,三人皆宋君。三命兹益共。三命,上卿也。言位高益共。故其鼎铭云:考父庙之鼎。?一命而偻,再命而亻区,三命而俯。俯共於亻区,亻区共於偻。○偻,力主反。亻区,纡甫反。循墙而走,言不敢安行。亦莫余敢侮。
其共如是,亦不敢侮慢之。○侮,亡甫反。饘於是,鬻於是,以餬余口。?於是鼎中为饘鬻。饘鬻,餬属,言至俭。○饘,之然反。
《尔雅》:“餬,饘也”。鬻,之六反,孙炎云,淖麋也。
[疏]“饘於”至“余口”。
○正义曰:《释言》云:“餬,饘也。”郭璞云:“糜也”。又云:“鬻,糜也。”孙炎曰:“淖糜也。”然则餬、饘、鬻、糜,相类之物。稠者曰糜,淖者曰鬻。餬、饘是其别名。将糜向口,故曰“以餬余口”,犹今人以粥向帛粘,使相着,谓之餬帛。
其共也如是。臧孙纥有言纥,武仲也。曰:?圣人有明德者,若不当世,其后必有达人。?圣人之后,有明德而不当大位,谓正考父。
[疏]注“圣人”至“考父”。
○正义曰:圣人,谓殷汤也。不当世,谓不得在位为国君也。上文具言考父之德,知此圣人之后有明德而不得在世当大位者,止谓正考父也。既是圣人之后,而又有明德,身无贵位,必庆隆子孙,故言其后必有达人,谓知能通达之人。於夫子身为大夫,乃称夫子,此时仲尼未仕,不得称为夫子。以未仕之时为仕后之语,是丘明竟尊之,而失事实。陈恒未死言谥,亦此类也。
今其将在孔丘乎?我若获没,得以寿终。必属说与何忌於夫子,使事之说,南宫敬叔。何忌,孟懿子。皆僖子之子。○属音烛。
说音悦。而学礼焉,以定其位。”知礼则位安。
[疏]注“南宫”至“敬叔”。
○正义曰:说南宫氏也。敬,谥也。叔,字也,又字容也,字括也,名说,一名绦。
故孟懿子与南宫敬叔师事仲尼。仲尼曰:“能补过者,君子也。《诗》曰:?君子是则是效。?《诗·小雅》。孟僖子可则效巳矣。”
单献公弃亲用羁。献公,周卿士,单靖公之子,顷公之孙。羁,寄客也。○单音善。
冬,十月,辛酉,襄、顷之族杀献公而立成公。襄公,顷公之父。成公,献公弟。○顷音倾。十一月,季武子卒。晋侯谓伯瑕伯瑕,士文伯。曰:“吾所问日食,从矣,可常乎?”卫侯、武子皆卒故。对曰:“不可。六物不同,各异时。民心不壹,政教殊。事序不类,有变易。官职不则,治官居职非一法。同始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燕燕居息,或憔悴事国。?《诗·小雅》。言不同。○憔,在遥反。《诗》作“尽”。瘁,在醉反。
[疏]“诗曰”至“事国”。
○正义曰:《小雅·北山》,“大夫刺幽王也,役使不均,已劳於从事,而不得养其父母焉”。“或燕燕居息”,燕燕,安息貌。“或尽瘁事国”,尽力劳病以从国事。此作“憔悴”,盖师读不同。
其异终也如是。”公曰:“何谓六物?”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也”。公曰:“多语寡人辰,而莫同。何谓辰?”对曰:
“日月之会是谓辰,一岁日月十二会,所会谓之辰。○语,鱼据反。
[疏]“岁时日月星辰”。
○正义曰:《释天》云:“载,岁也。夏曰岁”,“周曰年”。李巡曰:“载,一岁莫不覆载也。”孙炎曰:“四时一终曰岁,取岁星行一次也。年取年谷一熟。”是言岁即年也。时谓四时,春夏秋冬也。日谓十日,从甲至癸也。月从正月至十二月也。星,二十八宿也。辰谓日月所会,一岁十二会,从子至亥也。《周礼·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
谓此六物也。大岁所在,十二年始匝,故为十二岁。○辰,而莫同。
○正义曰:东南隅有辰也,大火谓之辰也,又有日月之会辰也,又北方有辰星也。日月会谓之辰者,辰时也,言日月聚会有时也。
故以配日。”谓以子丑配甲乙。
[疏]“故以配日”。
○正义曰:言辰无常所,分在十二以十干配之,明非一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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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姜氏,宣姜。嬖人婤姶生孟絷。孔成子梦康叔谓已:“立元,成子,卫卿,孔达之孙烝鉏也。元,孟絷弟,梦时元未生。○婤音周,又直周反,徐敕周反。姶,乌答反。絷,张立反。烝,之承反。
[疏]注“梦时元未生”。
○正义曰:知者,传曰“婤姶生孟絷”,即云“成子梦”。若已生讫,当云“婤姶生孟絷及元”,然云“孔成子梦”,且说梦巳下,乃云晋韩宣子聘岁生元。明未生也。
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羁,烝鉏子。苟,史朝子。○羁,居宜反。相,息亮反,下同。朝如字。史朝亦梦康叔谓己:“余将命而子苟,与孔烝鉏之曾孙圉,相元。”史朝见成子,告之梦,梦协。协,合也。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在二年。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絷之足不良,能行。跛也。○跛,波我反。
[疏]“之足不良”。正义曰:当断不良为句。“能行”向下读之。知者,案二十年杜注云:“絷足不良,故以官邑还豹”,是也。
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令蓍辞。遇《屯》。《震》下《坎》上,《屯》。○屯,张伦反。
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嘉,善也。遇《屯》之《比》。《坤》下《坎》上,《比》。《屯》初九爻变。○比,毗志反,注同。
[疏]“之比”。
○正义曰:所以上《屯》无变者,皆遇少爻故也。
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周易》曰:“《屯》,元亨。”○亨,许庚反,注元亨皆同。成子曰:“非长之谓乎?
言《屯》之元亨,谓年长,非谓名元。○长,丁丈反,注同。对曰:“康叔名之,可谓长矣。善之长也。○名,如字,徐武政反。孟非人也。将不列於宗,不可谓长。足跛非全人,不可列为宗主。且其繇曰?利建侯?。繇,卦辞。○繇,直又反。嗣吉何建?建非嗣也。
嗣子有常位,故无所卜,又无所建。今以位不定,卜嗣得吉,则当从吉而建之也。○言何建,本或作可建。二卦皆云,谓再得《屯》
卦,皆有建侯之文。
[疏]“二卦皆云”。
○正义曰:谓前卜元之二卦,非谓后卜絷之卦也。
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卦告之。筮袭於梦,武王所用也。弗从何为?《外传》云:“《大誓》曰:?朕梦协朕卜,袭於休祥,戎商必克。?”此武王辞。
[疏]注“外传云”。
○正义曰:《外传》云者,《国语》引《大誓》也。《古文尚书·大誓》具有此文。此传之意,取《大誓》也。杜不见古文,故引《外传》解之。
弱足者居。跛则偏弱,居其家,不能行。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
孟跛利居,元吉利建。○焉,於虔反。故孔成子立灵公。十二月,癸亥,葬卫襄公。灵公,元也。
【经】八年,春,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以首恶从杀例,故称弟,又称世子。○招,常遥反。)[疏]注“以首”至“世子”。
○正义曰:招与公子过共杀偃师,而立公子留。及楚杀徵师,留出奔郑,招乃归罪於过,而使陈人杀之。及楚师来讨,又推过为首,得免重责,不死,而放之於越,是以招为从罪也。若其从招之诈,如楚之意,则宜书过杀偃师。由是仲尼知其实状,以招为首。传言:“书曰?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罪在招也。”是仲尼新意,以招为首恶也。从杀例者,从两下相杀之例也。《释例》
曰:“大臣相杀,死者无罪,则两称名氏,以示杀者之罪,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是也。若死者有罪,则不称杀者名氏,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是也。”然则世子虽是副主,犹是人臣,从此人臣相杀之例,故称“弟”,以见杀者之罪也。又称“世子”,以见世子亦人臣也。郑段去“弟”陈招不去“弟”者,《释例》云:“陈招杀兄之子”,“然不推刃於其兄,故以首恶称弟称名,从两下相杀也”。是言招罪轻於害兄,故存弟也。
夏,四月,辛丑,陈侯溺卒。襄二十七年“大夫盟于宋”。○溺,乃历反。
[疏]注“襄二”至“于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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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曰:溺以襄五年即位,尔来陈常从楚,唯有襄二十七年大夫与鲁同盟于宋。刘炫云:“往年卫侯恶卒,杜云?元年大夫盟于虢?。此不数虢。”以杜为上下自相反。今知不然者,以盟于宋,经有明文,故指之。虢盟文不见经,故不数也。其卫侯恶更无盟处,唯有虢盟,故数之。刘不寻杜意,而规其过,非也。
叔弓如晋。
楚人执陈行人干徵师,杀之。称行人,明非行人罪。○干,古丹反。陈公子留出奔郑。留为招所立,未成君而出奔。
秋,蒐于红。革车千乘,不言大者,经文阙也。红,鲁地。沛国萧县西有红亭。远疑。○蒐,所求反。红,户东反。乘,绳证反。沛音贝。
[疏]注“革车”至“阙也”。
○正义曰:传称“革车千乘”,是大蒐也。十二年“大蒐于比蒲”,三十二年“大蒐于昌间”,定十三年、十四年“大蒐于比蒲”,皆云“大蒐”。此不云“大”,知经阙文也。《释例》云:“红之蒐,传言?革车千乘?,所以示大蒐也。而经不书?大?,诸事同而文异。传不曲言经义者,直是时史之阙略,仲尼略而从之。《春秋》不可错综经文,此之类也。刘、贾、颖云:?蒐于红?不言?大?者,言公大失权在三家也。十一年?蒐于比蒲?,经书?大蒐?,复云书大者,言大众尽在三家。随文造意,以非例为例,不复知其自违也。”
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与招共杀偃师,书名,罪之。○过,古禾反。
大雩。无传。不旱而秋雩,过也。
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不称将帅,不以告。壬午,月十八日。○将,子匠反。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无传。复称公子,兄已卒。○复,扶又反。杀陈孔奂。无传。招之党,楚杀之。○奂,呼乱反。
[疏]注“招之党楚杀之”。
○正义曰:孔奂之为招党,传无其文。正以杀称名氏,是有罪之文,知其是招党也。文七年“宋人杀其大夫”,传曰:“不称名,众也,且言非其罪也。”无罪不称名,知称名为有罪矣。若使孔奂无罪,仲尼必当变文。但此非常例,先无定制,不知其将何所称也。执招杀奂,皆是楚人为之,承上“楚师灭陈”之下,是楚可知,不复每文书楚。杜以注文隔,故言“楚杀”以明之。不言“杀陈大夫”
者,杀他国之臣,例不书爵。宣十一年“楚人杀陈夏徵舒”,是其类也。此执招杀奂,皆“灭陈”乃为之,故依次而书,书在“灭陈”之下。
葬陈哀公。嬖人袁克葬之。鲁注会,故书。○嬖,必计反。
[疏]注“嬖人”至“故书”。
○正义曰:贾、服以“葬哀公”之文,在“杀孔奂”之下,以为楚葬哀公,故杜辩之“袁克葬之”。案传“克欲杀马毁玉,楚人将欲杀克”,不得为楚葬之。若是楚葬,宜云“楚人葬陈哀公”,当如“齐侯葬纪伯姬”,不得直言“葬”也。且诸言葬某公者,皆是鲁往会葬之文,大夫不得书名,言其所为之事而已,故云“鲁往会,故书”也。案传袁克之葬,乃是私窃葬之。而鲁得会者,诸侯之卒,告卒不告葬。
但葬有常期,知卒即往会之,未必得以礼从赴也。
【传】八年,春,石言于晋魏榆。(魏榆,晋地。○魏榆,服云:“魏,邑也。榆,州里名。”)[疏]注“魏榆晋地”。
○正义曰:服虔云:“魏,邑。榆,州里名。”襄二十三年叔孙豹“次于雍榆”。雍榆,地名,知魏榆亦地名也。
晋侯问於师旷曰:“石何故言?”对曰:“石不能言,或冯焉。谓有精神冯依石而言。○冯,皮冰反,注同。不然,民听滥也。滥,失也。○滥,力暂反,下注同。
[疏]“民听滥”。
○正义曰:或民听滥失实,无言而妄称有言也。
抑臣又闻之抑,疑辞。曰:?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雕尽,雕,伤也。○讟,徒木反。
侈,昌氏反,又尺氏反。怨讟并作,莫保其性。性,命也,民不敢自保其性命。石言,不亦宜乎!”於是晋侯方筑虒祈之宫。虒祁,地名,在绛西四十里,临汾水。○虒音斯,本又作,同。祁,巨之反,又音臣之反。汾,扶云反。叔向曰:“子野之言,君子哉!子野,师旷字。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远於其身。怨咎远其身也。○远,于万反,注同。咎,其九反,下文同。小人之言,僣而无徵,故怨咎及之。《诗》曰:?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唯躬是瘁。《诗·小雅》也。不能言,谓不知言理。以僣言见退者,其言非不从舌出,以僣而无信,自取瘁病,故哀之。○僣,子念反,注同,不信也。出,如字,又尺遂反。瘁,在醉反。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处休。?其是之谓乎!哿嘉也。巧言如流谓非正言而顺叙,以听言见答者。言其可嘉,以信而有徵,自取安逸。师550
旷此言,缘问流转,终归于谏,故以比巧言如流也。当叔向时,《诗》义如此,故与今说《诗》者小异。○哿,古可反,《毛诗传》
云可也。俾,必耳反,本又作卑。休,许虬反,美也。
[疏]“诗曰”至“谓乎”。
○正义曰:《小雅·雨无正》之篇也。可哀愍哉,彼不能言之人。其所言者,非不从舌是出,但其言僣而无徵,惟於巳身是病。
以不能言而自病其身,是可哀也。可嘉美矣,彼能言者,巧为言语如水之转流,然其言“信而有徵”,自使其身处休美之地。以言能而自处其美地,故可嘉也。此能言处休者,其是子野之谓乎。
○注“哿嘉”至“小异”。
○正义曰:《诗毛传》云:“哿,可也。”哿无正训,以其字从加从可,故各以意训耳。此诗上文云:“听言则答,谮言则退”,然后次此“哀哉”,故杜以“哀哉不能言”覆上“僣言见退”,谓言而不见信,被黜退者也。“哿矣能言”覆上“听言则答”,谓言可听用见应答者也。以其言可嘉善,“信而有徵”,故“自取安逸”,处休美也。师旷因公之问,其言流转,终归于谏。其言实巧,故以比“巧言如流”
也。据今毛郑解《诗》“哀哉不能言”者,贤人不能言也,不能以其正道曲从君心,故身见困病。“哿矣能言”,乃指时世。所谓“能言”
者,巧言从俗,如转流矣。阿谀顺旨,不依正法,得使身居休美。与此所引意异。故言“当叔向时,《诗》义如此,与今说《诗》
者小异”。隐元年注云:“诗人之作,各以情言。君子论之,不以文害意。故《春秋传》引《诗》,不皆与今说《诗》者同,他皆放此。”然则引《诗》断章取义,得异於本,而云“叔向时《诗》义如此”者,但叔向此言在孔子删《诗》之前,与删《诗》之后,其义或异,故云“叔向时《诗》义如此”。隐元年论《诗》者君子之言,君子即丘明也。其言则删《诗》之后,乃与《诗》说不同,故云引《诗》断章。此杜大略而言。其实未修之前,有引《诗》亦有断章者。
是宫也成,诸侯必叛,君必有咎,夫子知之矣。”为十年晋侯彪卒传。
陈哀公元妃郑姬生悼大子偃师,元妃,嫡夫人也。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胜。二妃嬖,留有宠,属诸徒招与公子过。招及过皆哀公弟也。哀公有废疾。○废,甫肺反。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过杀悼大子偃师,而立公子留。
夏,四月,辛亥,哀公缢。忧恚自杀。经书辛丑,从赴。○谥,一豉反。恚,一睡反。
[疏]注“经书辛丑从赴”。
○正义曰:经云辛丑,传言辛亥,经、传异者,多是传实经虚,故言从赴。《长历》四月戊戌朔,四日辛丑,十四日辛亥。一月之内,有此二日,故不云日误。
干徵师赴于楚,干徵师,陈大夫。且糕有立君。公子胜愬之于楚,以招、过杀偃师告愬也。楚人执而杀之。杀于徵师。公子留奔郑。书曰:“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罪在招也。“楚人执陈行人干徵师杀之”,罪不在行人也。疑为招赴楚,当同罪,故重发之。○为,于伪反,下“为子良立宰”、“为之立宰”同。重,直用反。
[疏]注“疑为”至“发之”。
○正义曰:襄十一年“楚人执郑行人良霄”,传称“书曰行人,言使人也”。此复发传,故言“重发之”也。《释例》曰:“行人有六,而发传有三者,因良霄以显其称行人,因干徵师以示其非罪,因鲁叔孙婼以同外内大夫,则馀三人皆随例而为义也。”
叔弓如晋,贺虒祁也。贺宫成。游吉相郑伯以如晋,亦贺虒祁也。史赵见子大叔曰:“甚哉,其相蒙也!蒙,欺也。○相,息亮反,下“而相吾室”同。可吊也,而又贺之?”子大叔曰:“若何吊也?其非唯我贺,将天下实贺。”言诸侯畏晋,非独郑。○若何吊也,本或作若何吊也。
秋,大蒐于红,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乘。大蒐,数军实,简车马也。根牟,鲁东界。琅邪阳都县有牟乡。商,宋地。鲁西竟接宋、卫也。言千乘,明大蒐,且见鲁众之大数也。○乘,绳证反,注同。数,色主反。竟音境。见,贤遍反。
七月,甲戌,齐子尾卒,子旗欲治其室。子旗,栾施也。欲并治子尾之家政。丁丑,杀梁婴。梁婴,子尾家宰。八月,庚戌,逐子成、子工、子车,三子,齐大夫,子尾之属。子成,顷公子固也。子工,成之弟铸也。子车,顷公之孙捷也。○顷音倾,下文并同。铸,之树反。捷,在接反。皆来奔,不书,非卿。而立子良氏之宰。子良,子尾之子高强也。子旗为子良立宰。其臣曰:“孺子长矣,孺子谓子良。○孺,而树反,本亦作孺。长,丁丈反。而相吾室,欲兼我也。”兼,并也。授甲,将攻之。陈桓子善於子尾,亦授甲,将助之。或告子旗,子旗不信,则数人告。将往,又数人告於道,遂如陈氏。桓子将出矣,闻之而还,闻子旗至。○数,色主反,下同。
[疏]“将往”至“陈氏”。
○正义曰:将往子良之家也,又数人告,不复敢向子良之家,遂如陈氏。服虔云:“将往者,欲往到陈氏问助子良攻我意”,谬甚也。
551游服而逆之,去戎备,着常游戏之服。○去,起吕反。着,张略反。请命。问桓子所至。对曰:“闻强氏授甲将攻子,子闻诸?”
曰:“弗闻。”“子盍亦授甲?无宇请从。”无宇,桓子名。○盍,胡腊反,下同。从,才用反。子旗曰:“子胡然?彼孺子也,吾诲之,犹惧其不济,吾又宠秩之。谓为之立宰。其若先人何?子盍谓之?谓之使无攻我。《周书》曰:?惠不惠,茂不茂。?《周书·康诰》